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手机版

星期二, 9月 27, 2016

【维权网23405】 南通非法圈地花样又翻新,胡遂祥夫妇重走维权之路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胡遂祥夫妇系南通崇川区狼山镇洪江村10组村民,有二处房屋。一处位于洪江路北;另一处位于洪江路南,早在2006615号被强行拆除。胡遂祥为此上访,关过设在南通的黑监狱,还被拘留过。胡遂祥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八年后才立案,经二审法院驳回,已申请再审。

2016924日,胡遂祥夫妇在南通洪江路华新水泥厂附近看到一份《洪江路两侧绿化带(污水处理厂周边地块)项目房屋搬迁公告》。胡遂祥非法位于洪江路北边的房屋又要遭遇搬迁。但时过境迁,南通非法圈地又翻新花样。

该公告发布者的名称很长,且很怪异:华新水泥厂周边、污水处理厂周边项目房屋搬迁指挥部。公告没有公章,也没有发文字号。从内容来看,因"三城同创"项目建设需要,但没有告知该项目的批文,且协议签订的期限不明。其搬迁补偿单位为"南通市洪江经济实业公司",可谓花样翻新,用心良苦,但露出了违法的马脚。

拆房运动经历了二个阶段。先是房屋拆迁,其依据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后是房屋征收,其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221日后,由《房屋拆迁公告》,转为《房屋征收公告》。但南通市地方政府为了规避法律,挖空心思,搞了《协议搬迁公告》,现又搞《房屋搬迁公告》。虽然《房屋拆迁公告》与《房屋搬迁公告》只有一字之差,但性质完全不同。《房屋拆迁公告》是有法律依据的,而《房屋搬迁公告》是南通地方政府巧取豪夺农民财产而想出来的新名词,根本就没有法律依据,用似是而非的公告糊弄房屋所有人。

2016925日,胡遂祥夫妇为了获取维权证据,向南通市崇川区政府申请公开如下政府信息:

一 、设立《洪江路华新水泥厂周边及污水处理厂周边环境整治和拆迁指挥部》的行政机关和联系方式;
二、洪江路两侧绿化带(污水处理厂周边地块)项目房屋搬迁公告的期限。
三、该指挥部发布该公告的法律依据。

针对胡遂祥夫妇的政府信息申请,南通市崇川区政府将如何处置,我们将拭目以待。

--
--
"维权网"是非政治性和非组织性的公民维权志愿者的松散联网,旨在协助民间维权力量发展公民社会,通过民主方式促进法制改革,遵循普世人权标准和中国宪法规定的各项公民权利,监督政府落实其对保障人权的承诺,追究侵权责任,为受害者寻求司法和社会救助。
 
您收到此信息是由于您订阅了 Google 论坛""维权网""论坛。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Google网上论坛上的""维权网""群组。
要退订此群组并停止接收此群组的电子邮件,请发送电子邮件到weiquanwang_CHRD+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要查看更多选项,请访问https://groups.google.com/d/optout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欢迎回帖各抒己见!

最新发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