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宋配报道)2015年3月23日星期一,本网信息员接到广州人权律师隋牧青先生信息,说:柳州公民罗鸣因在网络转发的一幅漫画,居然遭到当地警方以他涉嫌造谣滋事、扰乱社会秩序,欲对他进行处罚。隋牧青律师从法律角度认为这种将转发幅漫画入罪的行为是完全违法侵的。
隋牧青律师发来的信息说:刚刚接到柳州罗鸣电话,因罗鸣转发一漫画图片,柳州黄村派出所认定漫画人物系徐才厚与习近平,罗鸣转发漫画图片系造谣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欲对罗鸣进行处罚。
本律师认为:1、漫画人物无法认定谁指,公权不可妄自对号入座。2、即使可以认定漫画人物谁指,既无虚构事实,不能认定造谣滋事,更谈不到侮辱诽谤、扰乱社会秩序。3、即使可以确认对习、徐有贬讽之意,公民有批评监督公权人物的宪法权利,且只应由受害者(习徐)提起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公权不应介入。5、转发漫画图片系言论自由范畴,如无即时重大社会危险,均可为之。
柳州黄村派出所电话:0772236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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