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齐迹报道)11月27日上午,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张军在武汉市洪山区法院立案时,因拒绝违法安检,与法院安检人员发生争执,并引发肢体冲突,因此遭到15天的司法拘留。
张军律师遭到司法拘留的消息引起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各地维权律师认为:这不仅违反了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而且严重侵害了执业律师的人身权利,并发表声明,随后有140余名律师签名声援。在各界的关注之下,张军律师在被违法拘留两天后终于获得自由。
最高人民法院早在2004年制定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六条规定,司法警察执行安全检查时,对公诉人、律师等依法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应进行有效证件查验和登记。但并未明文规定必须进行人身安全检查。但大多数基层法院却仍然无视律师免于人身安检的规定,尤其是常常滥用公权力对维权律师进行违法安检。特别是律师在代理异议人士、信仰团体或行政诉讼的案件时,法院往往对律师进行刁难、安检等多种限制。
人权律师唐吉田说,希望能通过关注张军律师被违法拘留的个案,引起社会关注律师的执业环境,监督各地法院机构不能再出现违法歧视律师、滥用安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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