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郑毅报道)2015年12月30日星期三,本网获悉:三年半前,2012年5月12日发生在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下辛庄的一起村民杀村官案,已经过一审、二审,现程序已到最高法院进行死刑复核。案发至今已三年半多了,但人们对此案判决仍愤愤不平。
案发起因:
2012年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下辛庄村民等来了村官换届选举。村民们对原村长黄双来变卖村民土地,贪腐问题非常不满。纷纷推选自己信任的王复春为村官候选人,而黄双来又想连任,便对王复春怀恨在心。连日来黄双来指使亲戚等人常去王复春父亲王国廷家骚扰、恐吓,令其退出村官竞选,报警后公安不出警。并于2012年5月11日将其王复春殴打致轻微伤,报警110不出警也不予立案。
同年5月12日午夜11点多黄双来带领亲戚打手6人闯进王国廷家,正在熟睡的两位老人被惊醒,并遭到黄双来等人的殴打,其儿子王复春和村民们闻讯赶来。报警公安仍不出警,血案由此发生。王复春、王国廷在自卫、厮杀中将黄双来等人误伤致死。
此案从案件的侦查到一审、二审,由莫少平等律师代理。
一审,判处王复春、王国廷、衡庆杰死刑。200多村民们联暑签名,要求法院依法改判。
二审,来自全国各地各界人士二百多人到天津市高级法院围观、声援王复春、王国廷、衡庆杰。但天津市高级法院仍维持原判。
对此案判决莫少平律师说:
1、一审法院在证据引用采信上,有选择性和倾向性。对死者黄双来有利的证据都采信了而对其不利的就没有采信。
2、法院将王国廷等人先定为"聚众斗殴"后改为"故意杀人"有在自己家里"聚众斗殴"的吗?
3、村民选举过程中,黄双来多次威胁王国廷及家人,他们多次报警,公安机关都没有处理。案发前一天王复春被黄双来的舅舅带人打成轻微伤,报警不出警,同时警察不立案。发生惨案后才抓住打人者判个缓刑。当地政府、公安对惨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此次判决没有公正可言,简直可以说是践踏法律。
案件就这样到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了。对案件的「审与判」是否公正,最高法院是否了解案件的真实案情?证据是否能够公开质证?谁来监督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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