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访民冯改娣敲诈勒索内黄县公安局等国家单位(共六家)案件,2016年3月16日内黄县公安局再以冯改娣涉嫌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向北关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与原来不同的是,这次新增加了一个寻衅滋事罪,对敲诈勒索罪的涉案金额减少了60万元(原指控涉案金额61万元)。
去年7月3日,冯改娣敲诈勒索案被安阳市中院撤销了十一年有期徒刑判决,发回内黄县法院重审。去年9月1日,安阳市中院又将案件指定给北关区法院管辖。去年9月29日,内黄县检察院也将案件移送给北关区检察院管辖。此后,北关区检察院两次将案件退回内黄县公安局补充侦查。今年1月29日,内黄县公安局第二次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北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则不予受理,案卷由内黄县公安局带回。直到今年3月16日,内黄县公安局再将案件移送北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如今,案件发回重审已经八个多月了。发回重审后,被指定北关区法院管辖已有六个月。案件指定管辖后,北关区检察院两次退补不受理,也不作出不起诉决定,导致冯改娣被超期羁押。
冯改娣案件程序问题很严重,也很混乱。在刑拘她之前,政法委就组织了"公检法"三家进行研究定罪,被指遭到冯改娣敲诈勒索的内黄县公安局还负责案件侦查。案件发回重审退回内黄县公安局重新补充侦查,又罗织了一个寻衅滋事罪。
冯改娣是2014年7月22日被刑拘,至今已在安阳市看守所羁押了一年零八个多月。
《冯改娣敲诈勒索案二审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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