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家安全局前雇员斯诺登离开香港,搭乘俄罗斯航空公司的班机,途径莫斯科之后,准备前往厄瓜多尔或者是委内瑞拉寻求政治庇护。斯诺 登乘坐的俄航SU213航班当地时间周日17:10抵达莫斯科谢列梅捷沃国际机场。有消息说,他在机场被委内瑞拉大使馆或者厄瓜多尔大使馆的车接走。还有 的消息称,从莫斯科前往古巴首都哈瓦那的航班中有斯诺登的名字。
厄瓜多尔方面,厄瓜多尔外交部部长证实,斯诺登已经向厄瓜多尔提出政治庇护的要求。目前正在越南访问的厄瓜多尔外交部长里卡多•帕蒂诺 在推特上说,厄瓜多尔政府已收到斯诺登寻求政治庇护的请求,厄瓜多尔正在对他的政治庇护请求进行研究。受通缉的维基解密网站创始人阿桑奇目前也在厄瓜多尔 驻伦敦大使馆寻求庇护。
那么斯诺登是否能够得到厄瓜多尔的政治庇护?厄瓜多尔又是否有权给予斯诺登以政治庇护?政治庇护是指一个国家对因政治因素遭到外国追诉而请求避难的 外国人所提供的保护。顾名思义,政治庇护的对象是政治避难者。通常一个国家不会给予普通罪犯以政治庇护。政治庇护与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相辅相成。庇护的法律 根据既有国内立法,也有国际文件和条约。例如,1793年法国宪法首次规定,对为了争取自由从本国流亡到法国的外国人给予庇护,同时宣布对专制者不给予庇 护。
联合国1951年制定的难民地位公约和1967年难民地位协定就政治庇护作出的规定说,难民指的是处在所属国籍国家外,且若回国恐因特定因素被迫害 的人,特定因素包括种族、国籍、宗教、政治意见和特定社会团体会员,签署这些协定的会员国有义务不送还或“遣返”难民至他们会面临迫害的地方。反过来,在 一些国际文件中也明确了不能享受政治庇护的情况。例如,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规定,对于真正由于非政治性的罪行或由于违背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的行为 而被起诉的人,不得予以庇护。联合国大会1948年通过的《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规定,灭种罪不得视为政治性犯罪,而是属于可引渡的罪行。1967 年《领土庇护宣言》中说,犯有破坏和平罪、战争罪或危害人类罪的人,不得请求及享受庇护。联合国大会1973 年通过的《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国际公约》规定,就引渡而言,种族隔离罪不应视为政治犯罪,亦即不得享受庇护。
至于庇护的地点和形式,1967 年12月14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领土庇护宣言》认为,对个人予以庇护是国家“行使主权”,“庇护之给予有无理由,应由给予庇护之国酌定之”。给予庇护的 权利是国家从它的属地优越权引申出来的。一国在其本国领土内对所有的人都有管辖和保护的权利。一个被追诉或追捕的人,一旦进入另一国家的领土,就处于所在 国的管辖之下,追诉或追捕他的国家就不能在其所在国领土范围内继续进行追诉或追捕。国家只应根据属地优越权在本国领土内行使庇护的权利,驻外使馆和在外国 港口的军舰和商船不得用来作为任何罪犯的庇护所。但在拉丁美洲国家间,长期以来形成了外国使馆给予驻在国国民以政治庇护的习惯。1928年美洲国家间《关 于庇护的公约》对此加以确认。对于罪行是否政治性质的判断权,1933年美洲国家间《政治庇护权公约》规定,属于给予庇护的国家。这种做法目前仍然在许多 拉美国家沿用。
斯诺登离开香港之后,香港立法会议员何俊仁证实,自己是斯诺登在香港的律师团队中的一员,何俊仁是香港著名律师,他表示,整个律师团队曾经与斯诺登 开会,并获斯诺登授权与特区政府接触,了解政府立场。何俊仁说,斯诺登想知道香港政府是不是会全力将他引渡回美国,在引渡聆讯或者程序进行之中,大家知道 可能一两年、两三年或者更长的时间政府会不会要求他受到拘留,也就是反对他保释或者做一些有条件的居住的监控。另外他想得到一个答覆,他可不可以自由离开 香港,不会在机场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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