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张善光,湖南溆浦县城人,是一桩多名国家工作人员串通在深圳的原全国政协委员缪某某,相互勾结、精心策划、合伙侵吞国有资产案的实名举报人。由于被举报对象有社会地位且有钱,人脉关系广,致使本人的举报长时间段被相关的司法机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并且,在某些官员眼里,举报人头上竟然莫名其妙有了一顶悬着刀剑的“闹访”帽子。但是,举报人不怕天不怕地,视死如归,仍然一如既往向黑司法挑战。终于,“习总”来了,“王总”来了,为着捡拾恰似1948年秋风扫落叶的民心,扛来了“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大旗,于是,对本人的举报,省、市纪委有了批文,怀化市政法委主要领导表态要依法严肃查处。本人的举报得以死而复生。今年一月,怀化市公安局对此案重新立案侦查,认定溆浦工行原行长触犯刑法,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三月,向怀化市检察院提交起诉意见书……
然而,在本人的举报案重新启动司法程序一步步走向纵深时刻,本人头上的那顶“闹访”帽子却压得我的生存空间愈来愈逼仄。在我举报的初期,公安机关在我家对门的电线杆上安上探视器,对着我家大门,我每次出门、回家,或者谁来找我,或者哪位朋友来了,均逃不过他们的火眼金睛;不久,公安将我的电话又每天24小时全天候窃听,我与他人讲的任何私话,包括老婆叫我从商店带包卫生纸回家,均被他们掌握的一清二楚;而且,他们通过电信公司,对我的电脑也做了一大堆手脚,我对电脑专业知识不懂,不知道他们通过电信公司机房是怎样监控我的上网网页及存储的资料;并且,公安还担心有漏洞,安排附近邻居时刻监视我的动向,有什么异常或外出的迹象,及时报告给他们。在这种状况下,我真不知道我的生活怎么过?然而,更为卑鄙无耻的是,就在昨天,上午十点左右,溆浦县公安局三个警察(舒某某、黄某某、尹某某)拖着一个鼓囊囊的大旅行袋,走进了我隔壁的邻居夏家,还叫来电信局工人杨某某,一起在她家四层高的楼房里安装什么高科技设备,以便近距离对我进行监控。这户邻居与我家人长期有较深的矛盾,曾发生过暴力冲突,去年还强行无理多次阻拦我家几个兄弟经政府批准的危房改建施工。在这样的邻居家安装监控设备对我进行监控,不仅对我,而且对居住在这栋楼房的我的其他几位兄弟,无疑是雪上加霜的侮辱和伤害。我发现后,当场怒斥他们还在搞“(周)康师傅方便面”时代的法西斯。但他们一意孤行,依旧我行我素。今后,我,以及我的兄弟家哪里还有一点点私密!我们几个兄弟家的隐私不但滴水不漏会流向公安机关,而且将完全曝光于同我家人极不友好的夏家。在这样的隔壁邻居家安装监视我的设备,完全是要将我逼得无路可走。这种行为,只有流氓、地痞、黑社会团伙才干得出。是可忍孰不可忍!
为此,本人严正声明如下:
一、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本人的一切社会行为都是公开的、合法的,公安机关必须停止对本人的所有非法监控,尤其必须立即从邻居夏家撤除对本人实施监控的一切设备;
二、 在公安机关从邻居夏家撤除监控设备前(或者表面上撤除了,之后又仍然悄悄安装),我的家人(包括与我住在同一栋楼房的我的兄弟及他们的家人)同夏家发生的一切冲突,所产生的后果,无论何等严重,天经地义应由溆浦县公安局承担;
三、 公安机关对本人实施的严重的非法监控行为,极大的影响了我和我家人的正常生活,本人保留追究他们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权利。
以上严正声明,诚请世人见证!
张善光
2014年4月11日 下午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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