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3月26日,本网获悉:上海人权捍卫者颜秀英(现67岁)于2016年3月24日星期四上午9点许,到上海市徐汇公安分局徐家汇派出所申请所长接待。在大厅里等了一个多小时,所长不出来接待,颜秀英对警察说:"今天应该是所长接待日不出来接待,我下午就到北京去告你们。"颜秀英就离开派出所,在离开派出所的半个多小时后,姓周的管段民警打电话给颜秀英说所长要接待颜秀英,叫颜秀英快点赶到派出所,否则所长要去开会了。
中午约12时,颜秀英再次赶到徐家汇派出所,所长没有出来接待颜秀英,反而是几个不穿警服,身强力壮的小伙子强行把颜秀英抬头抬脚关进审讯间,审讯颜秀英上个月周末星期五到国家信访局上访。颜秀英拒绝回答、拒绝做笔录。警察把颜秀英强行送到上海市第八人民医院体检,颜秀英拒绝体检,被3-4个人反凹右手强迫摁倒在地。即便如此,颜秀英仍拒绝体检。
家属赶到徐家汇派出所问姓周警察,颜秀英犯了什么法?姓周的警察说:"颜秀英上午坐在大厅等所长接待,所长没有接待她就说下午要到北京去控告,是我打电话把颜秀英再叫回来说所长接待她。"该警察没想到颜秀英自傲不屈服。等家属再赶到第八人民医院时,看到颜秀英坐在轮椅上痛责警察无耻、无赖。
此时在挂号大厅里里外外里已围观了很多人。颜秀英不配合体检,警察再把颜秀英从第八人民医院带回徐家汇派出所,关押在审讯室里。3月24日下午4时18分,姓倪的警察(不穿警服)和三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左右各一个强行把颜秀英押上警车送拘留所。
颜秀英向警察讨要有关拘留的法律文书。家属也向警察讨要合法关押手续,自始至终警察没有出示合法关押颜秀英的法律手续。家属面对警察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关押颜秀英的违法行为,拨打派出所墙壁上所长联系电话"13166281676"却始终打不通;徐汇区政府电话"02164872222"转政法委又说管不了警察;徐汇公安分局"02164868911"转监督37088又说不清楚,但是家属不屈不挠对警察的不法行为继续抗争。
直到晚上近7时许,姓倪的警察再把颜秀英从拘留所接回。颜秀英告诉家属拘留所说手续不全不收。然后姓倪的警察拿了一张没有加盖图章的"不执行拘留通知书"叫颜秀英签字,当家属要签字并拍照时,又被姓倪警察阻止,并对家属说:"你们懂的"。
家属立即带颜秀英到附近龙华医院急诊检查,经龙华医院摄片诊断颜秀英右手臂脱臼、右手拇指再次错位损伤(需要手术)。颜秀英表示:"我一定要控告上海市徐汇公安分局徐家汇派出所所长滥用职权,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侮辱老年妇女送拘留所,警察唆使雇员殴打我右手臂脱臼、右手拇指关节错位的又一起人身伤害(当天照片见证)。"
今年3月1日实施《公安部关于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的规定强调: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检举、控告、申诉人打击报复的,应当从重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但是,徐家汇派出所所长不顾法规的实施,继续打击报复暴力执法。徐家汇派出所所长、警察继续违法执法,打击报复受害人颜秀英,既无赖又无耻野蛮地对待已经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年妇女,这已经是被豢养多年的恶习不改。
2014年5月21日上午,颜秀英陪同96岁的母亲在中山医院挂水看病,傍晚被徐家汇派出所警察无辜行政拘留10日(实际关押11日)。颜秀英不服处罚提起行政诉讼,从警察办案中,上海市公安局广场办公室传真给徐家汇派出所照片颜秀英同年4月21日、24日在二中院和浦东新区法院门口拿个"冤"。颜秀英不服被行政处罚,提起行政诉讼,在(2014)徐行初字第121号和(2014)沪一中行终字第294号《行政判决书》中,法院最终判令被告行政处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予撤销"。2015年徐汇公安分局已经作出国家赔偿。
但是,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徐家汇派出所所长对执法过错不纠正,至今颜秀英个人档案里还存在不良记录。颜秀英多次到徐家汇派出所找所长接待,被值班民警推诿所长开会去了或者所长不在,警察告诉颜秀英所长接待日是每个星期四上午。其实这是名义上的所长接待日,实际上所长从未出来接待。
颜秀英电话:18721309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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