到了檢討和重新評價“自由競爭”的時候!
[一] “自由競爭”是天條,是絕對真理
「據英國樂施會2015年的報告稱,到了2016年,全球最富有的百分之一的人口將擁有超過一半的全球財富;而目前全球最富有的百分之十的人口已經擁有了全球87%的財富。」
前此,人們用自由競爭打敗了共產黨的計劃經濟;為自由民主立了大功。這是自由競爭的正面價值,也因為如此,自由競爭事實上被捧到神聖不可侵犯的絕對位置;“自由競爭”成了天條、絕對真理。
[二] “自由競爭”質變成為負面價值
物極必反;沒有限制的、絕對的自由競爭出現了上述樂施會報告所指出的極端不平等事實,和共產黨推行的權貴資本主義本質沒有分別的事實,極少數富者奴役極大多數貧者的事實。自由競爭的正面價值質變成為反面價值。
[三] “自由競爭”受害者沒有受害感覺
自由民主在內世界財富分配的“百分之十的人口已經擁有了全球87%的財富” 和極權中國大陸“10%的最富有家庭所擁有的資產占全社會總資產的63.9%”,有甚麼分別?
分別只是前者用最佳法律包裝,用長時間轉變,使人們看不到它的醜惡面目,反而感覺到美觀、有好感。後者則是極速爆發,惡形惡相、醜態畢露,令人厭惡、極難接受。
人們必須面對嚴重事實:上面引述的87%的財富主要是自由民主世界的富者。更嚴重的就是這些財富集中都是在富者與權力者結成神聖利益同盟下完成:權力者為財主製定合法搜刮民間財富的法律,財主為立法施法者貢獻銀紙。在自由爭競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條件下鑄成了國內國際壟斷集團。
然而,人們並沒有自覺到法律之可惡;應了人們的一種常用說法:被人搶了錢還歡天喜地地替人家數銀紙。
[四] “自由競爭”是現代法律包裝下的猴王競爭
自由,有個極之明顯突山特質:有利強者。崇拜絕對自由者必定是猴王主義者。
沒有限制、絕對的自由的實質是弱肉強食。打江山坐江山、槍桿裡出政權,都是沒有限制、絕對自由在政治上的實踐。
[五] 到了檢討和重新評價“自由競爭”的時候!
事實證明,極端的計劃經濟和極端的自由競爭都是反面思想,都是反面實踐,都是反面事實。
人們既然有千萬條理由反對共產黨打江山坐江山強盜邏輯,也就必定同樣有千萬條理由反對自由民主世界弱肉強食的絕對自由競爭。
今天,到了檢討和重新判定“自由競爭”價值的時候!
深入思考,人們或許會發理一個政治現象。出現一個極端,跟著出現產生另一相反的極端;兩個極端中的一部分向中移。向中間移的部分,增加正面價值含量。
兩個極端中的一部分異化成為對方那一極端。例如,皇權、資產階級政權這類極端產生無產階級政權另一極端;無產階級政權迅速異化成為比皇權、資產階級政權更專制獨裁的共產黨一黨專政的極權;資產階級政權也緩慢地演變成為與一黨專政本質無異的壟斷政經權力。這類極端力量都沒有或少有正面價值。
資產階級政權質變的事實,出現前面提到的[以自由民主世界為主的“百分之十的人口已經擁有了全球87%的財富”現實。 它和極權“中國大陸10%的最富有家庭所擁有的資產占全社會總資產的63.9%”]“相映成惡”。
人們是不是可以得出這樣的初步結論:必須限制“自由競爭”!
“必須限制自由競爭”這個想法,不是我的發現和主張,而是早有先知先覺先行者:反壟斷法就是證明。反壟斷法對自由競爭出現的國內國際惡性壟斷,給予國家政府或國際組織干預手段。
但是,這還不夠;因為壟斷集團極擅用現有法律,香港人說的“走法律罅”;他們可以在反壟斷法之下實行壟斷。不然,就不會出現“全球最富有的百分之一的人口將擁有超過一半的全球財富”的現實。
對此,人們好像極之無奈,自由競爭主張者則狂喜莫名。
是不是應該無產階級專政下的計劃經濟和絕對的、沒有限制的自由競爭之間各向中間走一步?
一方面放棄專政和計劃,另一方面放棄絕對自由競爭:走向中和。
北歐民主社會主義的北歐是不是這一中和的結晶?
值得深思。
人們對自由競爭之害有沒有認識?
從現在可以見到的輿論來看,沒有。
就算是有,認識的人有沒有改變意願?
就算是有改變意願,力量有多大?是否大到可改變現實?
路是由人走出來的;我對人類智慧和理性寄予希望,也有信心。
張三一言
20171203
[一] “自由競爭”是天條,是絕對真理
「據英國樂施會2015年的報告稱,到了2016年,全球最富有的百分之一的人口將擁有超過一半的全球財富;而目前全球最富有的百分之十的人口已經擁有了全球87%的財富。」
前此,人們用自由競爭打敗了共產黨的計劃經濟;為自由民主立了大功。這是自由競爭的正面價值,也因為如此,自由競爭事實上被捧到神聖不可侵犯的絕對位置;“自由競爭”成了天條、絕對真理。
[二] “自由競爭”質變成為負面價值
物極必反;沒有限制的、絕對的自由競爭出現了上述樂施會報告所指出的極端不平等事實,和共產黨推行的權貴資本主義本質沒有分別的事實,極少數富者奴役極大多數貧者的事實。自由競爭的正面價值質變成為反面價值。
[三] “自由競爭”受害者沒有受害感覺
自由民主在內世界財富分配的“百分之十的人口已經擁有了全球87%的財富” 和極權中國大陸“10%的最富有家庭所擁有的資產占全社會總資產的63.9%”,有甚麼分別?
分別只是前者用最佳法律包裝,用長時間轉變,使人們看不到它的醜惡面目,反而感覺到美觀、有好感。後者則是極速爆發,惡形惡相、醜態畢露,令人厭惡、極難接受。
人們必須面對嚴重事實:上面引述的87%的財富主要是自由民主世界的富者。更嚴重的就是這些財富集中都是在富者與權力者結成神聖利益同盟下完成:權力者為財主製定合法搜刮民間財富的法律,財主為立法施法者貢獻銀紙。在自由爭競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條件下鑄成了國內國際壟斷集團。
然而,人們並沒有自覺到法律之可惡;應了人們的一種常用說法:被人搶了錢還歡天喜地地替人家數銀紙。
[四] “自由競爭”是現代法律包裝下的猴王競爭
自由,有個極之明顯突山特質:有利強者。崇拜絕對自由者必定是猴王主義者。
沒有限制、絕對的自由的實質是弱肉強食。打江山坐江山、槍桿裡出政權,都是沒有限制、絕對自由在政治上的實踐。
[五] 到了檢討和重新評價“自由競爭”的時候!
事實證明,極端的計劃經濟和極端的自由競爭都是反面思想,都是反面實踐,都是反面事實。
人們既然有千萬條理由反對共產黨打江山坐江山強盜邏輯,也就必定同樣有千萬條理由反對自由民主世界弱肉強食的絕對自由競爭。
今天,到了檢討和重新判定“自由競爭”價值的時候!
深入思考,人們或許會發理一個政治現象。出現一個極端,跟著出現產生另一相反的極端;兩個極端中的一部分向中移。向中間移的部分,增加正面價值含量。
兩個極端中的一部分異化成為對方那一極端。例如,皇權、資產階級政權這類極端產生無產階級政權另一極端;無產階級政權迅速異化成為比皇權、資產階級政權更專制獨裁的共產黨一黨專政的極權;資產階級政權也緩慢地演變成為與一黨專政本質無異的壟斷政經權力。這類極端力量都沒有或少有正面價值。
資產階級政權質變的事實,出現前面提到的[以自由民主世界為主的“百分之十的人口已經擁有了全球87%的財富”現實。 它和極權“中國大陸10%的最富有家庭所擁有的資產占全社會總資產的63.9%”]“相映成惡”。
人們是不是可以得出這樣的初步結論:必須限制“自由競爭”!
“必須限制自由競爭”這個想法,不是我的發現和主張,而是早有先知先覺先行者:反壟斷法就是證明。反壟斷法對自由競爭出現的國內國際惡性壟斷,給予國家政府或國際組織干預手段。
但是,這還不夠;因為壟斷集團極擅用現有法律,香港人說的“走法律罅”;他們可以在反壟斷法之下實行壟斷。不然,就不會出現“全球最富有的百分之一的人口將擁有超過一半的全球財富”的現實。
對此,人們好像極之無奈,自由競爭主張者則狂喜莫名。
是不是應該無產階級專政下的計劃經濟和絕對的、沒有限制的自由競爭之間各向中間走一步?
一方面放棄專政和計劃,另一方面放棄絕對自由競爭:走向中和。
北歐民主社會主義的北歐是不是這一中和的結晶?
值得深思。
人們對自由競爭之害有沒有認識?
從現在可以見到的輿論來看,沒有。
就算是有,認識的人有沒有改變意願?
就算是有改變意願,力量有多大?是否大到可改變現實?
路是由人走出來的;我對人類智慧和理性寄予希望,也有信心。
張三一言
2017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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