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手机版

星期一, 12月 03, 2012

[G4G] 公开应防范不明财产转移和外逃

公开应防范不明财产转移和外逃

作者:邵旭峰2012-12-0311:54:14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默认分类
54901691

摘要:提防由于随而开始的公开与彻查,不明财产的转移与外逃,应该建立周密的机制,不能让搜刮老百姓血汗的不义之财遁形,更不能让其逃走。

打印收藏
选择字号:

       公开应防范不明财产转移和外逃

 

中国新一届政治局领导还未完全履新,但是已经流露出大刀阔斧的气度。

高层与民间已经基本达成政改共识,也达成靠强力反腐来开启这一进程的共识。

而这届领导的强力反腐与以往最大的不同在于:要切实在公开与监督的基础上进行。

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北京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会上,公开领导财产成了会议焦点:

周淑真教授提到,反腐败工作很早就有“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提法,但在推动落实中进展缓慢,政府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各国通行的预防腐败的有效做法,在我国虽然很早就在个别地区进行了试点,但迟迟没有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建议立即建立财产申报制度”。

马怀德同样力主尽快建立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财产申报制度的关键就是公开,公开才能达到财产申报的效果和目的。公开是反腐败的利器,只要公开了,很多腐败现象就没有藏身之地。”

红旗出版社原副总编辑黄苇町发言时进一步提出财产公示。从目前看,对社会上呼声最高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应有所回应,“这也是国际反腐败斗争已证明行之有效的反腐败措施”。

黄苇町主张,可以将房产公开作为突破口。由于各种隐性收入大量存在,目前,核查官员全部财产和收入难度还较大。

不过,房产需实名登记已能够实现全国联网,查清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名下有多少房产,从技术层面不成问题,实施起来相对容易。而且,房产价值高,官员率先实行房产公开,很容易查实其购房款是否来自合法收入,也是发现腐败的最明显线索。

黄苇町还提出,在“立信”上要有新突破。

他认为,当前,群众仍对两种腐败活动反应最强烈。

一种是发生在身边的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活动;另一种就是某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问题突出。

他说,当然,也有些属于领导干部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打着领导旗号拿地、拿项目、入权力股,而领导本人并不知情。但不管是真是假,在群众中产生的政治影响都极其恶劣,都要以敢于碰硬的态度,一查到底。

虽然王岐山没有对此做表态性发言,但是中央将这次会议内容公开,意向已经明确。

中央如果铁了心要顺应民意而从公开官员财产向腐败彻底开战,那就必须做好一项基本工作:提防由于随而开始的公开与彻查,不明财产的转移与外逃,应该建立周密的机制,不能让搜刮老百姓血汗的不义之财遁形,更不能让其逃走。

此外,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发言: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这看似不太经意的话透露了异样的信息,以往由于对代表们“信任”而模糊的监督将被光明正大地提倡和推行——把信任还给信任、把监督还给监督,信任和监督的基本关系分明、感情与理性的界限划清。

中国官员透明行政、司法的时代,中国的理性监督时代将确确实实到来。

人民,你准备好了吗?

   

本文作者:邵旭峰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链接地址:http://shxf19825926.blogchina.com/1390884.html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 Google 网上论坛的"参考消息(G4G)"论坛。
要向此网上论坛发帖,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go2group@googlegroups.com。
要取消订阅此网上论坛,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go2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若有更多问题,请通过 http://groups.google.com/group/go2group?hl=zh-CN 访问此网上论坛。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欢迎回帖各抒己见!

最新发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