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公會向金管會提出推動具兩岸特色的金融業務方案,建議國銀對大陸地區總曝險部位,從現在淨值的一倍,提高到1.5倍或二倍,並放寬海外信保基金承保對象,以提供更多台商融資服務。行政院政策指示金管會積極推動具兩岸特色金融業務,金管會特別請銀行公會研提,有哪些可推動的具兩岸特色業務,銀行公會彙整銀行業者意見後,上周正式提報金管會。
根據銀行公會提出的建議方案,重點包括台灣的分行可以跟大陸地區分行合作提供各種融資服務,未來在推動兩岸特色業務的授信額度需求上,也會相對增加,因此建議主管機關進一步放寬大陸地區總曝險部位限制。
銀行業者昨(16)日表示,根據現行兩岸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規定,台資銀行業對大陸地區的投資、授信等總曝險額度,合計不得超過銀行淨值的一倍,已有幾家銀行因業務拓展較快,目前已逼近上限,阻礙後續兩岸特色業務推動。
銀行公會建議,可以將淨值一倍的上限,考慮提高到1.5倍或二倍。
除此,銀行公會方案並建議,放寬海外信保基金(原華僑信保基金)承作對象限制,以協助海外台商取得融資。
銀行業者表示,海外信保基金有對台商提供保證,以利台商向銀行取得融資。但海外信保基金承保對象有一定的限制,如海外信保基金可承保的台商事業,其台商股東出資的比率必須達50%以上。但實務上有不少大陸台商,都是透過第三地過去,在台商股東的認定上,就不符合海外信保基金承保對象規定,放寬限制,可使更多台商受惠。
銀行公會提出的方案內容還包括,推動發展第三方支付業務,並儘早簽訂兩岸貨幣清算協定,讓國內的外匯指定銀行(DBU)可以承作人民幣相關業務,以及開放國內母行與海外分行合作業務範圍等。
對於銀行公會提出的建議案,金管會官員表示,有關海外信保基金部分,會轉請主管機關僑委會參考;至於大陸總曝險上限問題,會請銀行先依金管會最新發布的規定重新試算看看,如果還是有逼近上限者,主管機關會再作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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