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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2月 10, 2018

【维权网26419】 天津维权人士朱家琪老先生1月31日刑满获释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8年2月8日,本网获悉:已过古稀之年的天津维权人士朱家琪老先生2018年1月31日刑满获释。

2015年4月18日前后,天津有数十访民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集体刑拘,最终被判刑的有十九人之多,刑期长的三年半。被抓的人中,朱家琪年龄最大,他是2015年5月1日被刑拘,后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服刑期间获3个月减刑。

朱家琪:1947年3月21日出生,天津市人,原天津市开发区进出口公司退休干部,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4号居民,强拆上访者,维权公民。

2004年9月—2005年9月,曾因所居驻地遭政府欺诈式拆迁,2006年随与他人集体上访,并将天津市河西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告上法庭;

2006年8月21日,曾因天津市政府不仅违法强拆,致其无家可归,还盗用市政建设之名私囤土地,随到北京国务院信访总局上访,后被天津市河西区房管局数十人非法绑架,致其房屋及个人财产等遭到偷拆和严重毁坏;

2006年9月4日,曾因此前遭非法暴力拆迁而再到国务院信访总局上访,随遭到天津当局的强力打压;

2006年9月30日,被天津市河西区警方刑拘,并关押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至同年11月3日被逮捕;

2007年4月19日被取保候审;2008年8月3日又被收监刑拘,同年8月28日被逮捕;2008年11月14日,被天津市河西区法院一审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刑2年,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刑4年,决定执行5年6个月;其不服上诉;2009年5月20日,经天津第二中级法院二审,终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刑2年,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刑2年,最后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由于其长期上访维权并被枉法冤判,故而开始积极介入各种维权和声援活动;2014年2月19日,曾因与近20名维权公民前往山东曲阜关注和抗议薛富顺死因事件,而遭到警方的围追堵截和讯问;

2015年5月1日—3日,被天津警方突然抓捕,自此失联,罪名不详。被羁押于天津市河西分局看守所。后获知2016年中期被判刑3年,狱中减刑3个月2018年1月31日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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