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维权网信息中心统计、撰写与发布)
目录
【前言】
一、本期报告概述
二、本期报告261名政治犯、良心犯名录
三、本期报告261名政治犯、良心犯情况简介
结束语
附录:刑满获释8人简历(舒向新、王永航、刘芳香、郭文兴、曾锡银、刘白英、 秦志晖)7人,另有王素梅1人二审改判缓刑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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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今天是2016年7月31日,本期报告是《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的第九期。维权网谨以每月定期发布本报告来表达我们对所有失去自由的良心犯、政治犯的关注和牵挂。以此,告诉全世界不要忘记这些为自由民主人权而承担苦难的人们。
本网在2015年11月30日发布了首期《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受到了各界广泛肯定和鼓励。本报告是《维权网:中国大陆羁押未判及强迫失踪人员月度报告》的姊妹篇。本网一直在及时更新、统计最新讯息,每月末发布这两篇月度报告。两份报告可以反映出大陆当下的人权概况——因为一个国家的政治犯、良心犯的境况是这个国家最重要的人权指标之一。
维权网力求通过该报告的定期更新和发布,揭示中国大陆当下恶劣的人权概况与良心犯、政治犯的悲惨处境,唤起国际社会对在押良心犯、政治犯的记忆,并予以持续不断的关注和呼吁,直至他们获得自由。
我们认为,定期将良心犯、政治犯的姓名和境况公诸于世,是我们能给予这些受难者以实际而有效支持的一种方式。我们深知,没有比被人们的遗忘更令这些良心犯、政治犯绝望和痛苦的事情。因此,我们必须肩负起这项工作,乃至是使命。
本期报告于2016年7月31日发布。
一、本期报告概述:
本期报告全文共计90000余字。报告名单按判刑期的年限长短(即由死刑正在核准、死缓、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进行分类统计排列的。
本期报告中所统计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共计261人,其中汉族189人,藏族57人、维吾尔族15人。上期报告名单有7人刑满获释,1人改判缓刑释放,本期增加本月判刑6人,以前判刑17人,另外法轮功判刑18人,共41人。
1/上期报告中舒向新、王永航、刘芳香、郭文兴、曾锡银、刘白英、秦志晖7人本月刑满获释,1人王素梅改判缓刑释放,此8人将不再列入本期名单。(仍可见本期附录)
1、舒向新:上期报告中的舒向新,2016年1月2日被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警方抓捕,2016年1月8日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2016年7月1日刑满释放。
2、王永航:上期报告中的王永航,2009年7月4日被大连市警方秘密抓捕,2009年11月27日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2016年7月3日刑满释放。
3、刘芳香:上期报告中的刘芳香,2015年7月29日被株州市公安局荷塘分局刑事拘留并逮捕,2016年1月28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刑期至2016年7月28日。
4、郭文兴:上期报告中的郭文兴,2015年7月29日被株州市公安局荷塘分局刑事拘留并逮捕,2016年1月28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刑期至2016年7月28日。
5、曾锡银:上期报告中的曾锡银,2015年7月29日被株州市公安局荷塘分局刑事拘留并逮捕,2016年1月28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刑期至2016年7月28日。
6、刘白英:上期报告中的刘白英,2015年7月29日被株州市公安局荷塘分局刑事拘留并逮捕,2016年1月28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刑期至2016年7月28日。
7、秦志晖:上期报告中的秦志晖,2013年8月19日被北京警方从沈阳抓走并刑事拘留,2014年4月17日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以"诽谤罪"及"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因减刑一个半月,秦志晖于2016年6月29日出狱。
8、王素梅:安徽巢湖维权人士,2015年10月王素梅被行政拘留,期满后转为刑事拘留。2016年1月26日王素梅被巢湖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开庭审理,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近期二审后王素梅被缓刑3年释放。
更正:《洗脑的历史》作者傅志彬,于2014年9月10日被抓捕,之后判刑1年10个月,于2016年7月9日释放。因信息有误,5月报告中误报为"获刑1年8个月,5月9日释放的"。
2/中共当局在本月判决洛桑(藏)、沈佩兰、王金娣、王建民、呙中校、陈纯洁6人列入本次报告。因信息滞后,以前已判决未列的罗志淑、赵丽荣、贾太青、李九江、王美兰、周粉香、王桃梅、李洪升、徐红、赵刘枝、贡桑(藏)、班丹仁曾(藏)、察桑(藏)、绕旦(藏)、旺贡(藏)、徐学玲、程相奎17人在本期补充。另补充受迫害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梁少琳、刘湘菊、张素华、王静哲、朱亚先、韩莹、吴志岐、孙舒佳、齐向阳、罗国龙、梁志群、魏振群、李彦才、石丽华、杨小凤、张继红、王爱华、李秀英18人。共41人。
以下41人具体判决情况如下:
1、王桃梅:河南省赤壁市维权访民。2015年3月17日被鹤壁市淇滨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2015年12月30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2、罗志淑:云南维权人士,2015年8月31日被刑拘,2016年6月15日被永仁县人民法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3、赵丽荣:河北平泉县维权人士,2016年3月6日被平泉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6月29日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4、李洪升:山东省威海乳山市维权人士,2015年8月7日被乳山市公安在其自家楼下抓走刑拘,2016年5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5、徐红:山东省淄博市维权人士,2015年9月15日被当地政府刑拘,3016年3月18日判处有期徒刑4年。
6、贾太青:河北邯郸市磁县维权人士,2015年10月28日被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6月29日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寻衅滋事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
7、赵刘枝:河南省维权人士。2015年4月10日被抓,2016年被中牟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1个月。
8、李九江:河北邯郸市维权人士。于2015年10月28日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寻衅滋事"被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6月29日一审被磁县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寻衅滋事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
9、王美兰:河北邯郸市维权人士。于2015年10月28日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寻衅滋事"被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6月29日一审被磁县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寻衅滋事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
10、周粉香:河北省沙河市访民。2015年9月7日周粉香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6年6月23日被沙河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
11、洛桑:西藏阿坝县僧人。2015年9月洛桑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2016年7月19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12-16、贡桑、班丹仁曾、察桑、绕旦、旺贡:西藏甘孜县下辖"达通玛区"查龙乡藏民。2015年10月10日5人被当地警方拘捕,2016年5月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17、沈佩兰:上海闵行区维权人士。2016年2月22日被刑拘,7月8日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18、王金娣:江苏无锡维权人士。2015年8月27日被刑拘,2016年7月15日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19、徐学玲:山东省新泰市维权人士。2015年5月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6年4月1日徐学玲被山东省新泰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程相奎:河南省中牟县维权人士。2015年4月10日,程相奎被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抓走,2016年才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21、王建民:香港媒体人。2014年5月30日,被深圳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并抄家。2016年7月6日王建民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
22、呙中校:媒体人,与王建民同案。2014年5月30日,被深圳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2016年7月6日呙中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
23、陈纯洁:黑龙江省鸡西市维权人士。2015年9月11日被鸡西市公安局城子河分局监视居住。2016年2月22日,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决陈纯洁4年有期徒刑。
另补充受迫害被判刑法轮功学员18人:
24、韩莹:法轮功学员。2015年1月9日被沈阳市铁西区警察抓捕,2016年4月2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25、吴志岐:法轮功学员。2015年11月19日上午,吴志岐被茂名市河西派出所警察抓捕,2016年4月28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
26、孙舒佳:法轮功学员。2015年4月13日被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分局警察抓捕,2016年1月20日被沈河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零2个月。
27、齐向阳:法轮功学员。2015年4月13日被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分局警察抓捕,2016年1月26日被沈河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
28、罗国龙:法轮功学员。2015年9月8日,罗国龙被沈阳市沈北新区国保、沈北新区尹家派出所警察抓捕,2016年2月3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29、梁志群:法轮功学员。2015年11月初被沈阳市沈北新区新城子乡派出所警察抓捕。2016年3月25日被非法判刑3年。
30、魏振群:法轮功学员。2015年10月7日被沈阳市苏家屯区姚千镇派出所警察抓捕,2016年4月21日被苏家屯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
31、李彦才:法轮功学员。2015年11月10日被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派出所警察绑架,2016年4月26日被非法判刑3年。
32、石丽华:法轮功学员。2015年11月2日被六间房乡派出所警察抓捕,2016年4月被判刑3年。
33、杨小凤:法轮功学员。2015年12月6日遭镇罗营派出所及平谷公安分局警察绑架,2016年5月24日被平谷法院判刑2年。
34、张继红:法轮功学员。2016年5月17日被葫芦岛市绥中县警方抓捕,6月30日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
35、王爱华:法轮功学员。2015年11月7日被和平区公安局警察绑架。2016年6月13日被和平区法院非法判刑2年。
36、李秀英:法轮功学员。2015年10月13日被山西省晋城市警方抓走,2016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
37、梁少琳:法轮功学员。2009年9月24日被茂西公安分局警察抓捕,2010年5月被判刑9年。
38、刘湘菊:法轮功学员。2015年12月10日被沈阳市辽中区公安局警察抓捕,2016年5月27日被判刑7年。
39、张素华:法轮功学员。2014年9月2日被吉林省通化市警察抓捕,2016年6月8日被判刑7年。
40、王静哲:法轮功学员。2015年10月22日被沈阳市和平区公安分局警察抓捕,2016年6月16日被判刑6年。
41、朱亚先:法轮功学员,2014年9月2日被吉林省通化市公安分局警察抓捕,2016年6月8日被判刑5年。
本期报告虽经本网信息中心认真核查,并得到中国大陆许多人权捍卫者协助,但仍因条件所限,无法做到适时、准确获悉及统计全部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信息,若有纰漏之处,敬请读者指正,并尽可能知会本网。
本报告愿尽力就包括汉、藏、维、蒙古等大陆多族裔政治犯、良心犯在内的信息进行竭力收集和编撰,力求全面真实反映当前中国大陆政治犯、良心犯的恶劣、困苦生存境遇。本网邮箱:wqw2011@gmail.com
本期报告表明,中共当局对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的判罪罪名多达38种:
1."故意杀人罪";2."反革命放火罪"(1989年判刑罪名);3."故意伤害罪";4."间谍罪";5."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6."泄露国家秘密罪";7."组织非法示威罪";8."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9."分裂国家罪";10."扰乱社会秩序罪";11."组织邪教罪";1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13."颠覆国家政权罪";14. "煽动民族仇恨罪";15.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16.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17."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18.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19.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20. "盗掘古墓葬罪";21. "合同诈骗罪";22. "职务侵占罪";23. "敲诈勒索罪";24.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25. "贪污罪";26. "故意伤害罪";27.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28.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29.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30. "非法集会罪";31. "虚报注册资本罪";32. "非法经营罪";33. "寻衅滋事罪";34. "爆炸罪";35. "遗弃罪";36."强奸罪";37."信用卡诈骗罪"38. "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本期报告表明:截至目前,在这些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中,在狱中服刑时间最长的已达26年之久;
一些人因狱中条件极差或遭遇不公正待遇及狱警刁难,都出现健康状况极差的现象,有的人甚至遭到非人待遇以致病危,竟得不到最基本的人道救治,也不准保外就医;许多人在监狱中都遭受过酷刑虐待;
许多人在狱中的基本权利都被剥夺,甚至连被探视权、通信权、接收亲属正常寄存、邮递衣物等生活必备品的权利也被剥夺。
著名人权捍卫者郭飞雄,在阳春监狱服刑期间遭受残酷虐待及人格侮辱,导致郭飞雄绝食反抗,宣布从2016年5月9日开始无限期绝食,却被实施残酷的暴力强制灌食。7月21日郭飞雄姐姐会见郭飞雄,郭飞雄已绝食七十多天,现在身体状况很差,面色死灰色,体重降到51公斤,疾病至今未得到治疗,郭飞雄在狱中遭受多次侮辱虐待,他强烈要求转监狱。请海内外人士继续关注郭飞雄!
这些情况都在以下名录简介中逐一披露。
二、本期报告261名政治犯、良心犯名录:
本期在押已判261名政治犯、良心犯名单是按照被判刑期的年限长短(即由死刑正在核准、死缓、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进行统计的。名单如下:
(一)死刑正在核准、死缓:共计5人。他们是:
1、死刑正在复核1人:王国廷
2、死缓4人:苗德顺、朱惠来、朱培忍、罗让贡求(藏)
(二)无期徒刑:共计17人。他们是:
王炳章、彭明、买买提江•阿布都拉(维吾尔)、古丽米拉•艾明(维吾尔)、范宝琳、旺堆(Wangdu)(藏)、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白玛益西(藏)、索南公保( Solnam Gonpo)(藏)、吴泽衡、龚圣亮、徐福明、胡勇、巩进军、麦尔丹•赛伊塔洪(维吾尔)、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维吾尔)、玉山江•吉力力(维吾尔)
(三)有期徒刑:共计239人。他们是:
1、判刑28年,1人: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维吾尔)
2、判刑25年,1人:李昌
3、判刑20年,2人:陆建华、李文明
4、判刑19年,1人:张海涛
5、判刑16年,1人:次旺嘉措(Tsewang Gyatso)(藏)
6、判刑15年,7人:海莱提•尼亚孜(维吾尔)、贡却才培(Kunchok Tsephel Gopey Tsang)(藏)、丹增曲卡(Tenzin Choedak或Tenchoe)(藏)、如凯•嘎玛桑珠(藏),阿里木江•依米提(维吾尔)、龚邦坤、益西曲珍(藏)
7、判刑14年,5人:米玛顿珠(藏)、赵海通、扎西达杰(藏)、南杰顿珠(藏)、包国华
8、判刑13年,6人:谢长发、赤杰(藏)、次成加材(Tsultrim Gyaltsen)(藏)、泽让旦真(藏)、郭洪伟、洛桑曲达(藏)
9、判刑12年,10人:杨天水、李必丰、饶文蔚、齐崇怀、张少杰、卞丽潮、仓央嘉措(藏)、仁增次仁(藏)、邢文香、王立芳
10、判刑11年,5人:刘晓波、王登朝、仲周(藏)、王喻平、吕耿松
11、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