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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5月 03, 2015

Re: 深谢!吴兄!——这种讨论是建设性的,对未来自由中国来临后有绝对的指导意义,是一场真正意义上的思想大解放!//欢迎发表、转发——锺国平:宪政民主与爱国救国的牺牲奉献精神根本就是冲突的

个人人权是国家主权的起点、归宿,人权决定主权、高于主权,主权为人权服务。国家公权力由公民私权利授予、割让,其方式即是真普选。公权力有恶一面,不限制则膨胀。承认、服从多数选出的政权和立的法,限制多数决定的公权,保障少数批评多数选出的政权与立的法的权利,保障所有个人的人权。固承认、限制、保障三者统一为宪政。国家公权、民族与掌权者不能划等号。固爱国爱民族与爱掌权者不是一回事,宪政与爱国爱民族不矛盾。当国被专制者窃取时,当国被外敌蹂躏时,爱国为国牺牲个人利益是维护国家主权,也是维护宪政,也是维护个人人权不被践踏。个体高于整体,但整体受损害也会损害其中的每一个个体,少数个体牺牲自己为了整体,为了所有个体的共利,永远是人类伟大之处。北京查建国

在 2015年5月3日 上午11:52,Xu Wenli徐文立 <xwl1943@gmail.com>写道:


深谢!

在 2015年5月2日 下午9:39,吴金圣 <wujins5661112@gmail.com>写道:
徐兄:这种讨论是建设性的,对未来自由中国来临后有绝对的指导意义,是一场真正意义上的思想大解放!吴金圣于燕郊

在 2015年5月3日 上午9:37,吴金圣 <wujins5661112@gmail.com>写道:
对中国政界、学界、甚至国民来说,就是新思维、新价值!爱国从来就是流氓专制独裁的毒素,为爱国可以牺牲一切个人利益和生命,这是非常荒唐可恶的。其实他们的爱国主义宣传教育,目的就是为爱党服务,就是为流氓专制服务,爱国主义本质上就是爱党主义,爱独裁专制主义!为剥夺人权、迫害人权寻找到一个可靠的欺骗借口。自由民主是人权至上,没有人权就没有宪政民主自由。吴金圣

在 2015年5月3日 上午7:52,Xu Wenli徐文立 <xwl1943@gmail.com>写道:
深谢!

在 2015年5月2日 下午6:29,田家乐 <tjl201203@163.com>写道:
我举双手赞成这样的宪政原则:个人权益(基本人权、财产、信仰等)排在国家利益之上
我也赞成:通过探讨与争论,倡明新的价值体系和新的思维

-------- 转发邮件信息 --------
发件人:"Xu Wenli徐文立"
发送日期:2015-05-03 03:24:47
收件人:"徐文立"
主题:欢迎发表、转发——锺国平:宪政民主与爱国救国的牺牲奉献精神根本就是冲突的

锺国平:宪政民主与爱国救国的牺牲奉献精神根本就是冲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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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文立主持

个人权利及国家利益的冲突与抉择探讨系列

1

 

按语:我赞成,倡明新的价值体系和新的思维应是中国当前宪政民主运动的首要使命,不然我们总是在中共的遗毒中翻滚而不能自拔。当然,我们现在探讨的内容是不是新的价值体系和新的思维,不能由我们自己做最后评判;更需要众人拾柴火焰高。                                                                                                                                     ——徐文立

 

 

 

宪政民主与爱国救国的牺牲奉献精神根本就是冲突的

——锺国平——

 

一、宪政民主是彻头彻尾否定爱国救国价值观的革命

 

人类文明中,宪政民主制度成为今天的主流,即使是专制暴政者、一党独裁者都不得不将自己伪装起来,弄些貌似宪政民主的假象,以避免被人民推翻。

 

人类社会的宪政民主制度起源于八百年前的英国大宪章,在1215年,英国的贵族们将国王约翰包围,要求国王承诺保障他们的人身自由及财产安全,并要求国王签署协议,确保贵族们提出的要求得到履行。国王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与贵族们签署了这个协议,这个协议就是著名的《大宪章》。这就是人类历史中宪法的起源。宪法究竟是什麽法律?其实就是被统治者与统治者签订的协议,协议要求统治者(注意,是要求"统治者"而不是"被统治者")必须遵守协议的内容,不能因为任何原因而违背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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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1215年大宪章签署地(距温莎堡6英里处)




英国1215年大宪章签署地(当年英国贵族军队埋伏在周围山林中迫使国王让步签署了制约王权的大宪章)




纪念辛亥百年的红蓝双十白星旗201087日在英国1215年大宪章签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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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您是否会问,"如若统治者违背协议呢?"

在当年大宪章签署以后不久,罗马教皇表示由于国王处于被胁迫中签署的协议,因此该协议无效,而英国国王本身就不愿意遵守这样一份限制自己权力而保障贵族们权利的协议。因此,国王随即宣布大宪章作废。这时,已经回到各自封地的贵族们怒了,马上联合起来,发动一场内战,国王约翰死于内战时期,由亨利三世即位。即位后,王室颁布国王令,承认大宪章,并重新颁布修改过的大宪章。

 

在这里需要特别提示的是:这个大宪章作为人类第一部宪法性文件,它有三个含义:1、它是约束统治者的协议,与被统治者签订;2、它保障的是被统治者的个人权利与自由;3、如果统治者不服,那麽,对统治者来说,则"国将不国"。用中国的普通话来说,宪法不是用来救国的,不是为了使国家治理得更好的,而是用来保障被统治者权利的,在个人的权利、自由、财产和国家存亡之间,宪法选择的是前者。用最浅显的大白话来说,就是,如果被统治者的权利、自由、财产得不到保障,那麽,你就别想当国王,我们被统治者就让你的国家不存在。用今天的法律语言来表述就是,如果宪法不保障公民权利,那麽公民就摧毁你这个国家。

 

宪法发展到第二阶段也是更现代的宪政出现的年代,也仍然是在英国。17世纪的英国已经成为欧洲的强国,挑战着法国在欧洲的霸主地位。当时的英国已经脱离罗马天主教,实行英国国教,即新教。国王詹姆斯二世却秘密地改变自己的信仰,转信天主教,最后被英国人知道,大家非常气愤。而国王詹姆斯二世颁布法令,以"宗教信仰自由"为名,打击新教信徒,不允许新教信徒在政府任职。这次,英国贵族们再次联合起来,秘密与荷兰国王威廉和王后玛丽(詹姆斯女儿,英国公主)沟通,请他们派军攻击英国国王,拥戴荷兰国王及王后成为英国国王(对于中国的传统观念来说,这是赤裸裸的"卖国")。1689年,威廉及玛丽打败詹姆斯国王成为英国的共同国王。同年,英国议会与新国王签署世界上第一份真正保障人权的《权利法案》。国王的权力从此受到极大限制,英国从此走向君主立宪的道路,史称"光荣革命"。

 

在此,再次总结一下光荣革命的逻辑:1、宗教信仰自由必须得到真正的尊重,否则你别当国王;2、你若打击异教信仰者并私下串通他国(法国,法国当时为罗马天主教国家)来损害我们的利益,那我们就串通他国(荷兰),用军事力量将你赶下台(当时贵族已经没有自己的武装力量了)。总结一下就是:为了捍卫信仰自由,就算没有武装,我"出卖"这个国家也要把你干下去。

 

从这两个历史事件看,我们无论怎麽解读,也解读不出"宪政"的出现是因为要拯救一个国家,更解读不出"哪怕牺牲自己也要救国家"的意味来。与此相反,宪政的出现是因个人权利受到威胁而导致被统治者胁迫统治者签订协议,即"社会契约"而成的。这里面没有爱国或忠于国家民族、牺牲自我、留取丹心照汗青、以死成仁等等的所谓"情怀"。宪政,从一开始就是人们为了捍卫自己的个人权利而与统治者进行殊死抗争的结果,这也确定了个人权益(基本人权、财产、信仰等)排在国家利益之上的宪政原则。

 

1689年后的一个世纪,英国前殖民地(北美)十三个州宣布独立,为什麽?仍然是为了权利!有人说,是因为税收问题,对,确实因为税收问题。当时的宗主国英国刚与老对手法国打完一场可以被称之为"世界大战"的战争,虽然赢得战争的胜利,却也耗尽财力,于是将战争损失转嫁到殖民地,以各种课税弥补财政亏空。殖民地十三个州没有捲入到这场战争,自然不同意为宗主国买单。为了捍卫自己的财产权,弱小贫穷的十三个殖民地宣布独立。然而,我们多数人不知道的是,当时的大陆会议派遣年过七十的富兰克林赴法国,寻求金钱和军事帮助。如果没有法国出钱出力,我们不会看到今天的人类第一个共和制宪政民主国家——美利坚合众国。

 

如果用我们中国传统的价值观来评价,美国这帮人太不"爱国"了,就是"卖国贼"。自己的国家打了胜仗,自己没有参与已经应该愧疚了,怎麽还不能分担一下国家的负担呢?按照中国传统观念,纳税支持国王打了胜仗,这本身就应该是"义务",这是最起码的"爱国救国"情怀,不是吗?然而美国人却为此喊出"不自由毋宁死",不仅如此,还串通敌国法国对付自己的国家。这是十足的"卖国"与"背叛",完全违背了应有的君臣道德和伦理。也就是说,一个自由的宪政民主国家原来是建立在被我们所不齿的"背叛国家"、"背叛道德"、"坚持个人利益"的反道德价值观基础上的。他们不仅不会牺牲自己的"小利益"去成全整个国家的大利益,他们不顾国家的大局,仅仅为了成全自己的"私利",这在中国人看来,已经不是"大逆不道"可以去形容的了。

 

到此,我们是否应该知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坚持个人利益而不顾或者说冲击破坏国家利益的人成就了他们的愿望,最终以宪政民主制度捍卫了他们的个人权利与自由。而这个宪政民主制度就是——被统治者逼迫统治者签订的社会契约或曰"宪法",违反者,它的统治地位就被推翻。

 

宪政民主就这麽简单,没有那麽多的谎言、没有那麽多的伦理、也没有那麽多的装饰,其原因就是人们有权追求个人的自由与幸福,国家、政府无权要求我牺牲小我利益去成全"大我"利益。

 

在美国独立后不久,出钱出力帮美国的法国王室陷入破产的边缘,国王即使以最温和的方式希望向教会、贵族和平民收税以缓解财政危机,但是不仅失败,而且政权也随着法国大革命的爆发而灭亡。法国经过近九十年的混乱,终于确立了民主共和国家。没有人把国家的生死放在生命的首位,没有人去为朝廷分担他们的痛苦,没有人以捍卫朝廷的存亡而自豪,有上千年历史的法国,没有人去"救",没人"爱国"!相反,当时的法国一位低级教士写了一本书,叫作《第三等级是什麽?》,这本书短短一个月发行量超过三十万,其作用相当于美国独立战争时期潘恩的《论常识》。书中说,第三等级是法国的国中之国,是法国的一切,而另外两个等级——贵族及教士,什麽也不是!这是一本完全破坏当时社会秩序的一本书,颠覆了整个社会对"历史悠久"对强大的法国的认知。这种"反爱国"思想总是在宪政民主成型阶段起着及其重要的推动作用。

 

宪政民主的胜利往往就是彻头彻尾地颠覆原有秩序、观念和伦理的一场思想上的大革命。

 

二、中国追求宪政的百年历史却源于"爱国、救国"的"高尚"情操

 

从清末到五四运动,直至今天,我们追求宪政民主都出于"拯救朝廷"、"拯救民族"、"拯救国家"的极端"高尚"的目的。我们期待的是:民族、国家的"进步"、"改变落后挨打"的地位、"坚决反抗"外族侵略、维护领土统一、绝不充当"亡国奴"等等等等。对于这段百年历史,更多的人比我清楚得多。甚至反对朝廷都不是为自己的幸福与财富,而是为了"民族"的利益。

 

但是请问:你不为自己的利益、不顾自己的自由与幸福,那你追求宪政干什麽呢?宪政从出生就是被统治者为了捍卫自己的追求幸福与自由的权利而逼迫统治者让步和签订协议(社会契约)的过程。宪法或曰社会契约,其本质就是要捍卫每个个人的自由与权利的,而且是不惜以牺牲国家的存在为代价而换来的。美国宪法的前言只有一句话,那就是,为了捍卫人民的幸福与自由而制定此法(大意,不是严格的翻译)。这里的人民,指的不是政府(中国政府总是自称人民),而是每个个人。

 

让我们看几个令国人吃惊与感叹的例子:

先举一个最近报道的一则新闻:日前美国政府正在军事法庭审判一位前士兵。该士兵被派驻阿富汗期间,擅离军营,遭到塔利班逮捕,受尽折磨。一年前,美国政府以五名塔利班将领换回该名士兵,由于其伤情严重,在医院接受了一年的治疗。上个月出院。由于擅离军营属于违反军法,因此现在军事法庭接受审判,根据法律,该士兵的罪行最高可判死刑,不过,新闻说,他的情况可能最多判终身监禁。

 

另两个例子,是生活中的。我在妇女庇护中心接触到两个中国女人,两人都是单身母亲,都有一个约78岁的女儿。她们一个是游客身分暂且称A女士,一个是失去合法身分的非法移民暂且称B女士。A女士带着女儿与男朋友来旅游,结果旅游期间遭男人殴打。女人报警911,没想她与女儿被接到庇护中心住下,吃住免费,去外面还有专车接送,男人被关监禁。由于女人有钱,不愿意耗着,最后自己申请回国;B女人失去身分后不愿回国,正遭移民执法局起诉,期间网上交了一名男友,男友以为遇着好运,卖了房产过来与她相聚,打算结婚,没想得知她生活并不检点且没身分,只希望非法做生意赚钱。男人不仅殴打她,且威胁她和女儿安全。母女被接到庇护中心,半年后,女人拿到了联邦工作许可,一边免费吃住,一边工作,再过了几个月,她拿到临时绿卡(可转绿卡的工作许可),约两年后她将成为永久居民!

 

若以中国人的眼光看来,一个是罪犯,一个是游客,一个是非法移民,如果政府不给予救助,中国人可能会认为是情理之中,而当中国人得知美国花费如此大的成本在罪犯、外国人、非法移民身上,是否会非常吃惊,甚至觉得根本不可信呢?但是我见到这样的类似的例子非常多。

 

问题就在这里:中国人认为美国政府是在损失国家利益去维护根本不是正常美国公民的利益。这在中国是万万不可能的,别说这些人,即使是正常的合法公民,政府若给予如此大成本的救助,那也是不可能的。

 

那麽,我继续问一个问题:如果中国也民主化了,那时的新政府会这样做吗?或者说,您认为新政府像美国政府这样做是合理的吗?多数可能,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不"。因为就中国人的观念,一个政府不可牺牲国家利益专门为某一个人服务,更不可为连正常的公民都不是的人损害国家利益,因为国家利益总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这就是问题之所在:国家利益总是排在个人利益之前——这就是传统的和正统的中国观念。在这样的观念指导下,你如果是立法者,你会制定出如此法律,让那些连正常公民都不是的人"鑽空子"麽?您是否认为这不是在保护人权,这是让那些根本"不配享有权利"的人鑽空子?

 

因此,一个最为严肃的问题摆在了我们的面前:凭我们现在的认知和我们的价值观,我们未来的社会契约会是怎样的?是维护"政府权益"的卖身契,还是以维护个人权利为首要目的的宪法呢?如果我们仍然装作很"高尚"、很"爱国"、很"忠于国家"、很热爱"传统",那麽,我们在制定宪法的时候,必定想的是如何防止公民滥用法律给予的自由,如何保障国家利益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最高利益。若真的如此,请问这还能叫作宪政下的宪法吗?

有人可能说,要结合实际。中国特色论是被灌输给我们的被几乎所有人接受的藉口。为了救国、为了民族大义、为了领土完整等等等等,都可以成为我们要求宪政民主的藉口,但是,这些目的与宪政根本就是对立的。我想问:对立的东西真的可以统一起来吗?我自己来回答一下:那个从苏格拉底就开始的辩证法和辩证思维根本就是不符合正常逻辑的思维与思维方法,这不是我自说自话,自从实证主义方法论成熟以来,辩证思维就已经遭到彻底否定(除马列主义这种垃圾以外),因为它在根本上混淆了逻辑思辨与事实之间的关係(限于篇幅不详述)。总之,"对立的东西能统一"根本就是伪命题。

 

因此结论就是,如果要坚持民族大义、如果要打倒专制暴政,而同时又要坚持以国家力量来维护国家利益的话,那麽,你的选择不可能是宪政民主,而只能是专制仁政而已,也就是,你的诉求不过是回到中国历史特有的循环里去——暴政到仁政再到暴政。你若说新政权依法治国,那传统朝代也都依法治国,依法治国不代表就是宪政。

 

有人说,我这样太过于个人主义,我不否定这一点,因为个人主义是西方宪政民主的基石,正如私有制是西方经济学的基石一样。在个人权益面前,国家利益是排在第二位的。

 

三、关于西方民主国家的爱国思想

 

您或许会提出,美国也是提倡爱国的,为什麽中国不可以?美国的确有提倡爱国,我记得约翰·肯尼迪总统在就职演说的时候,讲过一句特别经典的爱国名言:"不要问国家为你做了什麽,要问你为国家做了什麽!"

 

然而,不要忘记,这种爱国有一个基本前提,那就是他所说的国家是宪政民主国家不是专制国家。肯尼迪总统在就职演说以前,首先要宣誓捍卫美国宪法。而美国宪法明确规定,宪法的目的是要维护个人追求幸福与自由的权利,并且规定,任何宪法其他条款不得与人权条款发生冲突,否则为无效条款;任何法律条文不得与权利法案冲突,否则为无效法律。

 

而美国的爱国主义就是在这个基础上提出来的。然而即使如此,美国官方在正式的公共场合也不得宣扬某一个意识形态为官方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指某种"学说"、"主义"或信仰,不是特定的价值观念,如人权、普世价值等)。为什麽?因为必定会有一些人的意识形态与官方宣传的相冲突。例如基督教,美国有约一半人信仰基督教,是否可以作为官方意识形态呢?当然不可以,因为还有其他一半人有不同宗教信仰及没有宗教信仰,因此,将任何意识形态作为官方意识形态,则意味着破坏他人的信仰自由及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

 

因此,爱国作为"主义"在中国流行,"忧国忧民"、"为国牺牲"、"顾全大局"等传统意识形态若具备官方认定的地位,那麽至少意味着我个人的利益受损。您或许会说,就你一个"个体"算得了什麽?然而,宪政保护的就是少数人的基本权利,否则就不是宪政,而是多数人暴政,即使一人一票也改变不了这种性质。

 

四、小结

 

宪政不倡导爱国主义,也不以国家民族进步为己任,它就是捍卫个人自由权利。如果要追求被改造过的、异化的宪政,那麽,我们不能称之为宪政,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绝对地诚实。带着某种特定价值观念的追求,无论多麽高尚,如三民主义,那只是以结束暴政为目标,而暴政的结束并不意味着自动进入宪政民主时代。分水岭就在于如何看待个人与国家的利益关係,是否懂得个人主义意味着什麽。如果仅为推翻暴政,那麽就应当诚实地表示不是要追求宪政民主。撒谎的政治家是遭人鄙视的。

您或许会说三民主义就是捍卫个人自由权利的,那麽,我还必须补充一句:宪政民主不需要转换插座!任何真正的宪政民主国家都直白地将人权写进宪法,而不是找个别的概念性词彙去代替。中共在这方面是高手:任何事情,只要你做,就在概念性词彙前加上"非法",然后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你就随时被犯罪了。例如,寻衅滋事、扰乱公务或社会秩序等等。因此,今天可以说三民主义就是指主权在民,明天就可以说,不救出那个罪犯完全符合三民主义,因为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及权利。今天中共也照样说自己的政权代表人民意志,也是主权在民。总之,转换插座就是谎言的标志。

 

 

附文——

 

民族主义是一种幼稚病

 

肖雪慧

 

爱国主义是一个崇高的字眼。但惟其如此,它也容易被利用,被误导。何况,同一个"爱国主义"词汇之下,可能有着非常溷杂甚至截然对立的情感、心态、价值观和行事原则。当近年来"爱国主义"频频出现于政界要人之口,出现于大报社论、广电传媒和各类文章中之时,当爱国主义的宣传和某些事件的发生使得许多普通百姓也情绪亢奋之时,对它进行理性的审视和辨析是很必要的。其实,这种审视和辨析早就有人进行过,只是,此间以"爱国主义"要求于人的人从不声张这一点。然而,在这个问题上了解了解先贤们的见解是很有益的。

一、托克维尔和海涅如是说

托克维尔曾把爱国主义区分为本能的和富有理智的。他指出,本能的爱国主义把国家人格化,视君主为国家化身。这是一种轻率的激情,风行于旧秩序尚未受到怀疑之时,它能暂时激起强大的力量,却难以持久。富有理智的爱国主义来自真正的理解,在法律帮助下成长,随着权利的运用而发展,它坚定而持久。通过对富有理智的爱国主义所作的界说,托克维尔从国家与人民切身利益的关系上揭示了持久爱国心的真实源泉。今天,从那些以尊重每个个体生命的价值,保护每个公民的自由、幸福和安全为立国原则的国度,从那些到处都能使人感到有祖国存在的地方,我们很容易发现:无须宣传、无须灌输,人们身上自发的就广泛具有这样的爱国热忱。

德国伟大诗人和爱国者海涅则有过着名的法式爱国主义和德式爱国主义之分。他说,法国是个文明之邦、人道之邦、进步之邦。法国式爱国主义不仅在于爱自己的家邦,这种爱还及于整个文明世界。当德国把自己最优秀的儿女放逐在外,法国张开双臂接纳了他们;当德国老百姓不堪暴政之苦而大批逃离国境,途径法国前往阿尔及利亚或别的什么地方另寻生路时,流亡法国的海涅亲眼目睹了普通的法国人,包括老人和小孩怎样热情地向这些颠沛流离的难民队伍伸出援手、提供方便,连乞丐也把自己讨来的面包掰下一半给他们。这是一种使人温暖,使人心胸开阔的爱国主义。而德国式爱国主义在于仇恨法国人,仇恨文明和自由,它使人心胸狭窄、冷酷无情,滋长一种粗野精神。这种粗野精神卑鄙无耻地放肆反对人道主义,反对普遍的博爱精神,反对莱辛、歌德、席勒等伟大人物终身尊奉的世界主义。

二、狭隘民族主义的爱国主义及其变种

海涅说的两种爱国主义,前一种其实就是在历史上早已遗祸无穷的民族主义。鉴于近代以来民族主义反复引发战乱的历史事实,爱因斯坦有一个论断:"民族主义是一种幼稚病,是人类的麻风病。"这话很刺耳,但本世纪两次世界大战以惨痛代价提供了证明,当代世界那几个饱受战祸之苦的地区还在不断提供新的证明。

民族主义具有托克维尔所说的"本能的爱国主义"那种轻率的激情,但还多了一种使本民族发展滞后的护短情绪和向外宣泄的破坏性情绪--仇外排外。民族主义往往还具有"本能的爱国主义"那种把国家人格化,拿君主当国家化身的特点。轻率、护短、仇外排外,再加上把国家人格化和视君主为国家化身,极易被政治野心家及其文化附庸诱向一个危险原则:爱国就是忠于国家政权。这一原则把人民的权利典押给政权,使爱国主义蜕化为对现实的奴颜婢膝,因而成为使强权永久化的工具。此外,民族主义是依恋故土和本民族的朴素情感无限夸张和过度膨胀的产物,它具有团体自恋倾向和夸大自己的民族、国家的历史、文化特殊性的倾向。团体自恋使民族主义与批评性的自我分析不相容,而批评性的自我分析却是一个民族在失误中得以走出迷误的自我矫正力量,从而也是防止灾难的基本条件。至于夸大特殊性的倾向被政客强化,便有了置特殊性于普遍性之上,藉此拒斥公理的特点。

专制国家的当权者对这种爱国主义情有独钟。因为,当他们祭起这面旗帜时,自己勿需付任何代价,却可收获由它带来的一切好处。比如,他们既可以在自己已经丧尽人心,统治不能照旧进行下去时利用爱国主义口号来蛊惑人心,摆脱困境,又可以把自己打扮成民族代表和英雄,煽起民族主义狂热,让人民心甘情愿为他们的野心卖命。民族主义狂热在极权主义国家很容易煽起,这是因为它可以使地位卑下的老百姓在集体亢奋所造成的眩晕中暂时产生一种自我认知上的错觉,误以为自己是一个强有力的整体的一部分;还由于自己附着于一个庞然大物之上而产生一种虚幻的力量感,这种幻觉掩饰了他们在现实中面对强大的压迫机器时的软弱无力。而民族主义对公理的拒斥使它不能容纳人道主义的普遍价值,它调动起人类本性中的暴力倾向,把人从文明社会的共同道义标准的束缚下解脱出来,一旦指向了外族,密锣紧鼓的"爱国主义"宣传便成了大规模杀人的前奏。而为政者在无理性地摆弄国家力量挑起争端后,当情况变得于己不利时,还可以利用"爱国主义"的蛊惑在需要时拿人民作人质,作人肉盾牌。有鉴于此,当代一位思想家把当权者挂在口头的"爱国主义"视作政治流氓手中最后一张王牌。这些流氓用它去败坏国民,使国民白痴化,他们就正好从中捞取好处。

这种败坏人心的"爱国主义"有许多亚种,最常见的一种是官方的爱国主义。它直接派生于"爱国就是忠于国家政权"这一原则,并对这一原则作了绝妙的诠释:爱权势者之所爱,攻权势者之所恨。于是,官方的爱国主义者们吹捧权力,掩盖罪恶。无论这权力把国家糟蹋成什么样子,无论在其卵翼下崛起一股又一股无恶不作的势力,国家越来越成为恶棍加庸才的乐园,官方的爱国主义者都视而不见。不仅视而不见,还拿痈疽当宝贝,把分明导致国家衰颓腐坏的病灶夸耀得艳若桃花。当权势者作了恶,他们则小心地抹掉作恶的痕迹;当权势者屠刀高举,他们使暴力得到所需要的辩解,而他们攻讦的矛头却径直指向那些挑战黑暗的真正爱国者。官方的爱国主义好处太多,所以不乏有人去充当。在普希金时代,有个臭名昭着的"俄罗斯语言爱好者座谈会",其成员就是这样的人。在他们的爱国主义口号下作出的着名爱国行动就是写了许多诗来赞美沙皇,写了不少密扎和檄文来密告和讨伐沙皇的眼中钉。像普希金这样思想自由、独立不羁的作家正是他们的攻击对象。他们的"爱国"行为换来了他们想要的犒赏:严禁结社的沙皇却承认和支持这个"文学团体"。

19世纪的德国在欧洲是政治上最落后最专制的。对于优秀的德国人来说,受迫害被放逐几乎成了他们的宿命。像海涅等继承了18世纪启蒙传统、对黑暗决不妥协的伟大诗人,遭受的不仅是放逐,还有断其生路的对作品的全面查禁。海涅的作品揭露了德国的腐败和堕落,讽刺了德国人的奴性,又致力于向德国人介绍法国的政治、社会、艺术和文学,致力于消除法、德两大民族之间的隔阂。而民族隔阂对于专制统治者来说,是赖以保持权力的堡垒。海涅遭到政府嫉恨是必然的。官方的爱国主义者们心领神会,千方百计诋毁流亡中的伟大诗人。他们就海涅青年时代崇拜过拿破仑而诋毁他"无祖国观念",就海涅接受法国政府年金一事而诋毁他被法国收买,就海涅揭露德国的黑暗、讽刺德国君主而诋毁他污蔑德国的贞洁。对这些恶意中伤,马克思主义思想家弗兰茨梅林予以回击,指出是"官方的爱国主义者"出于他们的民族、政治和社会偏见而诋毁海涅,梅林说:"拿破仑从犹太人肩上卸下了使他们玷污受辱的枷锁,给他们打开了通往近代文化的大门,假如他们不去景仰拿破仑而去景仰普鲁士大王腓特烈威廉和其他德国君主,那他们真是傻瓜了"。关于海涅同欧洲其他许多流亡者一样接受法国政府的年金,梅林揭露是德意志联邦议会查禁了海涅全部着作,陷诗人于无计煳口的境地。他说:"假如一个德国诗人依靠法国政府年金为生是一种民族耻辱",那么,这耻辱并不落在海涅身上,因为他没有义务"为哈布斯堡和霍亨索伦家族的荣誉而成为饿孚","耻辱也不落在对受到无耻迫害的人们加以保护的法国政府身上,而应归咎于作为德国君主走狗的德意志联邦议会"。至于海涅关于德国状况的诗文,任何一个有良心、有健全感悟力的人都不会感受不到字里行间搏动着诗人对故国的懮心和深沉的爱。

官方的爱国主义在我们身边也不乏表现。那些公款出国熘达过一遍又一遍的"公仆",当他们在国外窥见了人家的公仆受到的重重制约,他们真的是很热爱对他们几乎毫无制约、并且使他们八面威风的条件。

三、与世界主义并行不悖的爱国主义

海涅赞扬的使人温暖和心胸开阔的爱国主义,是与世界主义相联系的爱国主义。在欧洲,这种爱国主义几乎是启蒙时代以来包括海涅在内的所有先进分子共同遵奉的。他们认为,每个人都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民族国家的一员,又是人类的一员。在这双重身份中,人类一员的身份是首要的和基本的。有这种双重认同的人热爱和忠实于自己的祖国,但在这种爱和忠诚之上还多了一份对人类的忠诚和对人类命运的关怀。

正是后一种忠诚和关怀使得对祖国的爱并不模煳他们的是非感,不削弱他们对公义的尊重。在这些人身上,爱祖国最深切地表现在对于祖国文明、进步的热望和致力于使祖国成为全体人民自由和幸福的保障。这种爱类似于托克维尔说的富于理智的爱,但又超越了它。因为,对祖国的进步、文明和人民生存状况的关注意味着一种更具责任感的爱。这种责任感要求对自己的民族、国家的历史和现状进行批判性自我反思的精神以及兴利除弊的决心。他们忠实地为祖国服务,而当国家处于停滞和衰颓之际,他们不顾个人安危地为革除形形色色使祖国蒙羞含垢的丑恶现象而奔走呼号;当国家沦为某些人的囊中私物而陷于黑暗之时,又是他们勇敢地揭露黑暗、撞击黑暗,并致力于唤醒酣睡中的主权者。

这方面,请想一想伏尔泰、狄德罗等启蒙思想家们为法国所做的一切,席勒、海涅们为德国所做的一切。扩大了的爱和忠诚也使他们注视着更广阔的世界,与所有人的命运发生共鸣。由于这种世界主义的胸怀,酷爱自由的潘恩宣布"哪里没有自由,哪里就是我的故乡!"诗人拜伦奔赴战场,为希腊的独立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而当自己的国家处于非正义地位时,出于对人类的忠诚,他们甘冒被同胞误解、孤立、围攻的危险起而反对。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的事件发生后,雨果愤然怒斥他的国家参与了可耻的暴行。当民族主义情绪弥漫法国和全欧,各国人民在战场上互相残杀,罗曼罗兰毅然决然发表"超越溷战"的政论,反对国与国的仇恨,指出,"以为热爱祖国就一定要仇恨别的国家"是野蛮而愚蠢的。他还向自己的民族、也向全世界发出尖锐的提问:"公正还是祖国!""良心,即永恒真理还是祖国?"

无疑,所有这些都属于一种更高的爱国主义。无论像海涅那样称之为世界主义,还是如当代许多思想家说的对"公理和良心的共和国"的忠诚,今天,这种爱的存在对于到处泛起的民族主义狂热情绪是一种矫治,对于饱受其苦的人们是一种慰藉;而无论在各个民族国家还是在整个世界,这种爱也是一种抗击野蛮、遏制罪恶的力量。

四、不同的爱国主义者,不同的际遇

真正的爱国不是爱现存秩序,更不是爱权势人物,而是胸中装着祖国的命运、人民的疾苦;不是赞美病态,而是为着国家的前途向它们挑战;不是忠于哪个政权,而是忠于良心、忠于公理。这样的爱要不断的同偏见和利益集团作斗争,常常是沉重的,甚至需要付出惨痛代价的。为此,伏尔泰一生与巴士地狱和逃亡生涯结下不解之缘,海涅只能在异国他乡痛苦的遥望和思念故国,与群众性迷狂进行艰苦斗争的罗曼罗兰不得不承受误解、孤独和敌意。

与此相反,那些爱现存秩序,媚上媚权、戴着镣铐卖弄风骚的"官方的爱国主义者"爱国爱得十分轻松。他们无须为国家的前途焦虑,只要能捞到好处就爱;更无须为大众的生存状况懮心,他们经常挂在嘴里的无论"人民"也好,"群众"也罢,不过是只具统计意义的抽象数据。在他们那里,"爱国"成了邀功请赏的工具。而腐败份子的爱国则是对保护他们鱼肉乡里、蹂躏人民的机制的真情实意。至于专制者的爱国主义却是拿无数人的生命来作诠释的,在他们的"爱国主义"口号背后透着一股浓浓的血腥味。而需要流血的正好是那些被煽起狂热,把仇外排外当爱国主义的普通民众。

在这许多爱国主义中,前一种爱国主义不仅需要辩识是非的智慧,还需要极大道义力量的支撑。专制主义者的"爱国主义"需要的是权谋和视别人生命如草芥的冷酷无情。而另几种爱国主义只要有愚蠢或无耻就够了。

由于爱国主义种类繁多,善良的人民不能不留心有人拿它编织美丽的陷阱。

 

原载《联和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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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査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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