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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8月 03, 2015

Re: 简单评论北大教授强世功的极权专制反人类理论

北大教授强世功鼓吹"党比法大"一文值得一看,因看后才能知这些无耻文人已经坠落到了什么地步。强世功以其"政党法治国论""党国宪政体制论""党章大于宪法论"反对"国家法中心论",这里争论点是法从何处来?谁立法法就为谁服务。党是少数人的政治团体,国家立法议会是多数人普选产生的。党立法还是国家立法就是少数人还是多数人立法,法为少数人还是为多数人服务的问题。更何况这个党的执政地位不是公平普选出的,是自吹"先进性"和枪杆子打天下坐天下的。我们进行民主转型的最核心任务就是革"一党制"的命。北京查建国

在 2015年8月3日 上午2:17,Shuiliang Xu <xushuiliang01@gmail.com>写道:


简单评论北大教授强世功的极权专制反人类理论


徐水良


2015-08-02



所跟帖:明泉:北大教授强世功:理直气壮地说党比法大


作者:徐水良:不想详细研读这种低档的、远超法西斯纳粹的反人类理论,只简单说两句。


这个教授把一党专制的极权专制从法学理论上推向极端。不惜一切为共产党一党极权专制的党国体制辩护。


为了替党国体制辩护,他不惜否定一切不符合这种体制的理论,包括马列理论。他的东西,不具学术价值。只是明显为极权专制反人类的党国体制进行政治和法理辩护,为极权专制反人类的党国体制张目。因此,这篇文章,不是学术文章,而是党国体制的政治宣传文章。像戈倍尔一样,今后共产党垮台以后,他应该作为极权专制反人类的罪犯接受审判。


他的理论基础,是反对所谓的"国家中心主义"。这纯粹是极端无知的胡说八道。即使马列主义,也承认法是国家制定或承认的社会规范。毫无疑问,法当然就必须以国家为中心。如果掌握暴力机器、并且作为全社会唯一正式代表的国家,不承认你制定的或其它的任何规范,那任何规范都不可能起法的作用。


一神教和准宗教马列教,对国家而言,本应该是私人组织,他们制定的规范,本应该只对他们自己的教会或政党起规范作用。非要把它们强加给国家和社会,那就是非法抢夺、盗取国家权力、非法霸占公共领域的公权力。这是政教合一,政信合一的极权专制的最大特点之一。


马列极权专制的另一个最大的、并且是最根本的特点,就是马列教抢夺国家武装,组建私人武装,以私人武装取代国家武装,霸占国家武装。这个以私人武装取代国家武装,以私人组织霸占国家武装的手法,是马列一党专制实行反人类的极权专制的最根本手段。


过去一神教教会制定的规范,之所以能起法的作用,就是因为政教合一,私人宗教和信仰组织霸占国家公权力或凌驾与国家公权力之上,把自己的意志和规范强加给国家和全社会,强迫全民遵守。


准宗教马列教的做法,与一神教一样,并且比一神教远远过之而无不及。他们实行政信合一,建立党军,霸占国家军队。夺取和霸占国家公权力,建立党国体制,使自己的私人政党组织,牢牢掌控国家。


这个北大的共产党纳粹教授,其无耻、反动和反人类性质,远超过的过纳粹、远超过格林。他这篇文章,就是制造极权专制反人类的最荒唐的法西斯理论。


附:


北大教授强世功:理直气壮地说党比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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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査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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