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4月27日星期三,本网获悉:常州市新北区外国语学校的毒土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引起国内外关注。而常州市新北区政府设立常州龙城生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还没有引起外界足够的关注。该《规定》第七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申请开办的企业,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审批,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失职者要追究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得干预"。早在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但常州市新北区政府至今还在顶风而上。
2016年4月26日,常州新北区春江镇薛小波向常州市新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请公开如下政府信息:1、2015年7月16日立案调查的有关文件;2、常州龙城生态有限公司建设了新龙生态林(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指挥中心的依据及其文件;3、该局已于2015年12月8日作出处理决定的文件;4、有关该局"责令其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法律授权文件。
2015年11月12日,薛小波向常州市新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反映常州龙城生态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3日被撤销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继续擅自在春江镇商坝村第四村民小组集体土地上进行建设,请求该局查处违法行为,并要求恢复土地原状。
2016年4月12日,常州市新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薛小波送达了《关于薛小波要求我局依法履职申请的告知》,称"我局已于2015年7月16日立案调查……经查明,常州龙城生态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新北区春江镇长江路东侧、创业路南侧(原春江镇商坝村第四村民小组集体土地上)建设了新龙生态林(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指挥中心……我局已于2015年12月8日作出处理决定,责令其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答复隐瞒了一些黑幕。为此,薛小波为了揭开常州市新北区政府亦官亦商的黑幕,依据该局信息公开中吞吞吐吐的内容,继续向该局申请公开更深层次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揭开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亦官亦商的黑幕以及非法圈地的根源.
在此之前,薛小波从政府信息公开中得知,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与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了常州龙城生态有限公司。新北区政府占90%以上股份。该公司属于典型的亦官亦商的垄断企业,且无法律授权的情况下行使行政权力,擅自成立"新龙生态林(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指挥中心",打着民心工程的旗号非法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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