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1月22日,本网获悉:上海人权捍卫者丁菊英不服外交部关于酷刑报告所作出的答复,于2015年7月27日向国务院法制办邮寄《行政复议申请书》。2016年1月17日收到国务院法制办于2016年1月8日作出的告知。在这期间曾引发丁菊英上街抗议要求国务院法制办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国务院法制办拖延5个多月后才作出告知,丁菊英愤怒地一手举 "告知"、一手举"冤"字抗议。
外交部在2015年7月1日给丁菊英作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复函》称:"••••••我部不掌握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你申请公开的内容不属于我部政府信息公开范畴"。
丁菊英认为外交部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其知情权,因此向国务院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提出2个复议请求:
1.请求撤销被申请人外交部于2015月7月1日对申请人作出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复函》。
2.责令被申请人限期按申请人13份信息公开申请进行有关信息的全面公开。
丁菊英所需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用于研究中国司法状况,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的第六次报告的真实性。履行公民监督权,知情权,研究如何监督行政机关。
丁菊英电话13248010520
相关报道链接:
上海人权捍卫者丁菊英要求信息公开中国酷刑报告相关内容外交部复函 称"要求内容不属于我部政府信息公开范畴"(图)
上海人权捍卫者丁菊英不服外交部关于酷刑报告信息公开的复函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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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权捍卫者丁菊英上街抗议国务院法制办超过2个多月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图)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5/10/2_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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