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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1月 18, 2018

【维权网26289】 重庆维权人士冉崇碧被“寻衅滋事”案将于2月1日开庭审理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8年1月17日,据江苏维权人士张建平先生说,昨天晚上18点33分突然接到重庆市万州区看守所李警的电话,告知冉崇碧希望其参加2月1日在云阳县法院的庭审。当张建平先生追问:是不是冉要委托我做辩护人?李警匆忙答:不是,只是冉崇碧委托告知而已。

十年前,重庆市平阳县的冉崇碧带着当时只有四岁的女儿到广东打工,女儿遭到恶邻的性侵,法院仅判恶徒七年徒刑,为此冉崇碧踏上漫长的上访之路,几年来不仅一直寻求为女儿讨回公道,无数次积极参与到公民争取权利的行动中,举牌声讨地方贪官污吏,还在声援浦志强律师被当局刑拘一个月,举牌声援香港占中被关押七个月之久。获得自由后的冉崇碧带着女儿在北京打零工,继续坚持上访维权,直到再次被截访、拘押。

就冉崇碧"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其辩护律师何伟曾发文,认为案冉崇碧的言行也大多是对当下自己及他人不公的抗议、对社会重大事件的个性评判及围观,也基本是在宪法及法律保护的思想、言论自由范畴,就算有错也不至构罪,属于"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远比解决问题本身重要"的失义行政理念的作祟。

在冉崇碧在北京被抓捕当天,放学回家的冉崇碧女儿无处可去了,就凭曾经跟母亲拜访过其他访友的记忆,找到了北京的维权人士季新华。从此,季新华就承担起抚养照顾孩子的责任。

临近夏天,孩子小学毕业了面临升中学,为了能让孩子继续读书,季新华整整奔波了一个夏天,终于找到一家能接收孩子读书的民办中学,每月收入靠900元低保的季新华,没有让小孩失学。

由于孩子思念牢中的母亲,竟出现有自杀、自残的倾向,曾有割腕行为及"我如死了我妈妈会不会早些自由"的日记,何伟律师在得知此情况后深感事态严重,考虑到孩子的未来,及避免再次造成人伦之悲,向办案机关及时沟通,在取保"不能"的情况,得公诉人安排,于2017年12月14日冉崇碧与其女儿的亲情会见。

虽然自己与冉崇碧从未谋面,也很理解冉崇碧此时委托是一种无比的信任,但由于自己是高位截瘫的重度残疾人,江苏离重庆又实在太远了,张建平先生表示,寻衅滋事罪有原来的流氓罪修改而来,如今基本上成为了对维权人士打压的口袋罪,希望社会各界能关注该案庭审。

重庆市万州看守所:023-5837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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