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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12月 25, 2014

[G4G] 让好教师绝望的大学,办学价值何在?

让好教师绝望的大学,办学价值何在?

“相信讲好一门课比写好一篇论文重要的人,今夜死去了。”四川大学教师周鼎的“自白书”在网上火了。周鼎表示,一直以为教师最重要的工作是上好课,但如今教学似乎成了副业,这让他非常失望。该校不少学生在网上表达了惋惜,因为公选课时周鼎的课曾几近挤爆选课系统。校方对此尚无回应,周鼎则在接受南都记者独家专访中证实,他将退出公选课教学,“不再自取其辱”。(南方都市报12月24日)

    周鼎是一个好老师,就连川大也是承认的:2014年,他曾获川大第六届本科教学优秀奖“二等奖”。来自四川大学本科教务办的一则报道曾评价,“他深受全校学生欢迎,选课人数差不多能把系统给搞崩溃掉。” 另外,他还荣获“四川大学2014年唐立新教学名师奖”——该奖旨在“鼓励长期承担本科教学工作、学生评价优秀的教师”。可是,就是这样一名优秀的教师,在晋升职称时却落败,原因在于没有达到科研、论文的硬指标——迄今只写了一本半书、发表了四五篇论文。其获得的教学荣誉反而有一种羞辱的意味——你看,上课上得好怎么样?

    这样的故事在高校已经是家常便饭了。几年前,笔者就曾写过一名多次获得教学成果奖励的优秀教师,却遭遇评职称困境的故事。这给教师本人的打击和对他身边的人的“教育”是十分沉重的,就是教学再好,在大学里都是“虚的”,学校可以给你各种教学荣誉“虚名”,但在职称评审、考核中,科研、论文才是硬的,教学只是“工作量”要求,你花三周准备3学时的课,和走上讲坛给学生照本宣科,以及他人请人替自己给学生上3学时课,在学校的评价体系中,都只是三学时的课。而职称才决定你在大学里的生存和发展。

    我不想再谈如此考核、评价教师,会对高校的发展带来多么严重的负面影响,或者呼吁高校应该调整评价体系,对教师实行分类评价等,而是想分析,为何这一问题早在10多年前,就已引起社会舆论关注,要求高校重视人才培养、教育教学,可至今却没有看到高校有调整的真正迹象,以至于类似的问题,时常上报纸版面,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2014年早些时候,清华大学上课受到欢迎的教师因学校非升即走政策规定下岗,也曾引起热议。

    根本原因在于,今天的高校完全实行计划办学,而非开放办学,社会公众的意见,以及受教育者的意见,无法参与到办学中,于是舆论的质疑,甚至受教育者的抱怨,都无法影响高校的办学战略——高校办学只对行政计划的主导者负责,而不是对教育和受教育者负责。

    近年来,我国一直在提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可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却是在行政主导和计划体制框架之下进行。显著的特点是,学校如何进行办学,由行政部门(教育部门和学校行政)决策,进而,对教师如何进行考核、评价,也是由行政部门制定指标,而且,行政部门设置了制度,限制受教育者对学校选择的权利,在报考大学时,无法充分选择大学,进入大学之后,如果对大学办学不满意,也不能选择放弃申请转学,除非退学再去参加高考。

    这带来的一个结果是,行政部门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老师有意见,没有问题,只要上级主管部门认为学校办学政绩显著即可——而今天在所有行政领导眼里,学校最重要的政绩就是论文、成果;学生有意见,更没有问题,学生再怎么不满,也得承受,否则怎么拿到学位?就这样,越多越多的大学教师,放弃教育和学术追求,就按行政下达的指标,去搞课题、经费,而学生也只有忍受越来越低的大学教育质量,包括理解不认真上课老师的选择,以及认真上课老师的不公平遭遇。——清华还有少数学生站出来为老师请命,大多数高校的学生,只是发出一声叹息。

    真正的现代大学制度,是开放办学制度。首先,学校的重大办学战略,不能仅由政府部门和学校行政决策,而应该广泛听取与学校办学相关的群体的意见,公办大学尤其如此,其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纳税人的钱,以及受教育者的学费。发达国家的现代大学,首先实行理事会治理,理事会由政府官员、立法机构成员、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社会人士代表共同组成,学校应该办成怎样的学校,是把经费投向科研,还是重点投向教学,都由大学理事会决策,这样的办学战略决策,就让大学的办学,符合社会对大学的期待,而不是随意由行政领导决定把大学办成怎样。我国没有这样的决策机制,因此,纵使舆论有再多质疑,但却反馈不到办学中。另外,由于缺乏合理的办学决策机制,大学的自主权和舆论的监督,也时常混淆。合理的办学制度是,公众有权参与学校重大战略决策,具体如何办学,则由大学理事会选拔的校长负责行政,由大学教授自主负责教育和学术。

其次,学校和受教育者,应该双向选择,不能对受教育者的入学、培养、学位授予,实行计划管理,以此限制受教育者对学校的选择。我国大学之所以可以不重视人才培养,是因为,不管教学搞得如何,学生为获得一张国家文凭,也得忍受,既然教学维持较低水平也相安无事,那么何苦花精力搞教学,还不如搞科研既有名又有利?可以说,如果不给受教育者选择权,我国大学就不可能真正重视受教育者的权利,进而也就不会真花精力投入搞好教学。    给公众学校办学战略决策的参与权,给受教育者选择权,我国的大学,才能从计划办学走向开放办学,从重视行政政绩,围绕行政指标而办学转为真正重视教育而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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