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济南市长清区法院定于4月10日9点公开审理周桂云、纪强、纪辉、李洪富等诉济南市槐荫区政府和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强制执行案。此案经历了二年多的折腾,终于要开庭了。
2010年12月14日,济南市槐荫区政府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组织了千余警察对金鑫苑进行强拆。在强拆过程中,有的老人被打伤。强拆受害人周桂云等向济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作出复议决定,认为超过了复议期限,驳回复议申请。
2011年5月25日,周桂云等向济南市中级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强拆违法。该法院迟迟不立案,也不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于是,周桂云等不断上访,济南中院迫不得已,于2013年3月裁定移送长清区法院审理。
被告济南市槐荫区政府在答辩红矢口否认强拆民房,并称强拆系槐荫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为。而该执法局认为,认为强拆没有错,系市政府批准,但至今未能出示市政府批准强拆的文件。
强拆民房的当天,槐荫区政府出动了上千警察和保安包围了金鑫苑,实施强拆,竟然矢口否认。周桂云等认为,只有槐荫区政府才能调动那么多的警察实施强拆,而执法局不可能调动警察强拆。槐荫区政府强拆民房还极力抵赖,其公信力何在?况且,在强拆民房前,政府未通知房主,属于程序违法。周桂云等希望法院能秉公执法,切莫官官相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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