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6月22日星期三,本网获悉:浙江浦江县村民吴立星2014年因村民土地维权被县政府打压,被判一年半刑期。刑滿后,吴立星积极传播民主理念,不断上访维权。
2015年9月8日浦江县公安局以其微信转发《亚洲十四万人举报江泽民,声援告江大潮》为由对其治安拘留十五天。该案经复议后,吴立星以浦江县公安局为被告,将其起诉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同时,2015年9月8日,浦江县公安局以其微信转发天津大爆炸死伤二千人的情况和图片为由对其治安拘留十天。该案经复议后,吴立星以浦江县公安局为被告,将其起诉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
该两个行政诉讼,于2016年5月10日下达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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