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诉人:姚立法,住湖北省潜江(县级)市城区,手机号:18972198964。
被控诉人1:中共潜江市委员会。
被控诉人2: 潜江市人大常委会。
被控诉人3: 潜江市选举委员会。
被控诉人4: 潜江市选举委员会办公室。
事实(具体事实另外行文):
1、中共潜江市委员会(事实上)领导的潜江市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是非法进行的。
2、潜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授权上)领导的潜江市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是非法进行的。
3、潜江市选举委员会组织的潜江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是非法进行的。
4、潜江市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办理的潜江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是非法进行的。
5、潜江当局非法限制我人身自由24天(11月1日至11月24日),绑架我至贵州省铜仁市和湖北省神龙架林区等地。
6、潜江当局打压姚立法等58位独立候选人中的部分人士。
此致
中国所有的希望选举权必须是享有司法救济权的选民
控诉人:姚立法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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