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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5月 29, 2016

【维权网22621】 投诉信:我怎么能接受曲江新区管委会在城中村改造中的违规欺骗行径?

我是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街道办事处新小寨村村民李春妮。

2009年,我所在的新小寨村再次拆迁,进行城中村改造,建西安市会展中心,由曲江新区管委会实施。

我们村原名叫小寨,原址在现今西安小寨十字路口西南方,上世纪60年代,建中共中央西北局办公区及部分住宅区,占用我们村村址及土地,将我们村迁至南边2.5公里的南窑村西边,因此叫新小寨。

按照西安市2006年7月14日发布的《城中村房屋建设管理办法》,拆除村民的房屋,按原房屋登记的面积予以赔偿,二层以上的面积按残值补偿。我们家的房屋是一栋三层楼,我要求按《西安市城中村房屋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我原住房一二层的面积予以补偿,拆一还一,三层的面积补偿残值。而曲江新区管委会的安置方案是:新小寨村拆迁按照人均70平方米住宅安置,再给每个人30平方米经济发展适用房,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给村民分红。我们家的原房屋,一二层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按照曲江新区管委会的补偿办法,我和我儿子两人只能获得200平方米的补偿,包括住房和经济发展适用房,这样,我们的损失太大,不符合西安市政府的规定。

按照2009年颁布实施的《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政府组织的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等项目,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份额。但是曲江管委会在对我们村实施城中村改造中,没有执行这个规定。

由于上述两个原因,我拒绝签《拆迁安置协议》。2009年10月,拆迁办人员先骗我说要用我家的房子办公,叫我把我家的房钥匙交给他们。我交了钥匙后过了几天,拆迁办的人说我家房子的玻璃被砸了,要我赔偿。如果我在几份文件上签了字,就不用赔了。我就签了字。签字后拆迁办的人当即告诉我,我签的是《拆签协议》,我当时就要求退还我这些文件,并伸手抢我签了字的这些文件,拆迁办的十几个人就跑了。我追到拆迁办门口,保安把我的头打得流血了。我和村里人打110报警,长延堡派出所至今没有查处。拆迁办至今没有给我我被骗签字的《拆迁协议》。政府拆了我的住房,连我应该留存的一份《拆迁协议》也不给我。

六年多来,我一直上访,从长延堡街道办、曲江新区管委会、雁塔区,到西安市、陕西省,党委、政府、人大等机构,我上访了不知多少次。我要求按照政府的规定,对我家被拆除的一层二层房屋按实际面积予以补偿;落实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份额的政策。退一步讲,给我增加补偿一套70平方米的住房。我还要求惩办实施欺骗和殴打的政府人员。政府至今不答应我的条件,也没有查办欺骗和打人者。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街道办事处新小寨村村民
李春妮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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