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我从部队退休,有人聘请我当经理,我没有接受,我在部队从事了多年的农场工作,有比较丰富的当地农业生产的经验,对搞农业有兴趣,老有所为,应该在发展农业方面做一番事情。于是我与几个复转军人、察布查尔的下岗工人合伙,承包了察布查尔县种羊场农民李授章等三人的200亩地经营,承包期30年,承包费每亩每年5元。
每亩每年5元承包费的土地,可想是什么样的地,是种羊场最差的地,起伏不平,石头很多,盐碱很重,没水没电,很多人都劝我不要承包这块地。根据我在部队多年从事农场工作的经验,在伊犁河谷地区承包这样的劣质地,急功近利搞不成,要付出几年十几年的投入,才能逐渐见效益;农业是个微利行业,但我承包的土地多,如经营得好,获利也可积少成多;时间较长的开发和投入较大,就需要国家的扶持,需要政策的长期稳定。因此我做了长远的打算,我们首先要平整土地,捡石头,还要拉高压电、打灌溉机井等。
到1997年,我们的合伙人发展到20多个,经过流转、置换、承包,增加了土地经营面积,最多时达到8000多亩,实行股份制经营。后经过增减转换,归我承包经营的土地有1400多亩,这些土地承包合同,全部得到种羊场或乡政府的批准。
为改进生产条件,我前后共投资了1700多万元,至今还负债300多万元。
我架设了高压输电线路2500多米;
打灌溉机井4眼;
在承包的部分地块安装了滴灌、喷灌系统;
修公路1000多米;
种了一万多棵树;
建了谷物网架三个,可存放200多吨谷物;
建了600多平方米的谷物存放棚;
建了2000平方米的水泥晒场;
14座猪舍,总面积5000多平方米,设计年出栏猪万头,最多时生猪存栏3000多头;
配有800多立方米沼气罐一个,利用猪粪产生沼气发电;
牛舍、羊舍600平方米;
饲料加工房260平方米及其设备;
还有农机库、车库、修理房、办公及员工住房1000多平方米;
购置拖拉机等牵引机械5台,共300多马力;
大型农机具30多台套。
我常年雇用工人15至20人,农忙时雇工五六十人,2004年,我们合伙承包地6000多亩,收获小麦1760吨。
我们承包、流转的土地,每年每亩的平均收益开始时只有60元,到2012年达到600元,好的达到上千元。我的耕作经营业绩受到了当时的县委书记、副州长、自治区政府副主席钱志等领导的亲临视察,承包地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评定为“循环农业示范点”,开过县、州、自治区的数十次各种项目的现场会。
效益好了,政府就来收我们的地了。察布查尔县卸磨杀驴没收我们承包地的名堂是“清查土地”。第一次是2005年9月,说我承包的土地“面积不对”,有些属于“黑地”,冬播时停了我们的电力供应,不准我们进地播种小麦,使冬小麦推迟播种40多天,每亩减产100至150公斤。“面积不对”是怎么回事呢?二十多年前,国家鼓励发展农业,拨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但是察布查尔县把国家用于改造耕地的款项挪用了,所以允许把大量的土地发包出去,并给了一些优惠措施、“好处”,例如扣除一些盐碱重、沙化重地块的面积、少算一些不宜耕种的边缘、沟壑地的面积等,鼓励承包者,利用民间的财力人力修整土地。当时这样的承包优惠政策,是政府定的,四界标明清楚,有承包合同为据,怎么过了十来年,土地整治好了,收益越来越好了,就成了我们承包人的问题了呢?
2009年播种冬小麦时,政府又以“清查黑地”为名,派人在我们地头把守,不准我们进地浇水播种,误了农时,这一季冬小麦减产百分之二三十。
2012年政府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清查土地”,这次要没收我们承包的土地,并不给任何补偿。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理由是我们承包的土地属国有,乡政府、村委会无权发包。数十年属乡、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怎么突然就变成了国有土地?十几二十多年前,我们承包荒地劣质地时,政府为什么不说我们违法?为什么还给予鼓励?现在土地整治好了,效益越来越大了,有些人眼红了,上边有些官员也打起了我们的主意,就说我们违法了。要抢地,就明说,为什么还要制造这样那样的借口?强盗抢掠,不需要什么借口。3月26日,公安局、防暴队的人来了四五十个,不准我们春播。我打开汽车油箱,掏出打火机要引燃自焚,被旁边的人阻止了。县公安局的警察把我抓了关进看守所,罪名是“扰乱社会治安”。我在看守所低血糖发作,昏了过去,被关了七天七夜。
我们响应政府的号召,合法承包的土地,被政府没收后,又被租赁给他人,租赁费每亩每年涨到250元至四五百元。政府收了这笔租赁费干什么用了?也应该给百姓做个交代。我们不认可政府没收承包地,阻止后来的租赁人进地耕种,形成我们与这些人的争斗。还有些承包地被没收后再次荒芜,田间设施遭毁坏,树木枯死,损失严重。
我第二次被关押,是在我2013年第二次到北京上访回到察布查尔后。县公安局警察把我软禁在医院七八天,后又送进看守所,关了三天,罪名是我“污蔑县委书记王奕文”。这是无中生有的陷害。有人控告王奕文受贿,警方出面说是我说的,硬按在我头上,但是又拿不出我说的依据。为此,伊宁县检察院起诉了我,说我“污蔑县委书记王奕文受贿”,伊宁县法院于2013年11月4日开庭审理,至今未作出判决。我前后被软禁过四次,被跟踪监视累计达半年之久。
伊犁州和察布查尔县的报刊、广播、电视等,多次报道所谓我“违法占有土地”的罪行,还说我拿着高额的军队退休待遇,到察布查尔违法承包土地等,利用人们的仇富心理,挑起人们对我的憎恨。这些宣传机器采访了这些人、那些人,就是没有采访过我,就是没有给我说话的机会。这样的报道公正吗?这样的宣传机器公正吗?
某些官员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因为我承包的土地多,业绩大,影响大,把我压服了,其他土地承包人也就服帖了。在察布查尔县,像这样政府废除的合法承包土地合同有300多份,没收的承包地总数有18万多亩,使承包人血本无归,陷于绝境!有4位土地承包户的人喝农药,以死抗争,其中死一人,被抢救脱险3人,仍留有后遗症。对于坚持反对违法废除承包合同的承包户、上访户,政府视为“钉子户”,非法扣压《身份证》,没收手机、电脑,跟踪、截访、监视居住、传唤,把承包户主近百人次,扣上“非法占用、破坏农用地”等罪名关押,有的承包户被关押六七次,每次关押时间最长的有六十天。判刑的有党上龙、沈志和、库尔班江、于全江等五人。承包人张洪钢、党学良、王宗海等人,2012年几乎全年在北京上访,2013年7月他们再次到北京上访,至今不敢回察布查尔,常年东躲西藏,漂泊在外。
我能让察布查尔县没收了承包地并不给补偿吗?我为改进生产条件共投资了1700多万元,至今还负债300多万元,谁来买单?费劲心血1400多亩劣质地改造得差不多了,被“依法没收”了,谁能接受?
我今年65岁了,至今还没明没黑地驾驶拖拉机耕作。我197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我一直也弄不明白:我们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土地承包、流转协议,通过政府批准的协议,竟然违法,而政府一个文件就把土地没收了,究竟是法大还是党政官员的权力大?这样严重侵犯土地承包权的事件,为什么我们告到北京,也没人查处,给我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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