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9月27日,本网获悉:G20峰会期间,上海维权人士金月花遭上海地方政府在派出所内注射毒针,又被派出所行政拘留10日,9月14日拘留期满获释,举牌喊冤呼吁社会各界正义人士关注。
-- 2016年9月3日晚上8时26分,金月花乘南京南至德凊站D2221列车,到德凊站下车时被警察拦截后交接给上海警察。有其户籍所在地:上海市闵行区华坪路派出所警察蔡庆伟和闵行区江川街道信访办主任张磊,蔡驾驶警车,通宵行驶,9月4日凌晨到达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华坪路派出所。金月花被关押在询问室内,有社会上不明真相的黑社会闲杂人员4男1女看守(注意:黑社会闲杂人员4男1女进入华坪路派出所是闵行区江川街道政法委书记李斌安排的。手机:13761131131)。
华坪路派出所警察蔡庆伟这样威胁金月花:"我现在代表公安执法,対你进行强制措施执法。"并强行抢夺了金月花随身携带的包,翻出包內的物品进行诬陷。胰岛素是患糖尿病多年的金月花常用治病药物之一,被警察蔡庆伟认定打胰岛素用的一根针是袭警的凶器、手机充电包是爆炸物。蔡警察又说:"你不要不讲话,我们对你没办法,我们多的是办法,你不要装病,会教你有病的,逃避处罚的。"此时,警察蔡庆伟自圆其说地把询问笔录写好问(金月花)签字吗?金月花拒绝签字。
金月花讲述自己在派出所遭到注射毒针的全过程:
2016年9月4日上午8时30分左右,闵行区江川街道信访办主任张磊(手机
180-1605-5865)接受闵行区江川街道政法委书记李斌的指使进入华坪路派出所,身后带来江川街道地段医院的朱医生以给我测血糖、量血压为由。叫4个监视我的男人把我手脚抓紧,张磊牠很专业的用手臂锁我喉龙,我头昏眼花时,朱医生在我手臂上注射了毒针。我拼命呼喊"救命",警察听见却没人进来阻止。
这是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街道政法委书记李斌指使江川街道信访办主任张磊和社会上不明真相的黑社会闲杂人员共同在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华坪路派出所内实施的集体犯罪。以上集体犯罪的现场有派出所内的监控录像。
毒针计划实施后,政法委书记李斌再诬陷我"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把我行政拘留我十天,关上海市闵行区拘留所。在拘留所里,政法委书记李斌继续迫害我,用特权指示江川街道地段医院的医生,每天派2名医生,各12小时为一班,24小时在拘留所监控我,10日拘留期间,总计有20名医生在拘留所内陪同我。在我被拘留第5天,我感到不能走路,就向拘留所所长讲述了:我在闵行区江川街道华坪路派出所发生的一切情况,所长说:会向我们的上级领导汇报的。
2016年9月14日,我拘留期满,回到家里的我,身体明显不如拘留前,现痛苦不堪、生不如死。
为何我户籍所在地: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街道政法委书记李斌一直要置于我死地?
现说明一下:房地产开发商与我本人订立了欺诈协议。
事发地责任单位:上海闵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事发地履行职责单位:上海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本人户籍所在地:上海闵行区江川街道办事处。
事因---2000年10月17日,上海闵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不具备拆迁人身份(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资格证书)与被拆迁人(本户)订立了显失公平协议。事后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查明此协议属协议无效。属欺诈协议。
欺诈协议无效, 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庭审中查明却枉法判决。法院违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司法不公、侵害本人的基本利益。
法院庭审中查明:
1. 先拆迁后办证的情况属实。
2. 闵行房产公司不是闵房地拆许字(2000)第33号房屋拆迁许可证载明的拆迁实施单位。
3. 双方签约的时间在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期限之前。
为此我进京上访16年,到国家信访局,北京最高法及建设部等各部门控告、举报地方各部门权大于法。把案件的处理就偏偏弄得是非界限很不清楚。在事实面前颠三倒四,不依法办事。由于地方政府权大于法,导致我16年上访无果。
因我户籍所在地:上海闵行区江川街道政法委书记李斌等人的打击报复,以及陷害我多次被刑亊拘留,行政拘留次,经常被关黑监狱,监视居住等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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