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郑毅报道)2015年12月2日星期三,本网获悉:因为发起纪念六四绝食被行政拘留,广西人权捍卫者端启宪起诉当地公安局,但法院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由不予立案。端启宪表示,法院不立案在意料之中,对中国法律不抱幻想。
12月2日上午,端启宪到广西南宁市西乡塘法院询问案件受理情况。法院接待人员告知,经领导审议,该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决定不予立案。端启宪要求出具书面裁定,被法院拒绝。接待人员反复强调自己只是一个传达领导决定的角色,对是哪位领导决定的提问避而不答。
端启宪告诉本网,今年4月中共出台了一份关于立案问题的《意见》,本意是要解决行政案件立案难的问题,"现在看来又是场闹剧"。下一步将会进行投诉,并直接向上一级法院起诉,整个过程将会在互联网上公布。端启宪表示,法院不立案在意料之中,对中国法律不抱任何幻想,此次起诉只是为当下无人权法治的现状增加一个注解。
本网注意到,今年4月,以习近平为组长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出台《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与此配套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15年5月1日开始实施。《意见》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解决立案难问题,保障当事人诉权。《意见》还明确提出要追究干扰立案人员的法律责任。
端启宪,本名陆恒宪,民主维权人士,现居广西南宁,1977年11月生,曾在中学任教。2000年开始致力于中国人权改善及民主化转型。多年来,因为参与维权及组织民主聚会,不断被警方骚扰、传唤、限制人身自由。2015年6月3日,端启宪发起纪念六四绝食24小时活动,被南宁市青秀公安分局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行政拘留十天。
端启宪电话:1313260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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