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4月23日星期六,本网获悉:福建长乐江田镇120多农户为土地权经过十七年艰难抗争,终二审获胜。判决长乐县江田镇政府未将土地承包证发放给农户的行为违法,并责令江田镇政府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此案代理律师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林洪楠律师昨天收到福州市中院判决书:"1、撤销长乐法院判决。2、长乐江田镇政府未将土地承包证发放给农户的行为违法。3、责令江田镇政府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获知此消息后,福州维权公民江智安、唐兆星、张红、谢小珍、张丽芳、徐钟富、庄磊等闻讯到场祝贺。
为了合法的土地承包权,120多农户合力抗争十七年,期间4农民遭刑拘,当局无数次恐吓、暴力、分化等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此案政府倚持强权而为所欲为,但民众只要合力抗争,就最终能彰显人性的尊严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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