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29
广西原国有企业桂林第二机床厂职工宿舍区再度遭遇区政府主导的强拆,中纪委及监察部日前重申追究暴力逼迁,但并未能令地方官员却步。
图片:周日象山区书记带着一群社会闲杂前往拆迁,居民锁门抵挡。(居民提供本台发表/丁小)
原桂林第二机床厂宿舍区居住的50个原职工家庭,周日再度遭遇象山区政府领导带队,上百名所谓拆迁人员的进攻。根据居民发来的视频可见,在紧锁的小区大铁门内外,住户手拿棍棒和拆迁人员对峙着。
该宿舍区住户蒋书元告诉本台:“ 礼拜天区副书记带着烂仔又来强拆我们的房子,我们把铁门锁上,我们弱势群体怕他们。他们用锤子敲门 ,又不向我们解释,我们连通知都没有收到。后来警察调停他们走了,我们这两天还是不敢开大门。”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原桂林第二机床厂面临拆迁的原职工们认为,他们的经历正是典型个案,06年改制完成后,“企业改制后应补发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应享有的房改政策”等均未落实。市国资委违反国务院有关企业改制若干规定中“改制企业不能将职工宿舍纳入企业改制范围”一条,将他们的生活区地块以废弃土地名义与厂资产一并卖给了新的东主“柳州正菱集团公司”,职工们为此上访抗争不断,从04年以来已经与厂方和政府拆迁方多次冲突。
市政府曾发文,另辟十五亩土地作为该厂员工集资建房所用,不但迟迟没有动工,后竟又变卦称改为原地拆迁后重建安置。在没有任何土地置换文件的情况下,员工不相信这一安排,因此迟迟不愿搬迁,部分早年搬走的住户更回迁。今年春节期间,象山区政府剪断了该生活区的电,直到本周再度动用地痞逼迁。
原职工郭国光告诉本台:“ 批给我们的地方不盖房了,说就在我们这里拆了盖,但我们要他出示置换文,他没有。春节又断了我们的电,国家明确规定不准停电停水。这次又唆使外面的人拿着大锤、撬棍要拆房子。他原来申报我们这是荒废地,因为国家有规定宿舍区不可以拍卖的。 ”
记者找到了桂林市国资委委员蓝誉国询问关于原桂林第二机床厂宿舍区的拆迁安置问题。
记者:不是说国企改制宿舍区不可拍卖么?
蓝誉国:这个不属于,改制时候我们采用民营资本进入,循再次收购的办法,把宿舍区这块也一起给了民营企业,但当时协议约定以后,集资购房这类事情由民营企业负责。
记者:但他们说,这里现在在强拆但是没有安置,怎么回事呢?
蓝誉国:现在国家为什么要搞公租房呢?就是要解决这部分人的问题。
原国有企业职工应享受的住房福利,为何又成了公租房问题?当记者追问时,蓝誉国又称,个别职工习惯了国有企业的不用交电费、水费、租金的福利,不愿意接受集资建房后回购或低价租用这两项选择:“ 一部分人不愿搬因为集资房要自己出钱,那民营企业说可以像廉租房那样租给你们,就有九户人家说,我几十年都不用交房租和水电费的。”
国资委官员的解释遭这些被拆迁户们驳斥,原职工贺志萍说,所谓的集资建房目前在没有土地手续的情况下,根本是空中楼阁,而企业方面也根本没有诚意为这些原国企工人盖房:“现在这个地已经转卖了给企业,他们有土地使用权,我们宿舍是没有办产权的。我们反映多次,而企业也在大会上说了,你们不是我的员工,我没有义务和权力给你们提供房子或者起集资房。”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guilin-03292011160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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