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手机版

星期一, 6月 17, 2013

【维权网14144】 武汉强拆受害人陈艳琳诉公安局一案开庭宣判(图)

(维权网信息员苏云报道)陈艳琳是武汉市洪山区洪山村北港乡邵家嘴85102室户主。2010428被当地政府强拆。20121112,她四处状告无门,于是进京上访。当时在路过天安门广场安检时,被执勤警察搜出她的上访材料及喊冤横幅,于是她被强制带到天安门派出所,随后被截访人员押回武汉。
      
20121113,武汉洪山区公安分局以她上访,拉横幅扰乱公共秩序为名将其行政拘留五天。获得自由后,陈艳琳仍四处上访但诉求依然不能解决问题。

陈艳琳认为自己上访并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武汉警方将其行政拘留的行为违法,于是2013221将原告武汉洪山区公安分局告上法院。

613洪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宣判维持武汉洪山区公安分局对她的处罚决定。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判决书在没开庭前的69都被打印了出来。宣判结束,陈艳琳当庭表示不服要上诉。


--
--
"维权网"是非政治性和非组织性的公民维权志愿者的松散联网,旨在协助民间维权力量发展公民社会,通过民主方式促进法制改革,遵循普世人权标准和中国宪法规定的各项公民权利,监督政府落实其对保障人权的承诺,追究侵权责任,为受害者寻求司法和社会救助。
 
您收到此信息是由于您订阅了 Google 论坛""维权网""论坛。
要在此论坛发帖,请发电子邮件到 weiquanwang_CHRD@googlegroups.com
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weiquanwang_CHRD+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更多选项,请通过
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weiquanwang_CHRD?hl=zh-CN访问该
论坛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 Google 网上论坛的""维权网""论坛。
要退订此论坛并停止接收此论坛的电子邮件,请发送电子邮件到 weiquanwang_CHRD+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要查看更多选项,请访问 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s/opt_out。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欢迎回帖各抒己见!

最新发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