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任泉报道)2014年6月25日上午,上海市维权人士郑培培的丈夫张兆年在人民公园手举郑培培的逮捕通知书【沪公(长)捕通字[2014]10025号】说:"培培被逮捕了,她80多岁的母亲知道培培被逮捕的消息后病倒了,我希望培培快点出来。"
张兆年6月22日收到郑培培被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的通知书,才知道郑培培被关押在上海市黄浦区看守所华益路333号。女共产党员郑培培与其他老百姓一样遭遇房屋强拆多年未讨回公道,她上访多次被拘留,殴打,关黑监狱,这次被逮捕。她曾经2次幸运地得到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接待,她兴奋地以为高官接待能解决问题了,结果是一场梦。
颜兰英的家属也收到颜兰英(今年67岁)的逮捕通知书:沪公(长)捕通字[2014]30023号。
据了解:郑培培的"同案犯":尹慧敏、徐佩玲、颜兰英、谢金华、金美珍、石萍、虞春香、吴玉芬、严燕文等都是由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出具的拘留证,在各自户籍所在地看守所执行刑事拘留。贺志美、王永凤2人至今下落不明。老百姓赖依生存的土地房屋财产被抢后,得不到一个说法、讨不到一个公道,却被法外执行公务的有关人员疯狂抓捕关押受害人,制造恐怖。
上海亚信峰会前的5月16日,郑培培、尹慧敏、徐佩玲、颜兰英、谢金华、金美珍、石萍、虞春香、严燕文、吴玉芬、王永凤、贺志美等12人有序进行拉"亚信峰会成压信疯会,压信访压信仰压信息,请求习近平关注人权"的横幅,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但是当晚陆续被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
据了解,当日一行人在长宁区西郊宾馆附近拍照,希望即将到上海的习近平能关注人权,关注访民们的生存现状等,不料却因此遭到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把当时12位公民拉横幅的集体照和中国的法律对照一下,让公众判断,在当今的中国,究竟谁(个人或者集体)犯有"寻衅滋事"罪?
请国内外各界人士关注郑培培等12名上访维权人士的人身安危。
郑培培家电话:02153963826;
尹慧敏:15600040056;
徐佩玲:13601934872;
谢金华:13761738697;
金妹珍:13621877658;
虞春香:13269685635;
严燕文:13816938662;
颜兰英的妹妹颜秀英电话:1591614088;
石萍的丈夫俞忠欢电话:13482412852;
吴玉芬的弟弟电话:14721114329;女儿电话:13524253106;
王永凤:13761956490;
贺志美:1391839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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