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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2月 24, 2013

[G4G] BBC论坛:中国文革时期杀人案是否该审判?

论坛:中国文革时期杀人案是否该审判?

中国从来没有公布过文革期间非正常死亡的人数。但英国历史学者麦克法夸尔在书中说,仅1967年就有50万人非正常死亡。

1981年中共的《历史决议》说“‘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 但是也有左派人士和毛派认为“文革”是“反官僚”和“反等级制”的努力。

曾经给中国的异见人士艾未未辩护的刘晓原律师说,文革当中最大的谋杀者没有承担过任何责任,却要一名普通的杀人犯在几十年以后受到惩罚,这不能体现政治清明和司法公正。

您对八旬老人因文革杀人受审有何看法?文革中武斗致死的受害者很多,是否能够和应该追究背后的凶手?

相关报道:
律师:不该追究八旬老翁文革期间杀人案

发表时间: 2013-2-21 下午3:01 GMT

评论

评论数目:17

所有评论,原文照登

新增时间: 2013-2-22 下午11:07 GMT

对于文化大革命和中国历次政治运动中杀人害人的普通人和官员一样平等,这些人都要被惩罚,当然祸害的祸首毛 泽东等人依然逍遥法外,但是那些喽�被抓也一样。毕竟当时还有一些人没有象他们那样做的吗。

巴黎张健 巴黎

新增时间: 2013-2-22 下午6:46 GMT

最该受审判的应该是毛泽东,因为是他发动的这场“文化大革命”“文革”杀害了无数中国人,应该彻底清算“文 化大革命”应该彻底清算毛泽东!

清算毛泽东 beijing

新增时间: 2013-2-22 下午4:42 GMT

此评论原文为繁体字,经系统自动转码:

中国文革,是中国内政。
但是『台湾人们228被屠杀的仇恨』是台湾人民无法磨灭的耻辱。

Chinchi Lin Takao City, Fornosa

新增时间: 2013-2-22 下午3:42 GMT

当然需要审判,这个是搞清楚事实的一个基本要素,也是中国人缺乏的东西,否则就不会这么多超级糊涂的愤青。
对于审判以后因为超过追诉期释放也是基于法律的考量,中国人很需要法律精神,特别在缺乏宗教道德支撑的情 况下

Philips

新增时间: 2013-2-22 上午9:00 GMT

建议大家听听相关报道中刘律师的解释,太逗了。他对文革时期很无知,嗨大言不惭

qihi

新增时间: 2013-2-22 上午8:40 GMT

对在文革中双手有血债的造反派,就要像对纳粹战犯一样,绝不手软,从严审判。这些有血债的造反派的残忍手 段 与纳粹无异,甚至更龌龊残忍。浙江开了个好头!要让文革中的造反派人人自危有罪恶感,肃清文革的余毒才有可 能,文革才有可能借不了尸,还不了魂。这些年居然还让一些造反派甚至造反派头头担任要职,受尽迫害人士的心 在滴血,司法公正情何以堪?

Brian Zhang 新西兰

新增时间: 2013-2-22 上午7:40 GMT

当然要审判!法律是严肃的事,即使最后按照“20年后不追究”,也该给个结论。文革时,多数非正常死亡是 被 批斗时,吃不消发病,或被群殴致死,或后来感觉受辱而自杀。象这种仅仅被怀疑是“奸细”直接命令人去杀死的 情况,还真不多。该老汉当年肯定是个“干将”!当时愿意直接一人动手这样公然杀人的人(即使是接受上级的命 令),并不多见。虽然当时大家都要“革命”,革命是“造反”,而不是杀人。

说当时无“法律”,也不尽然。比如,当时有一种现在看来奇怪的“破坏军婚罪”,即使军嫂勾引你,你要上了 钩,就治你的罪!

至 于20年过期不追究的规定,“《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四)法定最高刑 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但是,前提 是该案件的被害人或家属在二十年内从来没有报案。如果当时报案后应该立案而没有被立案的,不受20年限制, 可以无限期追控。所以,要看被害人家属是否曾经控告杀人者。即使现在追控,只要高院批准,还是可以立案的。

注意:文革时并非“杀‘坏人’者都被崇拜成了英雄”,没有人到处去吹嘘自己杀了多少“坏人”!

应该追控

新增时间: 2013-2-22 上午6:06 GMT

想一下搬动大头不容易, 需要时间. 把个案慢慢办了, 有朝一日, 大头就非办不可了. 国人文化中的文革遗毒甚重, 文革的思维, 做法都显示在日常生活中. 办这类案件不应以报仇为目的, 重要的是分辩是非, 恢复社会文明. 所以我感觉是个好的开端.

身在外 woodbury, mn

新增时间: 2013-2-22 上午5:56 GMT

支持审判!!

gyq

新增时间: 2013-2-22 上午3:45 GMT

道义上该追究,但是法理缺乏追究的依据。

乌蒙晓月 中国

新增时间: 2013-2-22 上午12:08 GMT

此评论原文为繁体字,经系统自动转码:

...英国bbc要在论坛中讨论 '文化大革命' 的死人问题...注意喇,『革命』 这东西就是等同战争...既然是战争...那在子蛋环飞战场上的人类又何以享受到所谓的法律带给他们的欢 乐和喜悦呢? ? ?

噗�士侯爵 凡��皇家��

新增时间: 2013-2-21 下午11:23 GMT

没有合法理由的杀人是一种犯罪行为,邱老先生尽管现在年岁已迈,当年杀人也是奉命而为,但他当时有法不 依, 只为个别集团利益而执行了杀人,这种枉法行为应该受到审判, 这是对死者的合理交代, 也是对世人的明确警示, 无论是谁,没有合法的理由便无权肆意剥夺任何他人的生命,否则就是犯罪, 就该受审,就得承担相应的刑罚。杀人者无权因年迈而可以规避责任,哪怕死了也要受到道德的谴责。否则, 任何活着的亿万无辜者的生命如何才能依法得到保障?

文革期间所发生的种种因政治原因所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事件, 执政的共产党和当时的决策者无论以何种理由解释,其漠视生命的政策是错误的,其有法不依的做法是有罪的, 其错误政策的结果是灾难的,其中的巨大责任是要承担的。回避责任,漠视错误,贻害的是中国几千年的文明,是 当今中国人的尊严, 是中国下一代的灵魂,是中国的未来。

文革虽已过去,但责任终究是要清算的。请珍惜生命,珍惜法律,珍惜良知,珍惜未来。

野火烧不尽 london

新增时间: 2013-2-21 下午6:08 GMT

应该拿文革的发动者出来审判。毛泽东是最大的罪人。

[自由网友心声]

新增时间: 2013-2-21 下午5:58 GMT

此评论原文为繁体字,经系统自动转码:

个人认为“文革”是一场内乱或者内战。换一句话 说,“文革”的死亡事件相当于中国大陆沦陷前的国共内战或 者美国解放黑奴前的南北战争的死亡事件一样,背后的凶手可以说是时代中交战的领袖,也可以说是历史的必然; 这也同样说明了政治的丑陋及其对解决人类问题的有限性:在灾难性的历史事件(尤其是内战)中人类都需要忏悔 ,因为交战双方不知不觉地都会自以为义以至于自以为是而伤害无辜,使弱者成为强人的牺牲品。

爱国者 China

新增时间: 2013-2-21 下午5:05 GMT

最该审判的是阴国佬几百年来在世界上烧杀捋掠和各类不要脸的龌龊事,不仅过去给各国人民造成巨大伤害,而且 遗祸至今!还有那个继承并发扬其贪婪,凶残本性的霉国。

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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