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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9月 01, 2016

【维权网23273】 张建平:就幸清贤护送未成年人出境求学被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一案对话天津公安局长

天津市公安局长赵飞:

我是江苏省常州市人张建平,受你局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超期羁押的嫌疑人幸清贤的妻子何娟的委托,作为嫌疑人贤清贤的辩护人。

现有信息显示,幸清贤自2015106日从缅甸被押回至今,除201655日何娟收到你局邮寄送达的逮捕通知书外,受何娟之前委托的高承才律师和刘荣生律师两位辩护人,多次到天津市第二看守所要求会见幸清贤,均遭到你局的阻扰而不能履行律师职能。

据委托人何娟介绍,幸清贤和唐志顺是在王宇儿子包卓轩到澳大利亚就读被非法阻止,其父母亲包龙军、王宇被抓捕情况下,作为包龙军、王宇夫妇俩的朋友,幸清贤和唐志顺受未成年人包卓轩的临时监护人之委托,以非常态方式护送包卓轩出境就学。对于幸清幸和唐志顺受包卓轩的监护人委托这一事实,即使再安排王宇"接受"一次采访,在电视上公开否认其及全家人认识幸清贤和唐志顺以"正"视听,相信也不会改变人们的基本认识。

从你局邮寄送达的、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的逮捕通知书载明的内容来看,幸清贤所涉嫌的罪名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作为受委托的辩护人,你局以这个罪名进行侦查、检察院以这个罪名批捕显然是牵强的,幸清贤和唐志顺两个人的行为,充其量也就是接受委托护送未成年人包卓轩通过非正常方式离境求学,况且北京公安之前的201579日以不合法的方式剥夺了包卓轩出国求学权利。可见,为了牟利目的而"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的罪名与幸清贤、唐志顺两人的仗义行为完全不符。

另外,作为一个中国人,我真的希望政府与司法机关慎用"偷越国境罪"之类的罪名,因为一个国家的老百姓要使用偷越的方式离开自己的祖国,蒙羞的显然是这个国家的执政党与执政政府,也证明这个国家缺乏起码的现代政治文明与伦理,况且"偷越"的还是一个未成年孩子。您听说过欧美国家(除罪犯出于逃逸目的外)的国民需要偷越出境这样的事吗?显然,未成年人包卓轩不是需要逃逸的罪犯,那么将仅仅是护送其出境求学的幸清贤抓捕关押近一年了,还不予辩护人会见,岂不是将改革开放快40年的中国弄成了"金家王朝"?况且,你们领导干部为了下一代的健康成长,还有几个没有把子女送到西方的欧美国家学习、生活?"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的人之常情,岂是爱国主义教育就能够改变得了的?!
在这里,我不想谈王宇与"709"事件,我想您也不会愿意谈王宇与"709"事件,因为一旦将未成年人求学与这事件挂钩,就会引发大家对"株连"的联想,同理,出于仗义的幸清贤护送未成年人出境求学的行为,也不能与以上需要历史来给出答案的事件挂钩。

当我们厘清这一的关系后,就幸清贤和唐志顺受监护人委托护送未成年人包卓轩,以非正常方式出境求学的行为,及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事实,在适用法律上就很清晰了,那充其量也就是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拘役或者管制,完全没有必要超期羁押,以及拒绝辩护人会见,您说呢?

盼您的回信!

2016831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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