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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2月 01, 2013

[G4G] 法国广播电台中文网 中国以教唆自焚罪名判两名藏人重刑

国/西藏 - 
发表日期 2013年 1月 31日 - 更新日期 2013年 1月 31日

中国以教唆自焚罪名判两名藏人重刑

资料照片:一名在尼泊尔的流亡藏人声援藏人反抗运动。
资料照片:一名在尼泊尔的流亡藏人声援藏人反抗运动。
路透社

作者 法广

中国政府严厉惩罚所谓教唆或强迫藏人自焚的藏人,并且严厉报复与处罚自焚者家庭,以期制止藏人自焚的势头。据法新社报道,中国司法今天严厉判处两名藏人,他们被指教唆8名藏人自焚,其中三人因伤势严重而死亡。

根据中国司法新规定,凡是教唆或胁迫藏人自焚这,都被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今年40岁的佛教僧人洛朗贡觉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他的侄子,31岁的洛朗次仁被判刑10年监禁。

法新社引述中国官方新华社的消息,判决在有藏人居住的四川阿坝地方法院作出,被判刑的两人都承认在8名藏人身穿衣服上点火。

从2009年以来,将近100名藏人以自焚形式抗议中国对西藏宗教与文化的压制,他们中间大部分人因烧伤严重而死亡。

中国政府一直指控达赖喇嘛从事分裂,鼓动藏人自焚反抗。中国最高司法机构和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公安部于去年底12月份警告,所有被查证帮助鼓动自焚的嫌疑人将被以故意杀人罪惩罚。

法新社指出,中国当局对藏人自焚屡屡发生但不能预防愤怒不止,便加大对自焚者家人惩罚,向自焚家庭施加压力,比如禁止他们前往医院探视。如果自焚者死亡,官方禁止家属领回遗体,并在没有家人在场的情形下焚毁尸体。

中国官方还采取一切可能手段,阻止自焚消息外传,尤其禁止图片与图像传向国外。藏人自焚事件通常是通过与境外流亡藏人组织联络传出,而这些流亡藏人组织又与国际捍卫西藏人权非政府组织有联系。

每当自焚事件发生,中国当局都会在自焚地点切断流通电话通讯,同时根据经常发生自焚的寺庙等地安放的摄像仪器进行监控。所有试图将自焚信息与音像通过网络邮件或手机信息外传的藏人都有被长期监禁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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