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杨飞报道)2015年3月14日,四川成都网友幸清贤,在福建旅游时,邀请来自全国各地的网友到福州鼓楼区东街的agogo量贩KTV唱歌,时至下去2点左右,正在外面大厅里休息的幸清贤,突然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员绑架,强行带进他自己租的包厢,这伙人有的穿着制服,也有很多便衣,自称是警察,说有人举报,要现场所有人出示证件。
幸清贤立即要求其出示证件,并提供执法依据,幸清贤询问他们:是谁举报我们在干什么违法行为?一着装警察说:接110指令,说有人举报我们聚众吸毒。要求交出身份证,交出手机,然后做尿检。
幸清贤见这么多不明身份的人,当心上当,拿出身份证件来,向这伙人表示:我们需要拨打110核实,如果你们是真的警察,我们就立即配合,但这伙人不允许幸清贤和他的朋友们拨打110,并将幸清贤从坐位处强行拖出去,导致跌倒,这些人有人对幸清贤施暴殴打,后幸清贤被带上手铐,带到了另外一个KTV包间,由于现场激烈争执和情绪的激动,幸清贤哮喘病发作,这些人见状不对,在幸清贤强烈要求下,才解除了手铐并给了热水喝。
见幸清贤被强行拖走殴打,吴朱向林大声质问:不要乱来,不要打人,如果是公安也要文明执法,随即就有人冲上来要求他交出身份证件,交出手机。
吴朱向林要求文明执法按程序走,先确定进来的人身份,仅有一个叫林昌昌的出示给吴朱向林,再要求其它人身份也需要核实时,有人即说穿了制服的就是警察,冲上几人就强行暴力拖走了吴朱向林,并抢了他的手机。
之后,幸清贤被代到鼓东派出所"继续盘问"(当时并未如此说),随后,吴朱向林也被带到派出所,强行将身上所有物品收完装袋,并脱掉裤腰带。在询问室做笔录,主要询问,是谁召集的,在这里干嘛,什么时候来这里的,住在那里等。要吴朱向林笔录签字时,吴提出笔录描述与事实不符要求修改时,拒绝修改,随即对吴朱向林进行羞辱谩骂恐吓引诱,最后在他们的轮番攻击下吴朱向林签了笔录,验尿化验结果(没吸毒)。
由于此间,幸清贤遭到其中一位姓林的警官侮辱,幸清贤要求其两人回避,两人均拒绝,并再次对幸清贤谩骂侮辱,因此幸清贤拒绝回答他们任何问题。并要求他们将幸清贤被抓过来的过程记录在案,因此,对方放弃做笔录,后直接将幸清贤带到KTV包房,此时,KTV房间外一大群不明身份人员在哪里集聚,据几位福建当地网友说,这些都是他们当地的维稳人员,一个来自福清的胖女人,直接坐在了幸清贤租用的包房门口,幸清贤要求她离开,她当着一个警号为010205的警察(据说是所长)说自己是社会流氓,幸清贤立即向该警官报警,但该警官置之不理。
后邬宏威律师报警称:刚才他们发现在ktv包房里面,有黄色淫秽画面,当场向警号为010205的警察(据说是所长)举报,该警察却置之不理,于是又拨打110报警,警察来后,还是没有去检查录像里面是否有淫秽录像。
由于外面不明身份人员太多,为了安全,幸清贤要求将他们带到派出所核实身份,并保证大家人身财产安全,出警的警察不得已,将他们代到了鼓东派出所,将幸清贤和那个胖女人交给了值班警官,而值班警察却拒绝核实该女人的身份,而且该女人还继续对幸清贤进行谩骂,警察也置若罔闻。说,你们要是饿了就可以自己去吃饭,如果不去随你们便。
此时已经是22点左右,在吃饭的地方,一大群人在外面跟着,幸清贤不得已再次报警,但没有警察回应,只得再次去派出所,派出所的那位值班警察继续不做笔录,表示你爱在这里不反对,要走就走,根本就不把报警当回事。
回到成都后,幸清贤开始展开一系列维权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他首先向福州市公安局申请信息公开:
1、 请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公开:2015年3月14日在福州市东街agogo量贩ktv前来执法的事实依据。(3月18日寄出)
2、 请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公开:2015年3月14日在福州市东街agogo量贩ktv将幸清贤带回鼓东派出所"继续盘问"的事实依据。(3月18日寄出)
3、 请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公开:2015年3月14日在福州市东街agogo量贩ktv将幸清贤带回鼓东派出所"继续盘问"时,将幸清贤身上物品全部查封的法律依据。
同时,以通话记录网络打印单为证据,向福州市公安局申请信息公开:
1、 请福州市公安局公开:2015年3月14日19点10分,申请人使用18602889264拨打110的投诉记录。
2、 请福州市公安局公开:2015年3月14日19点10分,申请人使用18602889264拨打110的投诉后的调查情况。
3、 请福州市公安局公开:2015年3月14日19点10分,申请人使用18602889264拨打110的投诉后的处理结果。
以通话记录网络打印单为证据,向福州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拒绝接受申请人2015年3月14日21点39分的报警行为违法。
行政复议申请书
幸清贤自编号:福公复字(2015)第1号
申请人:幸清贤,男,身份证号:520102196606045834,住: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西林巷20号1栋4单元202室,联系电话:18602889264
被申请人: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法人代表:黄敦蒲,职务,分局局长,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123号联系电话:0591-87551039
复议请求事项:请求确认被申请人拒绝接受申请人2015年3月14日21点31分的报警行为违法。
2015年3月14日傍晚,幸清贤及其朋友,在福州东街agogo,ktv包房和ktv楼下,连续遭到一名胖女人和一帮不明身份的人骚扰跟踪,人身安全和个人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于是拨打110报警,但出警鼓楼分局出警警察却拒绝受理本人的报案,并且拒绝调查对方身份,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严重失职,有警匪勾结的嫌疑。故向贵局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此致
福州市公安局
申请人:幸清贤
2015年3月18日
再向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发出要求履行法定职责兼投诉控告信
履行法定职责申请兼投诉控告信
投诉人:幸清贤,男,身份证号:520102196606045934.住: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西林巷20号1栋4单元202室,联系电话:18602889264
被投诉人:林迎宵,男 ,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民警。(着便装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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