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3月8日星期二,本网获悉:今天是联合国妇女权益和国际和平日,在京访民冉崇碧等人呼吁习近平、彭丽媛夫妇,以及参与全国"两会"的代表与委员,关注访民子女受基础教育权益,在支持支助境外孩子的时候,不忘国内孩子的平等与不受歧视。
冉崇碧说:习总胸怀世界,关心贫困国家儿童的学习与成长。然而在全国义务教育已普及的今天,在北京仍然有很多非京籍的孩子无法接受义务教育。无奈之下,有人选择高额学费的私立学校,有的已缀学待在父母身边。
义务教育是根据宪法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障的国民教育。"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义务教育的义务。"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地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费入学,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义务教育的条件。
根据以上规定,我们的孩子完全应该享受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然而,我们在北京居住多年,因为我们父母是访民,曾多次与暂住地派出所协商,一直不给办理暂住证。自助的访民子弟学校也被骚扰与取缔。
国家的法律没有规定不让访民的孩子办暂住证,访民的孩子无罪,访民的孩子也是祖国的未来,访民的孩子同样也能为国家做贡献,我在面临着失学的情况下写这封信。习总:望你从尊重生命开始,早日拆除同命不同价这堵墙,捍卫每一位公民生命的尊严和价值。
冉崇碧电话:17783440481。
--
"维权网"是非政治性和非组织性的公民维权志愿者的松散联网,旨在协助民间维权力量发展公民社会,通过民主方式促进法制改革,遵循普世人权标准和中国宪法规定的各项公民权利,监督政府落实其对保障人权的承诺,追究侵权责任,为受害者寻求司法和社会救助。
您收到此信息是由于您订阅了 Google 论坛""维权网""论坛。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Google网上论坛上的""维权网""群组。
要退订此群组并停止接收此群组的电子邮件,请发送电子邮件到weiquanwang_CHRD+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要查看更多选项,请访问https://groups.google.com/d/optout。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欢迎回帖各抒己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