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建章路街道办沙河滩村村民袁红星,2012年通过贿选担任村主任,上任后做了许多破坏耕地,贪污、侵占、挥霍集体资产的勾当:
-- 1、以其妻子名义贪污沙河滩村一组征地赔偿款。20 1 4年,武警建赈灾基地,征用沙河滩村一组土地四十亩,由沣东新城管委会和建章路街道办负责征地事务。当时政府给村民地面附着物赔偿每亩8000至12000元。袁红星以他承包了村民程骏红的两亩白皮松为由,以他老婆汪晓玲的名义,领取了地面附着物赔偿款50多万元。每亩25万元。政府支付的地面附着物赔偿款,给袁红星的是给其他村民的20多倍。给袁红星的补偿款怎么能这么高?这是沣东新城管委会和建章路街道办官员与村主任袁红星合谋,骗取国家的赔偿款。我向未央区检察院举报此事,检察院官员李宝全说:"是由武警赔偿,没赔你村上的钱,与你有啥关系?"
2、袁红星上任后,把我们沙河滩村90亩果林毁掉,挖沙卖钱。毁田毁林挖沙,是严重的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我就此类非法挖沙问题向建章路街道办举报,街道办人员说:"不经批准采沙,批评教育一下就行了嘛。"
3、村委会决定,挖沙卖钱的利润给村集体提留40%。90亩地挖沙利润约为1100万,给村集体入股提留款应该不少于440万,但袁红星在村"两委会"上公布,挖沙卖钱入股提留款仅有190万。还有应缴集体的250万被村主任贪污私分
4、村"两委会"开会讨论承包挖沙后形成的大坑倾倒垃圾一事,袁红星提出的承包额为50万。我村村民代表19人,党支部3人,村委会3人,组长3名,共计28人,开会表决到会人数最少应有15人,可当天到会只有11人,其中2位村委会委员因承包定价太低,不同意村主任袁红星提出的50万元的数额,退出会场,最后仅留下9人,做出50万元承包的决议。这一情况在程序上严重违法,做出的决议应是无效。在挖沙造成的大坑内倾倒垃圾,利润有约900万元,给村集体上交40%,应是360万元,是"两委会"确定的承包额的七倍多。这一项村集体损失了310万元,严重损害了全体村民的利益。
5、2012年至2014年全村3年收入500万元,有卖沙提留款190万,政府征地20亩补偿共计140万,政府拨款140万,各小组征地提留款共计30万。村主任袁红星称这些钱进行道路硬化绿化、改善供电线路、改装互联网、修建村广场等项目花完了。村账务对这些开支只有项目大帐,没有细账。像在村600米道路一边绿化种树栽花,说花了60多万,我认为顶多能花20万。
还有其他许多小些的问题,就在此不一一列举了。
袁红星当村主任三四年,现在有四十多万的装载机,开的七十多万的英菲尼迪小轿车,老婆也开的近三十万元的车,在村里有三院房产,还购买了政府为公务员建的一套一百多平米的住房。为了平息村民和党员的不满和反对,村主任袁红星施以小恩小惠、收买拉拢。20 14年1月,他组积村上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分两次到海南、云南、桂林旅游,共计50余人,每人3500元,共计约l 7.5万元。上述这么多钱,至今在村会计账目上没有显示,从什么地方支出,至今是个谜,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
我从2015年起,就向未央区检察院举报袁红星的这些问题。随后逐级向建章路街道办、沣东新城国土规划建设监察大队、沣东新城纪检委、西安市检察院、西安市政府、中共西安市委、陕西省纪检委、陕西省检察院、省人大举报。至今没有见调查处理。
我准备上北京,向党和政府的最高机构举报。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建章路街道办沙河滩村村民 陈建军
201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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