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韩康苑小区是1997年建成的,内有6栋六七层的商品住宅楼,共有500多住户。我们就是购买韩康苑小区商品住房的业主。
2012年前后,新城区政府在我们小区周边进行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项目,施工严重损伤了我们居住的楼房,造成地基下陷、墙体裂缝、管道漏水等问题,严重危及我们的居住安全。我们向街道办和新城区政府反映,因楼房遭受的损害严重无法修复,2013年10月,经西安市政府城改办发文,新城区政府决定,将小区的这6栋住宅楼拆除,在原址给我们建新的高层楼安置我们,过渡期从2013年10月至2016年3月,共30个月。
到2016年6月,我们在外四处租房借居已经33个月,过渡期已经超过了3个月,原韩康苑小区的6栋住宅楼只拆除了2栋,有4栋未拆,空置了三年多,风吹日晒加之人为损坏,断壁残垣垃圾遍地,一片狼藉。拆迁办早已人去房空,哪里有给我们建安置楼的迹象?!政府的拆迁安置承诺竟然搞成了这样,从未有相关部门的人员与我们通报情况,进行沟通,就像压根没这件事一样。我们沦为政府拆迁改造的难民!
从2016年5月起,我们全体被拆迁户多次到新城区政府上访,千呼万唤之后,新城区政府把责任往下推,让我们找区政府下辖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商谈。经过多次商谈,新城区政府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的在5月31日给我们的答复是:工程因故下马,原地建新房安置不可能了,公司受政府的委托,重新鉴定旧房,如不是危房,重新修复,动员被拆迁户回住;过渡逾期,支付双倍过渡费,立即给付有困难,要等到10月份以后。
新城区政府这不是公然推脱责任、违背协议吗?这时我们才逐渐明白,2013年新城区政府决定将我们这个小区的6栋住宅楼拆除,给我们建新的高层楼安置我们,是一个掠夺地皮敛财的阴谋!新城区政府在我们小区周边进行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时,有意在施工中严重损伤我们居住的楼房,然后以此为理由,拆除我们小区的六七层楼房,建二三十层的楼房,安置我们后,还可以有大量的楼房出售。但是,政府贪腐到了如此程度,连给我们建安置楼的资金也不知搞到哪儿去了,工程根本就没有动工。政府就跟没事儿的的一样!我们不可能就这样放弃我们的权益。经过我们多次上访,政府现在又这样糊弄我们,又要重新鉴定旧房,修复一下叫我们搬回去住。2013年已经鉴定为危房,现在怎么能修复一下叫我们再住进去呢?况且有两栋楼房已经拆除,这两栋楼的业主怎么办?
对于新城区政府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的答复,我们全体被拆迁户坚决不同意。2016年6月22日上午,经业主授权委托的11名代表,再次到西安市信访接待中心,向市政府及领导提出我们的诉求:
一、坚决不同意回迁旧楼,要求新城区政府履行协议,尽快为我们被拆迁户安置新住房,并承担违约的责任;
二、要求新城区政府按规定和协议,及时支付超过过渡期应双倍支付的过渡费。
西安市新城区韩康苑小区全体被拆迁户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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