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龚为民报道)2015年6月13日,上海人权捍卫者颜秀英收到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受理国家赔偿申请受理通知书沪公(徐)赔受字【2015】001号。
2014年5月21日,颜秀英被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行政拘留10日,实际关押11日。警方拘留理由是:2014年4月22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门口以及2014年4月24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门口实施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
其实2014年4月24日星期四,颜秀英根本没有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门口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她而是按惯例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信访办上访。
因此颜秀英把徐汇公安分局告上法庭,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撤销了被告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于2014年5月21日作出的沪公(徐)行罚决字【2014】200014000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
颜秀英申请国家赔偿33万元(非法关押一天3万元,11天就是33万元),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已受理。受害人颜秀英是否能得到国家赔偿,大家拭目以待。
颜秀英电话:18916134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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