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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9月 12, 2016

【维权网23312】 投诉:我们西安永福大厦购房户为什么第三次到莲湖区政府请愿?(图)

我们是西安市莲湖区永福大厦全体购房户,共495户。我们于2012年预购了西安市莲湖区永福大厦的商品住宅楼,每平方米51006800元不等。永福大厦的开发商是西安三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三色公司法人是王慧玲。按购房协议开发商应在2014930日前给我们交房,但到期没有交房,经我们多次催问,直到2015930日才给我们交房。

我们领到购买的住宅房后,发现存在许多问题:

住宅楼没有专用的、正规的供电、供水设施,是从邻近小区拉的电、接的水;
消防设施不完备,消防管道内无水;
没有按合同供应天然气;
没有按合同安装壁挂炉;
大楼大门没有安装安全门;
每层电梯出入口没有安装金属门框;
楼内公共区域墙面和房顶没有粉刷,完全是裸露的混凝土;
没有安装纱窗。经购房户多次交涉,至今十七层以上仍然没有安装;
小区路面无硬化;
小区没有安装名称字牌;
小区无后期维修机构和人员;
至今没有给我们交《房产证》。按购房合同开发商必须在交房后一年以内给我们交《房产证》。等等。

这些情况说明永福大厦是一个根本未完工、不具备交房条件的工程,开发商为了骗取已交房的名声,把不合格的房子交付给我们购房户。这种工程状况,当然也不能通过工程验收,至今不能给我们出示《工程验收报告》。这样的房子叫我们怎么住?连眼前的幸福都无从谈起,还称什么"永福大厦?"我们就这些问题质问三色公司工作人员和法人王慧玲,王慧玲和公司人员蛮横地说:"房在这儿,就这房,你们爱收不收!"

我们已经两次到西安市莲湖区政府上访,不顶用。20156月的一天,五十多个购房户封堵了永福大厦附近的龙首北路与永福路交汇处的道路,打起标语,呼口号。不久,警察赶到堵路现场,抢我们的标语,打人,把拍照者的手机抢去摔在地上,把人摔倒摁在地上,抓走三个购房户,拉到北关派出所,直到其它购房户作保,下午才把这三个人放了。我们也曾向陕西广播电视台《都市快报》栏目、《华商报》、市长热线、市长信箱投诉过,都不解决问题,有的连个回信都没有。

201697日上午,近百名购房户第三次到莲湖区政府请愿。有政府接待人员到大门外询问情况,还是说可以向有关方面反映,叫我们到区信访接待室反映。我们再不听这样骗人的、没用的话了。我们在莲湖区政府大门外两侧打出两幅标语,要求区政府负责官员出来给我们答复,解决我们反映的问题。
              
西安市莲湖区永福大厦全体购房户
 2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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