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周强院长:
我是一名普通的刑事辩护律师,时下贾敬龙案舆论沸腾,各界多有呼吁,最高院置身其中,自然 不能度外。我代理的多起重大冤案亦有求于周强院长,但是,我还是决心为贾敬龙案向您陈情上书。
或许,做中国的最高法院院长是天下最难的最高院院长。中国诸多矛盾的最后解决,诸多矛盾的最后拍板,都需作为最高院院长的您,而其中,甚至要决定人的生死,作为最高院院长,需要权衡,需要审势,需要仔细斟酌属下资深刑事法官送来的生死文书,提笔鸿毛轻,落笔泰山重,您签字,却意味被告人从此生死路上,或许绝处逢生,有一活路,或许死刑命令,送上黄泉。福建念斌,多次给我亲自讲起其作为死囚,每次凌晨听到看守所开门声音,就以为是自己要被执行死刑,就要被冤死,就魂飞魄散,心跳不已,听来令人胆战心惊,唏嘘不已。
而当下贾敬龙案,生死关口,想必您也在极其认真权衡,考量法律,征询意见,力求最为妥善,力求最为公正。毕竟,这个时代,全社会对司法公正的关注,已经成为国家议题与全民议题,最高院成为热点之热点,情理之中又责任无比重大。
我想向您陈情的,是拆迁,对贾敬龙案,对贾敬龙这一位青年农民意味着什么。房子,意味着贾敬龙们这些农民们的生命,生活的全部,生命的全部希望。我通读了贾敬龙案件公开的全部材料,贾敬龙案起因就是拆迁。我深刻理解贾敬龙对自己遮风避雨的房子、对自己马上要结婚婚房的情感。为了保卫自己的房子,贾敬龙挨了打,报了警,没有结果;他甚至找人找关系求何建华,没有结果;他尝试了很多方式,没有结果。
拆迁,旧村改造,本来可以做的更好。但是,却以不给贾敬龙亲人养老钱的方式逼迫贾敬龙家人 同意拆迁,这种粗暴的方法为何建华被杀案这一极端悲剧埋下了沉重的伏笔。
房子拆了,精心布置的婚房变成一片废墟,马上要举行的婚礼成为泡影,未婚妻离他而去另嫁他人 ———这一打击,几人能扛得住?对青年人贾敬龙来讲,毫不夸张,就是塌了天,就是毁了他生活 的全部希望,毁了他的一生。 贾敬龙当然有错,报复杀人,他犯下了弥天大错!
但是,倘若我们不认真分析贾敬龙一案的成因,我们岂不也犯下了弥天大错!
刑法在惩罚犯罪的同时,必须全面而认真地考察犯罪的成因。贾敬龙从无恶行,甚至一直品行良好,多帮人于乡里,贾敬龙虽然犯下重罪,杀人性命,但事出有因并未滥杀无辜!贾敬龙虽然犯下重罪,但正如他的最后陈述,他已经对自己的罪行深刻悔悟,"后悔当时的冲动之举,我认识到这一极端做法是错误的"甚至为挽回自己的罪责影响,愿意死后"捐献眼角膜及一切有价值的器官!"(见贾敬 龙最后陈述)死刑惩罚的一定是这个社会上最十恶不赦的人。但,显然贾敬龙不是。贾敬龙他曾追求美好生活,他曾距离幸福生活一步之遥!
贾敬龙只是一位理想全部破灭,人生灰暗无望时极其错误地采取极端的青年农民!他虽酿成千古错,但毕竟事出有因,他惦念父母,他深深悔悟!
尊敬的周强院长,在这个转型的伟大时代,我们刑法倡导的,一定是不杀可留之人,不杀有恻隐情节之人。死刑之刑,慎之又慎!死刑之刑,但又一丝情节可以不杀,当不杀!不杀贾敬龙,天地必顺之,日月必顺之,民心必顺之。贾敬龙案暗含的有关社会矛盾,绝对不会随着杀掉贾敬龙而化解。
相反,不杀贾敬龙,通过讨论,民众业已经认识到贾敬龙冲动之下的极端错误,有关各方也会检讨拆迁问题,拆迁应更稳妥而又考虑周全,力求好事办好。不杀贾敬龙,司法权威不仅无损,而更能 体现最高院司法公正,司法尊严,司法怜悯之心。
尊敬的周强院长:这是一名普通法律人,真实的想法。再次请求您,斟酌贾敬龙死刑案,立即裁定 停止死刑执行程序,留贾敬龙一条生路。
顺便对最高院近年来对冤案平反做出的巨大努力表示感谢!致以法律人的敬礼!
伍雷
二0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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