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是宗教中的一种,世人皆无异议,但有部分基督徒却硬是认为自己与基督的信仰是超乎宗教意义,于是就出现了"基督教不是宗教"、"基督徒不是基督教徒"这样的议题。
之所以会有这个争论是因为这些基督徒认为其它信仰都只是人去寻求解决人生问题时的探索与经验,而基督信仰是直接从神而来的启示,有别于其它宗教,因此也就不是宗教。这个说法正确吗?答案是错了。错在既不知彼也不知己。
认为自己的教义有特殊性,因此就没有或不是"宗教"的属性,是超越宗教的信仰。这个看法是不了解宗教的意涵。基督徒认为基督教的特殊性除了上述的"神启",还有诸如"三位一体"、"因信称义"、"分别为圣"、"独一无二"、"道成肉身"等等。
以自身的特殊性而否定大类的属性是错误的,事实上,各种宗教都有其特殊性(准确的说是特殊的属性),今天世界上的宗教约有整万个,讲人/神或神/人关系的所在多有,一神论的宗教也不只基督一家,比如犹太教、伊教都是;而道家也有时间的永恒之神"三清说"("三位一体");至于"道成肉身"这种越界幻化,更是各种宗教里很常见的故事。
否定基督教是宗教的基督徒由于对其它宗教缺乏深入认识,因为护教心切,因此有这种"唯我独尊"的"极端"看法。这毋宁是宗教的排他性使然,问题是他们都是忽略了其上有一个涵盖面更广的普遍性:宗教,致使自己在否定"宗教"的同时也在无形中否定了自己的信仰。
究竟宗教是什么?不同的社会学家列出了许多定义,大要不外是:人与宇宙中存在着一种超越人的认知能力的神秘力量有关系,因而企图解释、亲近或结合这种力量所作出的各种心理或行为皆可视为是宗教。笔者更倾向于用哲学眼光来理解宗教:当人对某事、某物或某人的看法绝对化(完全真实、正确)神圣化(纯然的善,包括或不包括经典化)之后,宗教就出现了。
在这个定义下,一粒石子、一块木头、一个理论、一个事件,都有可能成为宗教。这样的例子中外古今俯拾皆是。为什么中共倡导无神论,但我们却说马克思主义在中共国是宗教?也就因为上述这"三化"的关系,马学变成充满排他性质,不能质疑,只能相信的国家"主旋律"(也就是"国教")。这当然成了另类宗教(严格的说是"邪教")。这种做法也是彻底违反现代宗教自由的理念。(参见《国际界定"宗教自由"的五个要求》(8/2011) )
回到原来讨论的命题,为什么特殊性(基督教)不能独立于普遍性这个大类(宗教)之外?先秦诸子的公孙龙有一个很有名的"白马非马"论提出了类似诡辩。公孙龙说:"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公孙龙否认马的颜色是马的部分属性,特别是白马因其白而显得独一无二,有别于其它,因此不属于"马"这个类。
这个命题的谬误或危险之处在于:如果承认"白马非马"可以成立,那么,同样的,"黑马"、"红马"等其它颜色的马也能因其特殊性而使"黑马非马"、"红马非马"等命题成立,甚至"老马"、"母马"也能因同样的理由而不是"马"。如此一来,"马"这个类的内涵就因为外延的属性之不同(多)而消失了。这在逻辑上显然是荒谬的。我们不禁要问:难道白种人也可以因为是"白肤金发蓝眼珠"而不是"人"了???
了解这个说法的谬误就能更科学民主地看待问题而不会流于极端,也能更好地理解逻辑真理。笔者始终相信,如果这个宇宙只有一个上帝,那么大家不管何时何地,所能感受到的也一定是同一个上帝,又如果世界是上帝所创造,那么上帝也一定是民主的,因为祂创造的世界是如此多彩多姿而不是划一单调,上帝已经通过祂的作品充分作出了证明。
【本文链接】《上帝能使不可能变为可能吗?》(5/2013)、《科学与宗教可以被个人所兼容》(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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