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聿文:中国怎样来养成官德?
(201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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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先圣孔子两千多年前对治国者的教诲今天读来仍有意义。不过,在春秋战国那个大转型大变革的混乱年代里,孔子的"德政"主张却无法实现,社会呈现的是"礼崩乐坏"的末世图景。
孔子的政治主张和治国理想之所以不能实现,除了社会处于转型变革外,关键在于其主张和理想没有建立在真实的政治行为之上,他假定人性善,认为官员通过慎独、修行可以达致道德的自我完善。但我们今天知道,这对绝大多数官员而言几乎是不可能的。
当今之中国,也处于大转型大变革时期,社会的整体道德极似春秋战国的"礼崩乐坏",或者比之尤甚。而作为社会道德中极重要一环的官员德行,更或许是有史 以来最差。从这个角度看中国前不久首部以"官德"为主题的丛书《中国古今官德研究》的面世,也许会得出与丛书出版者所希望达到的效果不同的结论。
该套丛书包括《史说官德》、《大道官德》、《为官史鉴》、《申论官德》四本,其中,《大道官德》和《申论官德》分别探讨古今官德论,另两本微型工具书 《史说官德》和《为官史鉴》则分别收录关于官德的格言警句和古今清官贪官案例。据悉丛书被官方视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成果,并将作为北京市党员干部的反腐 倡廉教材和教育读本。
官德养成不在教育而在法
应该说,这一想法很好,对官员进行必要的道德和廉政教育,于今也确有需要。 然而,必须明白,官德的养成本质上不是一个"教育"的问题,而是一个"法"的问题。所以,在教育官员的同时,更应把功夫放在"法"的建设上,用法来约束官 员,不这样或只强调前者而忽视后者,就是一种"本末倒置",不可能真正达到效果。
所谓官德,指的是官员恪守职业道德,保持政治操守。世 上每个行业都有职业道德的要求,但没有哪种职业道德像"官德"这样,涉及到运用国家权力过程中体现出的道德问题。所以,官德与其他职业道德相比,有其双重 性的特点,即官员作为一个职业道德主体,他既要具备国家管理人员在进行管理活动过程中的职责道德,又要具备作为一个掌权者在权力运用过程中的权力道德。从 后者看,官德实际是权力道德,亦即各级官员运用权力、执行公务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
不论人们怎样来看待官德,由于官德是在权力的 行使过程中产生的对官员的道德要求,因此,为官者首先必须具备"公正无私"之德。在这一基础上,中国古代还强调对官员要"清廉勤谨"。丛书对新型官德的内 涵,也概括出六个方面,即为民、忠诚、务实、公正、清廉、修己。按照出版者的解释,这里既有传统文化的要素,也有新时代的理念,且这些要素均被赋予同时代 相符合的内涵。换言之,传统官德借助现代社会的理念和手段,与现代社会的范式对话,从而使具有现代范式的人接受了另一个个性化的、带着古朴气息的文化传 统。
然而,笔者以为,官德丛书把公正放在新型官德的第四个方面,而不像古代一样放在首位,实不恰当。道理很简单,为民固然切合如今施政 之理念与需要,但从德的要求考虑,公正的价值意义要大于为民。因为并非民众的任何要求都具合理和正当性,而如果为政公正,虽然可能会损害部分人的利益,但 却有益于社会的整体利益,从而根本上也益于民众的利益。另一方面,丛书对新型官德的概括和提炼没有将守法放进去,是不应该的。此乃不仅因为,违法违纪现象在中国官员中很普遍,更因为守法是对官员职业道德的基本 要求,一个官员不能做到遵纪守法,就很难称得是个合格官员,他的行为也不可能公正。强调官员要守法还在于,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官员的职业 不过是受人民委托行使公共权力,因此,让官员守法,就是要让其深刻理解权力的来源与行使权力的目的,否则,手握公权力的官员违背法律,丧德失耻,会动摇整 个社会对法治的信仰,破坏社会的法治制度体系。
高尚官德并非与生俱来
高尚的官德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通过后天学习和从政实践修养 而成的。今日中国社会道德之溃败,官德之不彰,底线之不断沉沦,原因固有很多,但关键在于以下几点:一是市场经济的实行使市场的等价交换原则渗透进了权力 领域,官员把人民赋予自己管理社会的权力变成一种"奇货可居"的商品,用它出售来交换利益;二是政治运作的制度化和法治化程度低,政务不够透明和公开,致 使官员在运用权力时,更多是靠道德良心制约自己的行为,缺少严格的制度规制人们的行为,从而使得官员的道德失范不可避免。三是现有的官德评价机制不完善, 公正、守法、为民者得不到重用,曲意奉承者却反而能够飞黄腾达,这会导致官员队伍中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鼓励不道德行为的存在和蔓延。
除上述几点外,还不能不提的一点是,民众的现代公民意识缺位也是官德建设面临的主要困难之一。道德一定程度上是靠舆论来维系的,这就需要民众具有现代公 民意识。而现实情况是,许多人还存在着浓厚的臣民意识、"官本位"意识,不能和不敢去维护自己的利益,从而也就会刺激和膨胀官员的"父母官"意识。
一个社会普遍奉行的品行或道德,是可以作为民主政治的必要源泉的。要使对官员行政伦理的规范要求,有效转化为广大公职人员的内心道德,固须通过道德教 化,让其"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但更为重要的是,推进"官德"的制度化和机制化建设,包括增强行政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完善官德考 评体系,加强行政行为的道德审视,建立完善的反腐机制;发展公民意识,发挥民主和舆论的监督等。
其中为官员"道德立法",尤显迫切。因 为对官员的道德要求,不仅是伦理要求,更是政治、法律要求。美国1978年出台了《从政道德法》,对上自总统,下至最低一级公务员的行为,在道德上都作了 详细规定和限制。中国应该借鉴美国等国在官员道德问题上的立法经验,加快官德立法进程,从观念、言论、行为三个维度,约束官员道德,保证公众批评、监督官 员的权利。
作者是中国资深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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