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为什么如此渴望普世价值?
人民为什么如此渴望普世价值? 李显建
人民为什么如此渴望普世价值?因为普世价值代表了人民的最大利益。
我在这儿论述的不是普世价值的全部,因为普世价值的外延涵蕴很广,不可能在一篇短文中尽数罗列。然而其最本质的主要价值并不多,这些价值素来为世界亿万具有良知和理性的进步人士所追求,提出来论说一下并不难。这些最本质的主要价值是什么?就是自由、民主、平等、人权、法治。
自由是人民最渴望的吗?当然!自由是什么?普世价值的自由,不是毛泽东《反对自由主义》的“自由”。普世价值的自由,是“自由”这个词本义的自由。孟德斯鸠在《法的精神》上对自由作了很精辟的分析:哲学上的自由,是指生活上能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实践上的自由,是指人们有权做自己应该做的事,而不会被迫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法律上的自由,是指人们可以做法律上允许做的任何事,而不会被迫做法律上所不允许做的任何事;政治上的自由,是指有法律保障的安全感,不会因为自己拒绝做违心事而受到威胁与迫害。美国总统罗斯福更把自由概括为四大自由,即表达意见的自由、信仰自由、不虞匮乏的自由和免除恐惧的自由。这样的自由连毛泽东也交口称赞过。这种代表人民意志、人民利益的自由,人民怎不热爱、怎不渴望呢?君不见裴多菲有诗云“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民主是人民最渴望的吗?当然!没有民主,人民就没有发言权,就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就不能“当家作主人”,就会受专制统治之苦,就会沦为“工具”,沦为奴隶。我们所说的民主,也是普世价值本义的民主,而不是斯大林民主其外专制其中的民主,更不是形形式式的假民主。所以,民主就是民主,无所谓“东方民主”或“西方民主”;“无产阶级民主”或“资产阶级民主”。如果硬要区分,那一定是一真一假,概莫能外。因为再强的专制也必须要以民主为其掩饰,以免暴露其专制本质。
平等是人民最渴望的吗?当然!人生而平等,没有你君主,我顺民;你主人,我奴隶;你尊贵,我卑贱之分野,人就是人。人生而平等,是指政治权利平等,人的尊严平等,创业机会平等;而不是经济均等,更不是“打土豪,分田地”的劫富济贫的均等。你也许会问:“你这样说不是会导致贫富差距吗?”不!不是我导致贫富差距,而是在竞争中必然会出现贫富差距。竞争中的个人由于天资不同,付出的努力程度不同,竞争的机遇不同,就会造成竞争者个人的收益不同,这种不同的差异正是社会进步的润滑剂。但是一个良性社会,其机制会限制贫富差距过大;对于遭致天灾人祸的贫困,会由政府的、社会的救济机制解决,使受难者不致饥寒交迫,流浪街头,人人都能过丰衣足食的生活。这样的平等人民当然是非常渴望的。
人权是人民最渴望的吗?当然!人生而为人,就应有人的权利。没有人的权利,人就不能生存,就没有人的尊严,人就会沦为奴隶,沦为野兽。在人类社会发展而为国家以后,人权最主要、最本质的部分,就是人的政治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3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35条庄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政治权利。有人说,言论、出版自由,只是知识分子才关心的事,广大工、农群众对此不感兴趣。这就大错特错。教师、教授、学生、专家、学者、作家,为了研究学问,探求真理,固然渴望有探索的自由、辩论的自由、出书的自由;广大工、农群众,包括政府官员,又何偿不渴望有言论自由?他们也要关心国家大事,要参政议政,研究问题,辩论得失,探求真理,关心自己的利益。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怎能说他们就不要求言论自由?你如果一发声,说了和主旋律不同的意见,就要受警告、开除,甚致遭受牢狱之灾,你愿意吗?答案是否定的。我国近一、二十年出现一波又一波的群众上访潮,要求向政府讨个说法,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不就是普通民众争取人权的明证吗?怎么能说普通民众就不关心言论自由呢!
法治是人民最渴望的吗?当然!人民都关心国家的兴旺发达,都渴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达此目的,中国必须和平发展。和平发展就要求法治。法治是相对人治而言,其目的是人的自由、幸福,即实质正义。法治规定执政者必须依照法律创设的制度、机制、设施、程序,处理各种政治、经济和社会矛盾问题,保障人民的正当权益,防止各种暴力对人的侵害。因此,人民当然会额手相庆,无任欢迎。人民只有具备《宪法》所规定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才能免除恐惧,才能心情舒畅,才能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达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因此,发扬自由、民主、平等、人权、法治这些普世价值,并使之完全落实,对中国大有好处,是人民切身利益的固有需求,是人民的无价之宝,人民怎不渴望和欢迎!我国党和国家领导人胡耀邦、胡锦涛、朱�基、温家宝也一再申明中国不会拒绝普世价值。可以看出,对待普世价值的态度,党和人民的看法是一致的。
当然,专制统治者、权贵资产阶级反对普世价值,他们害怕人民当家作主,害怕人民获得普世价值的自由、民主、平等、人权、法治的权利,就会起来监督他们,制约他们,甚至打倒他们。他们就会丧失生杀予夺、为所欲为的特权,就会丧失搜刮到手的天文数字般的财富,就会丧失骄奢淫逸的享受,就会丧失父传子、子传孙世世代代的继承权。是故他们才会纠集他们的谋士,在背地里炮制出什么“普世价值是西方资产阶级那一套”的谬论,把普世价值视同洪水猛兽,必欲除之而后快。有人说,“把政权交给我们的孩子,至少不会挖我们的祖坟。”并且公然反对制订新闻法,说什么“在国民党时期,制定了一个新闻法,我们共产党人仔细研究它的字句,抓它的辫子,钻它的空子。现在我们当权,我看还是不要新闻法好,免得人家钻我们空子。没有法,我们主动,想怎样控制就怎样控制。”好一个“想怎么控制就怎么控制”!其专制主义的尾巴就暴露出来了。毛泽东也漠视宪法和法治,在1954年我国制宪行宪之际,毛泽东就说:“我们有不少同志,就是迷信宪法,以为宪法就是治国安邦的灵丹妙药,企图把党置于宪法约束之下。我从来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宪法。我就是要破除这种宪法迷信。国民党有宪法,也挺当回事,还不是被我们赶到了台湾?我们党没有宪法,无法无天,结果不是胜利了吗?。。。。。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也是历来不主张制定宪法的,可是,建国后,考虑到洋人国家大都制定了宪法,以及中国知识分子还没有完全成为党的驯服工具的情况,为了改造和教育人民大众,巩固党的领导,还是要制定宪法嘛。制定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是极为有害的。”这些言论多么阴森可怕,说明专制主义者只要人治,反对法治。为了建设法治国家,必须认真肃清一切专制主义意识形态及其理论,厉行宪政。宪政和宪法在实质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和根据,宪政是宪法的运行与实施。宪法的根本目的,是把公权力关进宪政的笼子里,保护人权。习近平主席说:“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的地位至高无上。”,“维护宪法的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一个国家的尊严取决于宪法,一个公民的尊严取决于宪法。”,“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这是建党以来,我党领袖对宪法最精辟最深刻的论述,也是最融会贯通普世价值精神的一次讲话。
“制定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是极为有害的。”毛泽东此一论断完全错了。如果说,党的领导是指毛泽东个人的无法无天,任意妄为,是“马克思加秦始皇”,他说的这番话当然也对。因为宪政的意义就是要把公权力关进宪政的笼子里,使掌管任何公权力的个人,包括党和国家的领袖,限制他们的权力只能在宪政的轨道上运行,使之造福于全体人民。你要实行专制独裁,胡搞蛮缠瞎折腾,损害国家、人民的利益,宪政当然是你的克星,自然对你是“极为有害的”。但是,我们的党“是人民意志的集中表现”,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对代表人民意志和切身利益而广大人民又异常渴望的宪法,怎能漠视而不厉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制定的,宪法代表了党和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怎能说“制定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是极为有害的”呢!不但逻辑上全然不通,反而从另一侧面充分暴露出论者极端守旧、极端自私的专制意欲,即企图把知识分子和广大人民群众改造成为党的“驯服工具”,服服帖帖地接受专制主义者的统治。仅此一点,便可看出毛泽东已经完全违背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样的思想意识离现代文明何止十万八千里!
由于多年漠视宪法,把宪法束之高阁,需要时拿来点缀一下门面,不需要时弃之如敝屣,甚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和众多将帅也可随意侮辱、随意打倒,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尊严和权威丧失殆尽。习近平主席要树立宪法的权威,实施宪法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把权力关进宪政的笼子里。这当然会得到全党和全国人民的衷诚拥护。看来我们可以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了,可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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