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木然2012-07-2716:25:33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默认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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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本文发表之前,已经写了《向批评开放》和《让批评亮剑》,这篇博文既有与前两篇重复的地方,也有新想法的表达。在传统媒体批评能力有限的情况下,批评的声音不但没有减弱,反而更加强劲。这得益于新媒体,得益于传统媒体影响的减弱,更得益于新媒体的非官方性和独立性。新媒体的兴起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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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文发表之前,已经写了《向批评开放》和《让批评亮剑》,这篇博文既有与前两篇重复的地方,也有新想法的表达。在传统媒体批评能力有限的情况下,批评的声音不但没有减弱,反而更加强劲。这得益于新媒体,得益于传统媒体影响的减弱,更得益于新媒体的非官方性和独立性。新媒体的兴起与发展,打破了传统媒体垄断的格局,冲破了传统媒体的代言人身份,使得每一个人都可以借助新媒体独立发声,自己为自己说话,不需要别人代言。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最大不同就是批评,这种批评显示了其独特的力量。
断言性的结论是,有了批评,社会才回归到常态,没有批评,社会就会变态。其变态的程度可以类比图书版本的奥维尔的《1984》、霍布斯的《利维坦》,可以类似于现实版本的苏联的大清洗,中国的文化大革命。
批评是社会文明的标志。一个社会文明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批评的宽容与否。一个宽容的社会不但不会把批评当成异端,反而把批评当成真诚的朋友,当成真诚而忠诚的反对派,当成森林保护大王的啄木鸟。把批评当成恶意诽谤,当成恶意攻击,当成祸火,甚至当成敌对势力,当成亡我之心不死的异类,这种情况在历史和现实中都出现过,这种社会是一个变态的社会。一个民族的灾难总是从消灭批评开始,从消灭批评中走向堕落。一个民族的文明总是在向批评开放中获得新生。一个不从灾难吸取经验教训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一个不向批评开放的民族是一个野蛮的民族,一个不向批评开放的政府是一个专制落后的政府,一个不向批评开放的政党是没有活力的政党。向批评开放,在批评中求得思想的解放,汲取创造的活力,是民族、国家、政党、政府现代化的标志。
批评是社会活力之源。一个社会如果没有批评和反批评,那么这个社会将没有思想的活力,这个社会将会是死气沉沉,没有生机,没有灵性,没有健康,社会有机体将会腐烂发臭。一个政治社会,如果没有批评,政治的狂妄自大就会横行天下,政治的利维坦将用其罪恶之手宰制人们的精神与肉体。一个文化社会,没有批评的力量将使文化专制主义大行其道,将使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变成一花独放,一家孤掌难鸣。活力取决于批评,自信取决于批评。看看那些充满活力的国家和政党,哪一个不是从批评中获得新生?哪一个不是在批评中成长壮大?哪一个不是在批评中去验证自己的不足?
批评是建设性力量。人的多样性和异质性,人的社会地位的差异性和丰富性,使人的思想具有不同的特质和景观,思想多元化,思维多样化,是思想的基本特征,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事实,这种事实之所以能够存在,人类文明的香火之所以不断薪火相传,就在于有两种思想形式共存共荣。有人擅长建设性思想,有人擅长批评性思想,建设性思想使人不迷失方向,对生活的前景抱有信心,但因其建设性获得了自信,这种自信如果没有批评的思想往往会剑走偏锋,误入歧途。当然,批评性思想也具有建设性思想的危险。这两种思想必须在比较中达到反思的平衡,在比较中验证,在批评中建设,在建设中批评。人类的文明,在两种思想统一处为真,在两种思想分裂时为假。批评不是颠覆性力量,它是思想健康发展的基础。乌鸦的存在就是使生活更洁静,使思想更清新,使人类更具多样化。
批评是使人获得尊严的一种方式。人与动物的不同就在于人有思想,人与动物的不同还在于人有不同的思想和观点。人通过思想获得尊严,通过思想获得智思的快乐,通过思想获得精神的充实与满足。在一定意义上,从批评的角度来说,没有思想没有尊严就是指没有批评没有尊严,没有批评的思想没有尊严。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人总是说好话,总是习惯性撒谎,总是在权力面前阿谀奉承,总是在权力面前说假话,说权力者愿意听的话,这样的人如何获得尊严呢?果其如此,人只不过是成为了会说话的奴隶。谎言是批评的敌人,是对人类尊严的自杀行为。一个不会批评的人,一个不会向社会说不的人,不会向权力说不的人,无异于禽兽猪狗。如果人们对历史的真相选择不听,现实的事选择不看,理论的事选择不学,生活的事选择堕落,如果人们眼里只有自己,只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不思考正义,那么这样的人也是无法获得尊严的。
批评使宪法生命绽放。宪法具有至上的权威,宪法也具有至上的尊严,每一个人都有捍卫宪法尊严的权利和义务。尽管中国的宪法与宪政还有很大的距离,但是宪法是公民权利的根本大法,捍卫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就是维护公民权利的神圣地位。有些人觉得宪法没有用,宪法是死的,但只要每一个努力就会让宪法有用,就会让宪法变活,只要我们把宪法的公民权利用足用透,谁说社会不会变化呢?只要把宪法的公民权利和义务学懂用通,学会用宪法来维护公民权利,宪法就成了活宪法。宪法中很多与批评有关的权利,比如宪法第31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
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如果把这两条权利用足用够,那就是一个巨大的变化,不亚于卡扎菲倒台样的变化。批评是言论自由的应有之义,言论自由的权利如果得到保障,批评的权利就会得到保障,宪法的权利就以鲜活的生命展示在人们面前。
批评是重要的制衡力量。批评使公权力回归本位。为了避免公权力变成私人权力,公器变成私器,公权力变成官员用以恐吓和威胁的工具,变成通过公权力泄私愤的公具,变成权钱结合、权力成为金钱的奴隶的工具,必须以公民权利对抗公共权力,以公民权利制约公民权力。批评公权就是公民对抗和制约公共权力的有效方式。这其中尤以网络公民批评最为有效。比如刚刚发生的北京7・21暴雨死亡77人
66人确认身份,郭金龙王安顺哀悼"7・21"灾害遇难者,媒体公布死亡名单无一不显示网络公民批评的力量。
批评会推动公共理性建设。公共权力面临的也是公共理性,公共批评是公共理性的表达方式之一。只有批评,才会有公共理性。有批评就有反批评,有质疑就有反质疑,在批评与反批评中,在质疑与反质疑中达到重叠共识。只允许一种作秀的批评存在,而不允许实质性的批评存在,这样的批评不但难以达到共识,也是对公共理性的一个巨大破坏,其实质上是在限制的公共理性的空间――假设有公共理性的话,或者是把公共理性排除在外,使人们对公共话题难以展开公开的理性的讨论。
批评使公民在实质上获得了公民身份。批评对臣民来说是一个负担,而对一个公民来说即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责任。天下兴亡,匹夫无责,没有权利就没有责任,在封建社会是没有权利的。民主的兴亡,公民有责,离开公民的责任,民主是不可能发展与兴盛的。获得公民身份有很多种方式,一种是既定的,比如宪法规定的公民身份,一种是个人实践的。公民身份的实质性获得,必须把宪法的公民身份实践化。一个公民议政评政批政,一个公民向社会发出正义的批评性声音,就是公民身份的证明,也是公民身份的标志。仅有宪法的公民身份是纸上的身份,宪法的公民身份只有与实践身份相统一,公民的实质才能显示出来。一个国家,作为个体的公民是治理不了的,必须通过选举委托代理人去治理,但是一个个体公民对社会的批评,则是治理国家的另一种可行的有效的方式。
总之,向批评开放,对民族、国家、政党、政府、组织个人等有百利而无一害。
本文作者:木然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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