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干部“几乎全是贪污”犯 (转载)
邓子恢 国务院 副总理
邓子恢,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农业工作的卓越领导人,是闽西革命根据地和苏区的主要创建者和卓越的领导人之一,历经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解放后曾任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国务院副总理、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职。邓子恢同志为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农业的发展道路倾注了毕生精力,被誉为党内的农业、农村工作专家
邓子恢1896年生于福建,1913年入龙岩中学堂(龙岩一中)学习。[1]1913年考入龙岩中学。1917年2月,东渡日本,在东亚补习学校学习,因贫病于1918年4月辍学回国。在五四运动中受到革命洗礼,创办进步刊物《岩声》,宣传马克思主义。1925年参加革命,是原二十三军起源部队闽西游击队创始人之一。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47年土改邓子恢怒斥农村干部“几乎全是贪污”犯
2013年08月03日 11:49
来源:历史研究2007年第4期 作者:黄道炫
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正式公布《中国土地法大纲》:“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连同乡村中其他一…[详细]
核心提示:正因如此,邓子恢曾在山东渤海激烈批评该区村干“几乎全部是贪污浪费”,虽不无求全责备之意,但问题的严重性及中共高层的警觉还是可以清晰见出。
1946年,随着国共内战重起,抗战时期一度停止的土地改革重新在中共控制区域内展开。作为一个巨大的利益调整过程,土地改革在改变着农村经济秩序的同时,对社会政治秩序也形成重大冲击。本文将以土地改革区域内的中低级干部为中心,通过对他们在这一运动中几经浮沉的命运的观察,透视中共在驾驭这一历史巨变时所呈现的非同一般的控制力及面对社会政治潜流翻涌时所表现的能与不能。历史的场面实在太过精彩,也许,所有事后的再现都会是一项充满遗憾的努力。
果实与摊款:击倒干部的两颗“炮弹”
国共全面内战爆发后,随着土地改革的大潮迅速席卷解放区,中共在抗战时期逐渐建立起来的基层政权组织和干部体系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冲击。虽然这一组织拥有着中国历史上空前的效率和严密度,但对于一个正在迅速成长中的政权而言,机遇和挑战正未有穷时。早在1940年代初,张闻天主持的调查就注意到:“违反‘公平’理想的倾向,在一部分村干部中间,无疑是在发展着。依靠全体农民对于公平的共同要求,克服一部分村干部中这种倾向,是当前严重的政治任务。”〔01〕干部的腐败问题已经显现。不过,由于抗战时期中共社会政治政策的相对稳定,基层政权在利益分配上遇到的考验并不严重,当时,“村长、村主任的工作,大家都怕当,都要推诿,因为村长、村主任的工作比较忙,常常‘误工’。现在当选为村长、村主任的多数为中农,或富裕中农。因为据老百姓的意见:‘他们家里过得好’,‘误得起工’,上面来的人,还可以应酬招待”。〔02〕
国共内战爆发、土地改革开始后,面对突然到来的利益大调整,基层政权问题开始集中暴露。土改所带来的利益调整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地权调整,二是没收被斗争对象的财物(即斗争果实)再分配。从地权调整看,抗战时期特别是中后期,中共在其控制区域内已经对地主、富农经济实施限制政策,地主、富农占地有很大的缩减,晋绥、北岳、太行等老解放区1945年地主占地分别只占总土地量的9%、10。17%、12。9%。〔3〕抗战结束,中共开展反奸清算等运动,又有一批土地转移到普通农民手中。土地改革开始后,解放区地权的转移虽然对农民仍然有着相当的吸引力,但农民从中得益已比较有限,太行区反映:“我区地主土地,在五四指示以前已经解决了约二分之一,财产也拿出来一部分,又经过五四指示以后的运动,尾巴一般不算很大。”〔04〕山西五台群众甚至在运动中喊出口号:“不要房不要地,只要大白洋。”〔05〕即使是新解放地区,农民对土地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像东北这样地多人少地区,有关报告谈到:“农民分到地虽然很高兴,但缺车少马,没有种子食粮,没有衣穿下地,也减少了土地的兴趣。”〔06〕所以,虽然早在土地改革开始不久,各地就有报告:干部、干属、军属“普遍多留田、留好田,留近田,有的干部几处分田,有的外来干部分田,有的干部将家里坏田托出,换好田”。〔07〕平定五区宋家庄村农会主席“一人就夺取了二十八亩好地”。〔08〕不过,由于土地分配是土地改革的核心所在,一开始就强调要大体平均,且各方面都对分配结果予以高度关注,干部除可以在地亩好坏上多做些文章外,多占程度还比较有限。
相比土地分配,没收地主的财产、斗浮财、挖地财等行动,对农民有着更直接的诱惑,他们在其中得到利益的直接程度、可能性和参与热情都高于地权转移,而与此同时干部在财产再分配中上下其手的空间也大得多。面对突然到来的大批财产,享有保管和分配权力的乡村干部出现明显分化,许多人在监督缺失的背景下栽倒在财产的诱惑面前,形成所谓“大动后村村有问题,主要也是果实问题”〔09〕的局面。太行和顺85村村干部在退赔果实时退出“房屋九万间,牲口万余头”,〔10〕平均每村干部和积极分子多占房屋达到百余间。太行区1946年底针对248名县区干部所作调查中,犯错误的有134人,其中窃取、多占果实的72人,占总数的29%,贪污的13人,占总数的5。25%。〔11〕在果实问题上栽跟斗的干部占到1/3强,而县区一级干部一般并不直接参与分配果实,犯错误的机率还要小于乡村干部。当时农村上升最快的就是干部阶层,肇东第一区区长“开始时一无所有,现在的衣服两胶皮车拉不了”。〔12〕胶东牙前县桃村干部“多是穷苦出身,做干部二年不到,生活都上升到富裕中农与富农之间,手头每个有一二十万,三五十万不等”。〔13〕正因如此,邓子恢曾在山东渤海激烈批评该区村干“几乎全部是贪污浪费”,〔14〕虽不无求全责备之意,但问题的严重性及中共高层的警觉还是可以清晰见出。
干部占取、贪污果实的方式多种多样,公然强取的有之,贺龙在报告中提到:“普明有个区长叫‘行八’,群众斗争得来的东西,他四哥出来说一句:‘这个东西老八要了’,群众就不敢要了。”〔15〕更多的则是利用职权巧取。涉县一名区干部的检讨生动道出了他和村干部占取果实的过程:“分果实前,先在支部讨论,我和村干部一致意见,愿意叫党员多分,因为党员多分,自己也能多分。我在支部会上说:‘咱领导斗争几年了,今年可要好好翻身哩!’我出主张,先叫党员自报,自己需要什么?因为我叫他们自报,他们也要叫我自报,可以得到满意……我提出自己的要求,恐怕不保险,又提议评议员中,党员要占三分之二,这样我才放了心。”〔16〕有的村干部占取方式更为巧妙,“怕群众得到别的果实,就生了个办法,定价出卖,定的价比市场还高,群众看了看,买不起……村干说:‘您不要,好!咱不嫌坏,咱要。’最后大减价几倍,还是村干买了。”〔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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