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悟天律师事务所(个人所) 于2010年9月13日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 设立人程海律师。本所一直致力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推动国家法治。
本所一直按照律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每年向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提交上年度律师所执业情况和律师执业考 核结果,从2015年以来不参加司法局组织的年度(检查)考核, 理由是后者违反法律的规定,为律所和律师增设义务。
2017年6月23日,昌平区司法局原科长陶秀霞(退休), 工作人员徐亚宁、 孙夏苇等人送达责令本所参加北京市司法局组织的年度检查考核的通 知书。后本所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通知, 昌平区政府复议决定维持。 本所又于2017年11月6日向昌平区法院起诉撤销, 但该院一直未做立案处理。2017年12月29日下午, 昌平区司法局徐亚宁、孙夏苇向本所送达昌平区司法局的告知书, 认为本所逾期不参加其规定的年度检查考核,按照司法部《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视为自行停业, 要求本所在3日内完成清算和公告,逾期不清算和公告的, 将报北京市司法局注销本所。
据了解,1月29日上午, 北京市司法局副局级干部王群带领律师监管处代理处长赵跃、 副处长朱玉柱,携昌平区政法委(副)书记, 到昌平区司法局强令该局必须在当天下午给本所下达告知书。
2月5日,北京市司法局根据昌平区司法局的情况报告, 做出对本所的注销决定。程海律师2月10日出差回来, 看到了昌平区司法局送来的注销决定; 根据朋友的介绍在网上看到的北京市司法局在首都之窗的该注销决定 公告;查询北京市司法局官网, 北京悟天律师事务所的执业信息改为"注销"。
得知上述情况后,本所随即开展了一系列维权活动。
2018年2月11日本所向北京西城区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要求确认本所现持有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合法有效, 被告北京市司法局删除在网上公布的对本所注销决定的虚假信息。 理由是注销的是与本所名称相同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1100005636824201), 而本所现持有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号是21101201030 2216641仍然合法有效,被告公布虚假信息、欺骗公众, 严重侵犯本所执业权和声誉。法院立案庭已经收取邮寄的起诉材料。
2018年2月11日本所向西城区法院起诉, 要求北京市司法局在其官网依法公开本所的执业信息为"执业", 删除"注销"的虚假信息。理由同上。 法院已经收取邮寄的起诉材料。之后本所还会有一系列维权行动。
希望全国律师同仁大力支持和声援本所的维权行动。 让我们一起来捍卫中国律师的合法权益,捍卫法律尊严!
北京悟天律师事务所设立人程海
tel:18910535236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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