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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5月 17, 2011

出賣外蒙古,誰的罪責更大?

出賣外蒙古,誰的罪責更大?


有言在先 : 這是一篇大陸人寫的分析文章,本人無任何黨派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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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考察中國現代史,應該認識到:毛澤東現象是列寧主義和中國皇權思想的產物,是極權制度的產物,也是毛澤東個人品質的產物;我們必須把毛澤東個人與整個中國共產黨以及與廣大共產黨員區別開來。

——岩石

【提要】:這是一個爭論多年的老問題。癥結在於:蔣介石、毛澤東誰的罪責更大?——對於瘋狂攻擊當代中共中央「走賣國主義路線」的崇毛派來說,不能不與之辯論個:水落石出,真相大白。

「我希望你看看地圖,外蒙古被蘇聯分割後變成了什麼樣子?我們現在的戰略處境如何?中國五十歲以上的人都記得,中國的形狀像楓葉,假如你現在再看地圖,就發現北邊缺了一大塊,使我們處於極其不利的戰略地位」——這是鄧小平1989年2月對老布什總統的談話。

失去外蒙古意味著什麼?——正如蔣經國對斯大林之所言:「我們中國堅持抗戰八年,就是為了把失地全部收回來。今天反而把這麼大的一塊地方割讓出去,豈不失去了抗戰的本意?」

毫無疑問,鄧小平的話代表了中華民族絕大多數子孫共同的思想感情。看看地圖,想想祖先,每一個有良知的中國人誰不痛心疾首?!

一、一方具有重大經濟軍事價值的中國固有的寶地

外蒙古,清代地名。指蒙古高原北部(包括漠北漠西),以別於高原南部的漠南(「內蒙古」)——所謂「外、內」,蒙古語意指的是地理方位上的「北、南」之分。外蒙古東臨黑龍江將軍轄區(後改為黑龍江省),西至阿爾泰山接新疆,南至戈壁與漠南蒙古相連,北與俄羅斯接壤。本為中華民國袁世凱政權、北洋政府、民國政府的特別行政區劃。首府為庫倫(現名烏蘭巴托)。 

蒙古高原上從古至今有多個遊牧民族繁衍生息,如匈奴、柔然、回鶻、突厥等。「蒙兀」是「蒙古」一詞最早的漢文譯名,始見唐代。「蒙古」最初只是蒙古諸部落中的一個部落名稱,與中國北方的東胡、鮮卑、契丹、室韋有密切的淵源關係。公元840年,回鶻汗國崩潰後,這個部落的大部分向西遷移至不兒罕山(今蒙古大肯特山)一帶,發展成為許多部落,各有名號。臣屬於中國的遼國(907~1125年)、金朝(1115~1234年)。其時多以「韃靼」或「阻卜」泛稱蒙古草原各部。1206年,浡爾只斤鐵木真統一了這一地區的所有蒙古部族,在斡難河畔舉行盛大聚會,建立了大蒙古國。鐵木真被推戴為蒙古大汗,號成吉思汗。於是「蒙古」開始成為蒙古高原各部落的一律使用的族稱。大蒙古國隨即統一了中國北方。1271年忽必烈建立元朝,1278年滅南宋。國土包括現在中國的大部、蒙古高原、朝鮮半島等。明朝時蒙古人退回塞外,維持北元政權,與明朝對抗。後來滿族統治者與漠南蒙古(即內蒙古)諸部結盟,進入中原,建立清朝。其他漠北、漠西蒙古部族也逐漸成為清朝的臣屬。

外蒙有著豐富的戰略資源:土地面積156萬平方公里,佔全國的1/6多;銅礦資源佔全國的50%;石油、煤炭、鹽湖礦產、磷礦、稀土、鉬,鎢,水晶,鉛,鋅以及畜牧產品等資源皆佔全國的重要地位。更重要的是其軍事戰略地位——北部與俄羅斯接壤,皆崇山峻嶺,易守難攻;西部與新疆交界,橫亙著阿爾泰山,東、南部與內蒙古接壤,皆一馬平川之地,無任何天險可守。外蒙古是控制中國北方地區的戰略制高點,咽喉要地。20世紀六七十年代蘇聯在外蒙古陳兵百萬,給我國國家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脅。

1945年8月中蘇談判時,斯大林曾對蔣經國說過:「老實告訴你,我之所以要外蒙古,完全是站在軍事的戰略觀點而要這塊地方的。」

二、沙皇俄國覬覦已久

偉大的民族英雄林則徐早就說過:「終為中國患者,其俄羅斯乎!」。可以說,外蒙古所謂的「獨立」從頭到尾都是由俄羅斯、蘇聯一手組織、策劃而成。

沙俄從16世紀開始與外蒙古往來。1727年中俄簽定的《布連斯奇界約》和《恰克圖界約》(合稱《布連斯奇條約》),肯定蒙古屬於中國。但沙俄對外蒙古早已垂涎三尺,到清末加快了向外蒙擴張的進度。為了達到將之變為自己屬地的目的,20世紀初便採取物質和感情賄賂的卑鄙手段進行活動,以放長線釣大魚。信奉藏傳佛教的蒙古地區與西藏一樣,活佛的地位至高無上。4歲的小小哲布尊丹巴被清朝皇帝冊封為七世活佛的傳世靈童以後,沙皇政府便派遣一些俄國的男人女人護衛其周圍,用大量俄國玩具對其施加潛移默化的教育影響,年長以後,又送俄國美女與其作伴。於是,一個不諳世事的小孩終於被培植成了具有濃重俄國情結的大賣國賊。

三、外蒙古坎坎坷坷「獨立」路

1911年10月10日爆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皇權專制制度。隨後,飽受專制壓迫的中國各省各地紛紛宣告獨立。在俄國策動下,哲布尊丹巴也趁機宣佈成立了「大蒙古國」,但並未在中華民國政府成立以後歸順新政,脫離了全國重新統一的進程。

袁世凱政府曾經想在外蒙問題上有所作為,但最終卻屈從於沙皇俄國的壓力,1913年簽訂了《中俄聲明》,1915年6月7日在外蒙古恰克圖與沙俄政府、外蒙當局簽訂了《中俄蒙協定》,將此聲明具體化——同意外蒙古實行「自治」,即中國變成了這塊土地名義上的「宗主國」,而外蒙實際上由俄國控制。但兩天後即宣佈取消「大蒙古國」,哲布尊丹巴被袁世凱冊封為「呼圖克圖汗」。不管怎樣,以賣國著稱於世的袁世凱總算沒有丟掉外蒙古。1917年俄國爆發十月革命。蘇維埃俄國在1919年7月25日發表對蒙古聲明,稱外蒙古是一個獨立的國家,要求與之建立外交關係。1919年11月7日,外蒙當局致電中國中央政府,要求取消「自治」,恢復前清舊制。造成這種局面有多種因素,但民族功臣、庫倫鎮撫使陳毅將軍功不可沒。他實行懷柔政策,遊說於活佛、王公之間,終獲成功。當日,中華民國總統徐世昌和政府首腦段祺瑞決定出兵外蒙,派徐樹錚率兵進入庫倫,軟禁哲布尊丹巴活佛,並召陳毅回京,全面否定《中俄聲明》。同年11月17日,外蒙古正式上書中華民國大總統徐世昌,呈請廢除俄蒙一切條約,蒙古全境歸還中國。南方孫中山護法軍政府亦致電慶賀。11月22日以《中國大總統公告》下令取消外蒙古自治,恢復舊制。同時取消《中俄聲明》和《恰克圖協定》,北京政府在庫倫設立「中華民國西北籌邊使公署」,由徐樹錚部在外蒙古駐防。孫文因此讚揚徐樹錚:「徐收回蒙古,功實過於傅介子、陳湯,公論自不可沒!」

然而,蘇俄依然在進行分裂中國的活動——共產國際代表在中國境內成立了相互平行的兩個共產黨:中國共產黨和蒙古人民革命黨。在此前後,1921年2月11日,蘇聯國內戰爭期間,白俄恩琴的軍隊在日本關東軍的支持下攻入庫倫。中國駐軍撤離庫倫,一部分在高在田的率領下轉移到買賣城,準備再戰。3月18日,蒙古人民黨軍隊在蘇聯紅軍的支持下攻佔買賣城,逐走了中國駐軍。1921年7月11日,外蒙古建立親蘇的君主立憲政府。11月25日建立「人民革命政權」,當日與蘇聯訂立了《蘇蒙修好條約》。1924年中蘇建交前,5月31日,兩國政府簽訂《中俄解決懸案大綱協定》,蘇俄承認外蒙是中國的一部分,尊重中國對外蒙的主權,並答應從外蒙撤軍。然而,不到半年,蒙古君主哲布尊丹巴活佛突然去世。1924年11月26日,在蘇俄操縱下,外蒙政府宣佈廢除君主立憲制,成立了「蒙古人民共和國」,定都庫倫,改城名為烏蘭巴托,允許蘇聯駐軍。但英、美等當時主要國家政府皆未承認。

外蒙古再次宣佈「獨立」和建立「蒙古國」消息傳到內地,一時間輿論大嘩,國內各民間團體、民主黨派紛紛發表宣言,反對外蒙古分裂祖國的倒行逆施,譴責蘇俄對中國外蒙古的武裝佔領。北京政府的實權人物曹錕和吳佩孚早就對外蒙古鬧獨立十分惱火。東北的張作霖也大罵俄國人,對外蒙古的「獨立」異常憤慨。但是,第二次蒙獨後,中國相繼發生直奉大戰、北伐戰爭、國共第一次內戰、中原大戰、抗日戰爭、二次國共內戰等戰事。當時,處於混亂不堪內外交困之際的中國,無暇顧及外蒙古問題。蘇聯也不再承認中國對外蒙擁有主權。

1941年,蘇俄為了避免兩棲作戰,與日本於4月13日簽訂《蘇日中立條約》。雙方都以中國的領土完成了骯髒的交易;蘇俄保證尊重「滿洲國」的「領土」完整和不可侵犯,日本也保證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國」的「領土」完整和不可侵犯。對此中華民國政府外長王世傑聲明「《蘇日中立條約》,對於中國絕對無效。」

1945年2月,在斯大林召集並主導下,召開了蘇美英三巨頭會議。美英為了鼓勵蘇聯參加對日作戰,對蘇做出了重大讓步。美國總統羅斯福、英國首相丘吉爾與斯大林共同簽訂了秘密的《雅爾塔協定》。它包括了「外蒙古的現狀須予維持」等內容,外國再次拿中國的領土作了又一次可恥的交易。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直到此時,中國歷屆中央政府從未承認過外蒙獨立。

德國納粹滅亡以後,地球上只剩下了日本一個二戰元兇。可是,它仍有700多萬軍隊,還相當有實力,根據美英的意向和自己國力虛弱的實際情況,為了打敗日寇解放祖國,蔣介石政府於1945年6月30日委派行政院院長兼外交部長宋子文率團赴莫斯科,請求斯大林對日宣戰,派兵進入中國東北打擊日本」關東軍」。斯大林當即要中方認可《雅爾塔協定》,宋子文答道:「這是事關民族情感的大事,無法答應。」因此,談判中斷。宋子文向國民黨中央常委會慷慨陳詞:「我不做這個外交部長,不能落千古罵名!」當時,與會人員一致認為,中國國力軍力實在薄弱,不能不求助蘇聯出兵支援。況且,當時蘇聯正鼓動外蒙與內蒙聯合起來搞大蒙古共和國,形勢非常嚴峻。同樣事關國家民族的根本利益,兩利相權取其重,兩害相權取其輕,不得不忍痛割愛。於是,王世傑繼任代理外交部長與蘇方繼續談判。經過兩個多月的談判,中華民國政府最終做出妥協。1945年8月14日,雙方簽署了《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同意「蘇聯出兵擊敗日本後,在蘇聯尊重東北的主權、領土完整;不干涉新疆的內部事務;不援助中共」等條件下,允許將依公正之公民投票的結果決定是否承認蒙古人民共和國。」10月20日在親蘇的人民革命黨政府一手操辦監督下,外蒙舉行了「公民投票」。當局宣佈:「共有49萬選民,98%參加了投票,一致贊成獨立。」受命前往觀察投票情況的國民政府內務部常務次長雷法章回南京後報告說:「此項公民投票……實則在政府人員監督下,以公開簽名方式表達贊成獨立與否,人民實難表達自由之意志。」1946年1月5日,中華民國政府不得已承認了外蒙古的獨立。

之後,外蒙古12次派代表團到南京談判要求簽署友好協議確認蒙古獨立,中國行政院蒙藏工作委員會拒絕了他們的獨立要求,也拒絕了與他們交換地圖。從1946年到1949年,外蒙古一直在中華民國的地圖裡。1947年行憲,明確規定外蒙古是中國的一部分。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成立,10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蒙古人民共和國建交。而後通過一系列雙邊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最終在法理和事實上承認了蒙古人民共和國國際地位的合法性。

1952年,中華民國政府援引蘇聯並未做到「不援助中共」等條件向聯合國控告蘇聯。聯合國大會以25票贊成,9票反對,24票棄權通過聯合國大會505號決議譴責蘇聯。是為「控蘇案」。

1953年2月24日,中華民國立法院一致決議,廢止《中蘇友好同盟條約》,並宣稱「處蒙古作為我國固有領土的統一政策不變」,不再承認外蒙獨立。蔣介石在國民黨的中央會議上沉重地檢討說:「承認外蒙獨立的決策,雖然是中央正式通過一致贊成的,但我本人願負其全責。是我的責任,亦是我的罪愆」。蔣還稱,放棄外蒙古「實在是一個幼稚的幻想,絕非謀國之道」。

四、雅爾塔協定

挺蔣派、崇毛派都愛提起《雅爾塔協定》。好像,可以以此洗刷賣國罪惡似的——「既然強國已經決定,弱國不能不忍受恥辱」。其實,這是非常荒誕的借口。

如果說《雅爾塔協定》毫無價值,顯然是虛無主義態度——地球上三個最強大國家元首的共同意見,其政治作用豈容小覷?但如果說《雅爾塔協定》已成鐵定、不可違背,無疑,也是自欺欺人之談。

運用形式邏輯三段論推理是否正確,首先在於大前提的真與偽——實際上,雅爾塔協定根本不具備法律效力(僅有一定的政治作用),怎麼能引以為依據呢?

在私法上,有所謂所有權絕對的原則,即個人私有財產的所有權神聖不可侵犯。又有契約效力相對性原則,即契約效力只及於契約當事人雙方,不及於第三人。因此,某人的財產,除非所有權人同意或經法院判決,其他人不得擅自以單獨行為或以契約來加以處分。

在國際法上,也有主權絕對的原則,即一個國家的主權神聖不可侵犯(1933年蒙特維地歐公約第5條、1945年聯合國憲章第2條d項參照)。也有條約的效力相對性原則,即條約的效力只及於訂約當事國,不及於其他國(1969年維也那條約法公約第34條參照)。因此,某國的領土,除非經該國同意或經國際法院判決,其他國不得擅自以單獨行為或以條約來加以處置。

另有一個例子明擺著:同樣出於雅爾塔協定,日本卻一直不依不饒地索要小小的北方四島——況且,日本與中國並不同,他是戰敗國,任人擺佈——蔣介石、毛澤東作為一個泱泱大國——一個戰勝國的元首,怎麼能喪權辱國呢?

五、斯大林和杜魯門的壓力

若否認壓力,顯然不符合客觀事實。可是,若認為「壓力之下,不得不為之」,則就完全抹殺了道德準則和是非標準——請問:哪一個賣國者不承受巨大的壓力?那一個賣國者是心甘情願興高采烈手舞足蹈賣國的?

六、蔣介石的罪責

作為中國的國家政權組織,中華民國政府第一個承認外蒙古獨立,放棄了宗主權,蔣介石之罪必須肯定。不過,總有一些人為蔣介石進行辯解:

其一,「蔣介石的動機是為了請蘇聯出兵打敗日本侵略者,以解放祖國,當時也確實是無奈之舉」——這叫做:情有可原,罪不容恕。

其二,「承認外蒙古獨立,是民國政府所為。蔣介石只應承擔部分領導責任」——對此,應該進行政治制度分析。當時,實行的是獨裁製度。獨裁者理所當然要負全部責任——正如其本人所言。

還有兩點需要說明:

1、1961年外蒙古加入聯合國,代表中國的台灣民國政府聽憑美國外部壓力沒有行使否決權也是一大罪過(只投了棄權票)。

2、對於蔣介石1952~1953年悔罪之事,一些人採取譏笑嘲諷的態度是不公允的。從個人來說,悔罪總比頑梗不化好一些;從國家來說,在聯合國505號決議的有力支持下,如果毛澤東也能幡然醒悟、及時給與呼應配合,的確不失為中華民族又一次糾錯的良機。

七、毛澤東與失去外蒙古究竟有沒有關係?——他有沒有責任?

問題的癥結在於:1949年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能不能糾正已被推翻的國民黨政府的過失?

如果不可能——即1945~1946年蔣介石政府簽訂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和承認外蒙古獨立已成板上釘釘無可挽回,那麼,外蒙古的飛走與毛澤東就毫無瓜葛——他不承擔任何責任。這場歷時多年的爭論也早該偃旗息鼓,沒有任何意義。可是,事實恰恰相反——

(一)、1949年9月21日開幕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上正式使用的會徽,圖案以五角星、四面旗幟和中國地圖為中心,以光芒四射的藍天作背景,周圍由緞帶連結起來的齒輪和麥穗環繞著。1949年7月,由新政協籌備會制定通過。當年,新政協籌備會提出設計會徽的指導思想,明確解釋為:地圖表示新中國。而這個地圖版圖包括外蒙古——可是就在毛澤東的領導下,僅僅幾個月以後,新中國的地圖就變了:由楓葉形變成了殘雞形。

(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制定的臨時憲法——《共同綱領》,莊嚴地向全世界宣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廢除一切不平等條約——可是,長達28年無所作為。

(三)、一個生動的反證:鄧小平等人成功地收回了香港(失去100多年)、澳門(失去近400年)的主權。

(四)、一個更生動的反證:毛澤東自己的現身說法——1950年1月在莫斯科,他對周恩來說過這樣一段話:「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時,我們已經宣佈過由中國與外國簽訂的一切不平等的國際協定條約一律不予承認。但外蒙獨立是一個例外——外蒙獨立是國民黨政府辦理的,但我們尊重外蒙古人民1945年的公民投票,他們一致擁護獨立,現在雙方政府經過談判確認蒙古人民共和國的獨立地位。蘇聯也表示支持中國這一立場,同時也希望蒙古發表聲明表個態。」

朋友們,看一看,其邏輯何其荒謬!——

其一,對於1945年外蒙的「公民投票」,且不說其中有詐,即使確切表達了當地人民的真實願望,難道一國之內,其固有領土一部分的民眾擁護獨立,中央政府就應該表示尊重予以支持嗎?

如果說,這種說法「正確英明」的話,1948年與斯大林特使米高揚會談之時,毛澤東為什麼主動提出要解決外蒙問題呢?為什麼此後幾十年對此事一直耿耿於懷、悔愧不已呢?為什麼當今中共中央不容許台灣人民就所謂的獨立問題舉行「公民投票」呢?

其二,外蒙獨立,根據的是1945年中蘇簽訂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難道它不是不平等條約嗎?既是不平等條約,為什麼又要「例外」呢?

其三,國民黨政府不是你的死敵嗎?你推翻了國民黨政府的一切制度一切對外關係,為什麼唯獨對賣國條約情有獨鍾呢?

顯而易見,外蒙古之所以飛離祖國母親的懷抱,毛澤東的責任推卸不掉抹殺不了!

八、外蒙古獨立,毛澤東有哪些責任?

(一)、1945年7月1日斯大林化名達維卡夫,致電毛澤東及中共中央,電賀中共建黨紀念日。通報6月30日與重慶政府代表宋子文的接觸情況。表示,依據雅爾塔協定,要求承認蒙古獨立,借此保護蘇聯的遠東利益。

7月6日毛澤東回電。表示:「感謝蘇聯黨的賀電。支持蘇聯黨和斯大林同志對戰後中國國內問題的建議,支持蘇聯黨和斯大林同志關於外蒙古戰後地位問題的看法,支持蒙古黨和人民要求擺脫大漢族反動統治、尋求民族獨立的正當要求,支持蒙古人民革命黨和蒙古人民共和國參加戰後(國際)組織的正當要求」。(見7日斯大林電報)

8月13日,達維卡夫(斯大林)致電中共中央及毛澤東,告之,應對中國國內由重慶政府背後支持的反蒙古獨立現狀運動,組織反運動,揭露重慶國民黨政府大漢族主義反動本質,迫使國民黨方面同意該意見,有利響應蘇聯與重慶政府正式簽約。

8月16日毛澤東致電蘇聯黨和政府,祝賀對日作戰勝利、日本無條件投降,建議加速蒙古採取正式行動的速度。(見19日斯大林電報)——摘自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斯大林年譜》及1979年版《斯大林文集》

(二)、1949年10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蒙古人民共和國建交。開始把外蒙古從中國的版圖中去掉,雙方交換地圖。

(三)、1950年1月12日,美國國務卿艾奇遜在美國全國新聞俱樂部發表題為《亞洲的危機——對美國政策的檢討》的演說,提出:「蘇聯企圖佔據中國北部的四個區域,中國想收回外蒙古」——見此報道,斯大林惱怒不已,要求中國政府必須出面闢謠。毛立即遵旨行事,以出版總署署長的名義聲明中國政府承認外蒙古獨立。

(四)、1950年2月14日毛澤東在莫斯科與斯大林簽訂了一份《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附件,再一次與蘇聯共同承認外蒙古獨立。

(五)、之後在莫斯科發表了「中蘇蒙三國關於蒙古獨立的聯合公告」,在此公告中毛宣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無條件承認外蒙古獨立。

(六)、1950年10月毛派總理周恩來去蒙古主持主權移交儀式,與蒙古簽定了「中蒙友好協議」。

(七)、從1949年10月1日至1950年還多次公開發行郵票慶賀「蒙古人民共和國成立」(即獨立)。

(八)、1950年毛接見蒙古大使時公然聲稱清政府對蒙古擁有主權是一種侵略,把國民黨宣稱對蒙古擁有主權說成是大漢族霸權主義。

(九)、1961年以前,積極活動亞非國家支持外蒙古加入聯合國。

(十)、1964年,與外蒙古勘定了雙方「領土邊界」。

九、祖國失去外蒙古,誰的罪責更大?

(一)、首先應該明確,根據國際法及聯合國憲章的規定,主權國家中的一部份分裂獨立成為新的主權國家,應該具備的必要條件:1、母國與新獨立的國家簽署同意獨立的條約;2、雙方建立外交關係;3、劃分邊界及交換邊境地圖,將已獨立的國家的領土從自己的地圖上取消;4、雙方舉行主權移交儀式;5、聯合國承認。

顯然,蔣介石觸犯了第2、第5條的規定,而毛澤東則完成了外蒙古「獨立」的全部程序。

(二)、更需要明確的是:《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是不是不平等條約?——這是進一步推理的大前提。

1、從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上正式使用的會徽看,當時中共中央和全國最高立法機關共同認為《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是不平等條約。否則,中國地圖的版圖不會包括外蒙古。2、毛澤東也認為《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是不平等條約。否則,1948年他不會向米高揚提出外蒙古問題,1949年底赴蘇與斯大林會談時也不會提出廢止舊約再簽新約的要求。3、1950年初,中蘇會談時斯大林坦承《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是不平等條約。4、1953年台灣廢止《中蘇友好同盟條約》,表明中華民國政府也認為該條約是不平等條約。5、從1952年聯合國505號決議看,聯合國和國際社會也認同該條約是不平等條約——因此,可以肯定,《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是不平等條約。也就是說,中華民族重新收回外蒙古完全具備法理基礎。

那麼,下一步自然就轉為:中國政府是廢除《中蘇友好同盟條約》,要求收回外蒙古還是相反:再一次正式承認外蒙古獨立——這是整個問題的關鍵!

(三)、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毛澤東再一次正式承認外蒙古獨立,特別是與外蒙古締結了外交條約,就使生米徹底煮成了熟飯,鑄成了中華民族難以挽回的巨大損失。

(四)、完全可以斷定:如果沒有毛澤東——無論是鄧小平,還是胡耀邦,還是胡錦濤主政——根據他們的所作所為——都會廢止《中蘇友好同盟條約》。也就是說,外蒙古都不會被斷送。

十、毛澤東斷送外蒙古的惡劣影響

現在,台灣西藏新疆分裂主義分子都有一個共同的理由:允許外蒙古獨立,為什麼不允許我們獨立?——這就是毛澤東為中國共產黨繼續執政製造的巨大麻煩。

事實昭示得明明白白:在中華民族失去外蒙古這個重大問題上,毛澤東的責任最大。
攻擊當代中共中央「走賣國主義路線」的崇毛派的先生們,請你們比一比!比一比!

中國憤青系列之-(自我反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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