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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2月 03, 2015

【维权网19540】 “链子们”受害人幸清贤被贵阳公安拒绝为港澳通行证签注展开维权行动

(维权网信息员李艳报道)本网信息员获悉:"链子们"受害人幸清贤于2015年1月29日下午15点左右,到贵阳市金阳新区出入境办证中心为自己港澳通行证签注,却被拒绝,回到住地后,决定展开一系列维权行动,运用法律监督公权力机关滥用职权的行为。

据幸清贤说:本来打算过完年去香港旅游,已经与女友说好,于是去贵阳进行签注,谁知道会被拒签,真的莫名其妙,我这几年几乎什么也没干,居然突然被拒绝签证,不知道为什么。为了查清事实,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我决定先向贵阳市公安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1、做出不给幸清贤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的事实依据。2、做出不给幸清贤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的法律依据。3、公开做出不给幸清贤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决策领导姓名职务。同时,我还将向贵阳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为我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依法履职,为我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事宜。

据悉:在中国大陆,因为维权而被拒绝签证、发放护照的人越来越多,本网信息员初步了解,江苏南通的胡成、顾晓峰,常州的王小莉等普通维权者,也被拒绝签注,这种行为,明显是公权力滥用职权所为,因此,幸清贤能拿起法律武器,监督公权力的滥权行为,值得关注。

附:幸清贤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
自编号:2015幸贵公复字第1号
申请人:幸清贤,男,1966年出生,身份证号:520102196606045834,电话:19602889264.
住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西林巷20号1栋4单元202室
被申请人:贵阳市公安局,法定代表人;闵建,职务:局长
住址:贵阳市新添大道南段35号
复议请求:请求确认被复议人拒绝为复议申请人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依法履职,为申请人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事宜。
事实理由:
申请人于2015年1月29日15点30分左右,到贵州省贵阳市金阳新区政务大厅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被工作人员告知不能办理,也没有向申请人说明原因,申请人认为,公民去香港旅游办理签注,是公民的权利,除了法律禁止出镜的情况以外,不受限制,而贵阳市公安局拒绝为本人办理签注的行为,直接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向贵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此致
贵阳市人民政府
                        复议申请人:幸清贤
                         2014年2月2日      
附证据:幸清贤身份证复印件

    幸清贤港澳通行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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