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6月21日,本网获悉:1954年3月12日出生,今年62岁的上海访民孙洪琴为了生存不得不天天沿街乞讨。
2004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没有任何法律手续、滥用职权非法冻结孙洪琴的养老金。养老金是孙洪琴的唯一生活来源,至今被扣押。孙洪琴为了要回养老金,依法维权13年无果。在这13年里,从未得到过慰问金、维稳费、安抚费、救济款等。孙洪琴因上访多次遭受迫害,被关黑监狱、被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滥用职权行政或刑事拘留共12次、维权致贫的孙洪琴诉控无门、走投无路、欲哭无泪。
2016年6月11日,孙洪琴收到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北供电公司《欠费停电通知》,该《通知》称:将对孙洪琴停止供电。孙洪琴表示被停止供电后,自己只能靠拾柴板和纸板箱生火烧水煮粥吃,但是不能保证不出安全事故及影响市容市貌。为了不损坏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的形象,一贫如洗的孙洪琴请求上海市交通公园居委会、上海市芷江西路街道、上海市静安区委安路生书记、上海市委书记韩正、上海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国家主席习近平兑现宪法的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五条(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五条:㈠ 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他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在遭到失业、疾病、残废、守寡、衰老或在其他不能控制的情况下丧失谋生能力时,有权享受保障。
孙洪琴希望尽快解决:1、归还被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非法冻结的养老金。2、在该问题未解决期间给予最底生活保障。孙洪琴手机:18939958679
本网将持续关注孙洪琴的境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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