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诽谤案及BLA特务组织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第一章信息公开申请
众所周知本人2002年1月28日在世界上最早提出《国家统一法》,是世界上一种新型法律,是《反分裂国家法》来源,具有巨大的政治意义、文化意义。
BLA特务组织为窃取、控制《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从事网上诽谤及特务侦控行为,行为几乎就达到目的:本人被限制人身自由;世界著名的维基网站堂而皇之将湖北武汉余元洲、湖北武汉周洪宇作为《反分裂国家法》提出者。置《国家统一法》是《反分裂国家法》来源的事实于不顾,置余元洲、周洪宇当时提出是《国家统一法》的事实于不顾,置千千万万海内外同胞华夏子孙中国大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立《国家统一法》诉求的事实于不顾。
2007年1月1日在辽宁省邮局北站营业厅置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挂信0051)、安全部(挂信0053)提交网上诽谤案;2010年7月14日、2010年8月14日在辽宁省邮局太原街营业厅置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XA08610352621)(XA08609760021)、安全部(XA08610353021)(XA08609761321)提交BLA特务组织案。
现向中国公安部、安全部申请公开2007年1月1日挂号信(0051)、挂号信(0053)处理情况、处理结果,2010年7月14日、2010年8月14日挂号信(XA08610352621)(XA08609760021)、(XA08610353021)(XA08609761321)处理情况、处理结果。
众所周知文革制造大量冤假错案,包括大量的特务案,文革之后特务案成了敏感问题,人们往往讳莫如深。稍有生活阅历的人都明白实际上特务在生活中是常态,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指的特务与文革中的特务是有区别的,文革中的特务指过去战争时期军事斗争中一方向另一方派遣的侦察人员,这里的特务也不是指一个国家向另一个国家派遣的间谍,而是指和平时期非法组织及合法组织以利益为目的从事的非法侦控行为,或者说以普通公民为对象的非法侦控行为,这里特务的受害对象是普通公民。
如果对特务行为做更根本的表述就是隐瞒自己真实身份或意图或者按照法律应该公开自己真实身份或意图没有公开自己真实身份或意图非法骗取、窃取信息以及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近年大陆、香港、台湾侦破的大量电信诈骗案都可以作为特务案;现实中每天都收到欺骗有关的电子邮件,每周可以接到欺骗有关的电话,特务行为是极普遍现象。
随着社会发展普通公民可能有较大的经济资源及其它资源。数额较大的侵财、侵权案件往往都有特务侦控,甚至是复杂的特务侦控;没有事先特务侦控的数额较大的侵财、侵权案件倒是少见。
所以使特务及特务案走下神坛,同其它刑事案件一样受到重视、受到处理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人们应该同其它案件如腐败案件一样讨论特务案,实际上特务案比腐败案对人民的伤害更大更直接,特务案真正受害者是普通公民、民办企业,高级官员以及国有企业都有严格安保体系。影视剧中往往是特务被抓住、被打死的情节,但实际上特务有着复杂的体系,经过训练,过着比常人优越的生活;特务侦控的对象往往是普通平民或比自己弱小的组织机构,没有任何危险或很小的危险。特务或特务组织可能比腐败分子或腐败体系有着更大的利益,甚至可以将腐败分子归为特务,腐败分子受自己或某个人或某个组织派遣从事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特务活动,特务及特务案走下神坛也将使反腐败上一个层次。正是长期封建专制统治衍生出许多专制文化如特务文化,这些遗毒的存在也是当今中国腐败如此严重的原因。
文革经验还包括另外的含义,中国司法机构没有能力办复杂的特务案,特务案必然是冤假错案,或冤枉原告或冤枉被告,这确实是重要问题,这个问题应是同步解决。
第二章信息公开申请有关问题
一、公安部、安全部收到此信息公开申请可能要做一些调查,这里提供《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公安机关、安全机关有关的一些调查线索。
2008年沈阳市公安局东陵分局领导为《国家统一法》知识产权案约见我,了解情况后表示支持。
2008年沈阳市国家安全局约见我了解情况后表示支持。
2009年本人在北京反映《国家统一法》知识产权案情况被高廉等人拦截殴打后报案,北京先农坛派出所作了处理。
2009年在北京反映《国家统一法》知识产权案情况被高廉等人殴打,被送到沈阳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泉园派出所刘佳一个人做了假笔录,问了一些另外问题,没有记录本人被打事实,凌晨2点在本人被打伤急着去医院看伤情况下骗本人签字,本人后来发现在前一页笔录写《反分裂国家法》版权字样,绝对不是我所言,也不是刘佳所能说出来,应是专业法律人士又有较高政治水平才能说出来,刘佳背后隐藏复杂特务组织体系,本人在之后向该派出所领导反映了情况说明笔录是假的。
2012年3月2日沈阳凌云派出所出具有效书面法律文件,表示将《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文件提交最高人民法院。
2013年4月18日在北京东交民巷最高人民法院查询案件情况,被最高人民法院人员殴打,本人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北京市公安局结论要本人向法院起诉,2015年本人向北京市东城区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书面答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2015年8月15日将国家赔偿申请书提交最高人民法院至今未果。
2013年6月20日至2013年9月16日、2014年2月13日至2014年3月20日、2014年10月9日至2014年11月17日三次被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民警陈昶霖、桂海波等人使用警车强制将本人押送沈阳市精神病院关押。本人本身并无任何精神疾病,2013年6月20日前无任何诊断记录。陈昶霖、桂海波等人强制将本人押送精神病院,强制关进精神病院病房,强制搜身抢走身份证、手机、钥匙等,强制捆绑、强制注射精神药物等,本人为要求人身自由,捍卫公民权利,抗拒强制关押,绝食达一个月。
2014年1月13日、2013年6月5日、2014年12月4日、2015年1月13日四次向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无正面答复,仅在2015年1月16日给本人一个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三次强制送精神病院给本人带来极大的痛苦、极其严重的后果,需要长时间的恢复疗养,第一次强制送精神病院后在北京长达三个月的恢复治疗,住在中国气象局招待所、中国海洋局招待所;第二次强制送精神病院后、第三次强制送精神病院后再也无钱进行恢复治疗,只好一个人勉强度日,记忆力减退、思维力下降,每天早晨醒来都难受的要命。直至今日虽有恢复,但产生大量白发,提笔忘字、说话忘词频率大大增加,大大增加了工作压力、生活负担,等等。
本人作为物理学家、学者靠智力劳动生活,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关押精神病院野蛮、粗暴践踏人权,给本人带来严重后果,也是对人类的犯罪。
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民警无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情况下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人身健康、生命安全,给中国国家、给公民带来严重的后果,是严重的罪行。
众所周知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发生过涉黑涉毒大案中纪委公安部曾组成二百余人专案组查处;众所周知《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是国际知识产权案件,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无视党纪国法,撒下弥天大谎,犯下惊天罪行,背后一定有复杂背景。
2003年本人在网吧上网无辜被殴打,打人者没有被处理,派出所只是说这个人是沈河的,肯定也是有相当背景,甚至沈河公安背景。事实表明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案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对沈阳有关省市机构均有操控等等;并直接威胁本人通信、电信等公民基本权利。
二、网上诽谤案及BLA特务组织案侦破有关问题。2004年至2005年BLA特务网上诽谤案是铁的事实,无论信息公开申请还是举报,查清BLA特务真实身份始终是BLA特务组织案核心。"BLABLABLA六十岁左右、男性;具有英文背景;湖北特征;熟悉周洪宇"。以公安机关、安全机关专业手段应该可以有能力确定BLABLABLA真实身份。查清BLABLABLA真实身份会使很多问题迎刃而解,提高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声誉、信誉。希望公安机关、安全机关确定BLABLABLA真实身份后及时公开。
网络跟踪是长期的事件,用有关从业人员话说,本人帐号被锁定,上网或登陆后即被特务监控、骚扰、做局。
维基网站骗局是其中典型的例子,不仅是《<反分裂国家法>十周年告维基网站书》所叙述的,还包括连环作局,2015年之前只要输入本人电子邮件地址就会出现维基网站歪曲事实描述的链接,即维基网站骗局还包括对搜索引擎的操控,持续四年,造成十分严重后果;而四年中本人上维基网站一直有严重网络障碍没有看到维基完整的表述。与2004年至2005年对《国家统一法》有关信息控制同出一辙。
2015年5月河北省政府打来电话说给我电子邮件friendliwenli@hotmail.com发不过来,这也是多次有人说给我电子邮件发不过来;2016年1月黑龙江政府打来电话说2015年12月31日本人电话(86-24-24221483)打不进来,这也是多次有人说给我电话打不进来。
2011年我在博客中国开网页,下午1点多开设到下午5点多查看400多浏览量,之后有特务留言骚扰,之后400多浏览量长期停滞,无疑受到操控;现在该网页1000多浏览量只是相当于开设当天一天的正常浏览量。
2011年我注意到网易时事论坛《国家统一法》有关网页143万浏览量,即2007年到2011年四年之内浏览量143万,2011年至今四年多浏览量仍是143万。
本人也多次直接看到有关网页关注度上升之后被调回某个固定数字比如113等等。
BLA特务组织案基本脉络是这样的,2002年1月28日本人在世界上最早提出《国家统一法》具有鲜明的知识产权意义及文化意义。熟悉周洪宇的BLABLABLA为帮助周洪宇获取有关利益,对本人进行跟踪侦控,关键时候网上诽谤,以及派出刘晓俊以免费教英语为名做进一步侦控控制以至最后下毒,这就是2004至2005年事情。2009年我直接到北京反映情况,又是一个关键时候,BLA特务策动高廉非法拦截污蔑本人,以及策动刘佳做假笔录,想在辽宁沈阳陷害本人,但沈阳市公安局东陵分局没有被渗透,BLA特务阴谋没有得逞。2013年我所在方家栏社区由东陵区划归沈河区后,迫不及待偷走本人东陵分局制作的身份证,迫使我到沈河分局补证,BLA特务在沈河分局有重要卧底,于是发生2013年、2014年三次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案。原来明显只有一种势力即BLA特务组织出于《国家统一法》知识产权对本人侦控陷害;现在明显有两种势力,除了BLA特务组织,还有沈河分局出于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案重大责任。
现在辽宁省、沈阳市甚至沈河区对《国家统一法》知识产权案同中国其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态度一致是支持的。但对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案出于自身责任考虑态度不明确,下一步怎么演化还未知,或BLA特务、沈河分局搞定辽宁省、沈阳市;或辽宁省、沈阳市搞定BLA特务、沈河分局。等等。
三、湖北、辽宁有关问题。本人要说的是本人不是针对湖北人民、辽宁人民,湖北有著名的千古冤案屈原案,辽宁有张志新案等现代冤案,湖北人民、辽宁人民决不愿意屈原案、张志新案在当代发生,湖北人民、辽宁人民决不愿意假的《国家统一法》知识产权案欺骗湖北人民、辽宁人民、中国人民、世界人民。本人也表示决不做第二个屈原、张志新,活着致力于查清事实;即使被害死不做第二个屈原、张志新,不接受所谓的平反,害人者无权为被害者平反,有关部门有关人要认真为自己行为谢罪。
中国封建专制统治者是与日本军国主义者同样狡猾的侵权者,日本军国主义者能把血淋淋的侵略说成友好的和平事业;中国封建专制统治者同样能将被迫害死的屈原的丧事演变成赛龙舟的喜事。
本人对有关事实有关人记录的非常清楚,无论什么时候查清事实或有关机构认为应该公开事实按图索骥对全部责任人追究责任绳之以法即可。
我希望湖北人民、辽宁人民、中国人民、世界人民明白特务行为真正的受害者是普通人民,利益者会极力隐瞒特务及特务行为,肆无忌惮连环设局。在复杂情况下判断事实真相以法律为准绳,谁依法办事谁就是好人,谁不依法办事谁就是坏人。
本人也敬告有关人,本人一定将《国家统一法》知识产权案进行到底,任何违法行为都要受到追究,无论行政案、刑事案、特务案。任何人都要面对世界、面对历史,违法行为每天都要接受世界、历史的考验;你能战胜世界、你能战胜历史么?
到目前为止,特务势力确实掌控形势,在跟踪、侦控基础上使用不同特务手段或拖延、或破坏、或阻止问题解决等等。但世界上哪个国家不是人材济济?中国哪个省不是人材济济?难道他们不是对有关事实一清二楚么?
自欺欺人、掩耳盗铃、欺世盗名、官官相互后果无疑是国家民族兴衰存亡宿命。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李文利
2016年3月1日
备注
申请人姓名:李文利
性别:男
民族:汉
身份:公民
工作单位:略
证件名称:身份证
证件号码:210102196907094418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方家栏路26-3号151
邮政编码:110043
联系电话:24221483
电子邮箱:请勿提供网络查询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纸质
获取信息的方式: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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